关于纳雍县鸿腾煤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纳雍县乐治乡安家寨煤矿兼并重组变更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纳雍县鸿腾煤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纳雍县乐治乡安家寨煤矿兼并重组变更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4-04-19
项目名称:纳雍县鸿腾 (略) 纳雍县乐治乡安家寨煤矿(兼并重组)变更项目
建设单位:纳雍县安家寨煤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矿山施工期施工废气、扬尘可能会对施工场地周边的村寨产生一定影响。工业场地、排土场、采场、 (略) 采用洒水措施;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采取洒水防尘等措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 (2)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全封闭煤仓储存原煤、装车点设置洒水降尘,皮带走廊密闭处理,可满足场界控制点TSP最大浓度不超过1.0mg/m3的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排水、车辆和设备冲洗水、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用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建筑施工排水悬浮物浓度较大,不含其它可溶性有害物质;设备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成分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水量小,而且是间断瞬时排放。因此环评要求,评价要求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要按地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避免任意排放。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设计于主井场地南侧新建一座矿井水处理站,规模为4440m3/d(180m3/h),采用沉沙调节+一级曝气+混凝沉淀+气浮隔油+一级锰砂过滤+煤泥压滤+部分消毒回用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矿井水部分(1003.31m3/d)作为井下防尘用水、瓦斯抽放站补充水、车辆冲洗用水,复用率为23.18%,剩余部分经管道自流排至果比河。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40m3/d,采用预处理+二级生化处理+沉淀+消毒复用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全部用作主 (略) 防尘用水、场地绿化用水、瓦斯抽放站补充水、瓦斯发电站补充用水、地面生产系统防尘洒水,不外排。 3、固体废物 (1)施工期固体废物及处理方式 掘进矸石排入矸石临时堆放场;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矿山施工现场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煤矸石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煤泥掺入原煤外售,少量危废单独收集,委托处置;生活污水污泥干化后外运。 4、设备噪声 (1)施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山施工期昼间、夜间施工噪声对场地周边居民点有一定影响。本工程施工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必要时设置临时围挡设施隔声,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2)运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井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源为:风井场地内机修车间、坑木加工房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场地内水处理站泵类、通风机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瓦斯综合利用场地瓦斯抽放泵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同时承担矿井运输的车辆将会产生一定的交通噪声,场地各噪声源声值为90dB(A)~100dB(A),主要采取减震、消声等处置。
"XMGK":"*t/a原煤开采生产线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纳雍县鸿腾 (略) 纳雍县乐治乡安家寨煤矿(兼并重组)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9日-2024年04月26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乾辰 (略)
项目名称:纳雍县鸿腾 (略) 纳雍县乐治乡安家寨煤矿(兼并重组)变更项目
日期:2024-04-19
项目名称:纳雍县鸿腾 (略) 纳雍县乐治乡安家寨煤矿(兼并重组)变更项目
建设单位:纳雍县安家寨煤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矿山施工期施工废气、扬尘可能会对施工场地周边的村寨产生一定影响。工业场地、排土场、采场、 (略) 采用洒水措施;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采取洒水防尘等措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 (2)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全封闭煤仓储存原煤、装车点设置洒水降尘,皮带走廊密闭处理,可满足场界控制点TSP最大浓度不超过1.0mg/m3的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排水、车辆和设备冲洗水、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用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建筑施工排水悬浮物浓度较大,不含其它可溶性有害物质;设备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成分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水量小,而且是间断瞬时排放。因此环评要求,评价要求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要按地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避免任意排放。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设计于主井场地南侧新建一座矿井水处理站,规模为4440m3/d(180m3/h),采用沉沙调节+一级曝气+混凝沉淀+气浮隔油+一级锰砂过滤+煤泥压滤+部分消毒回用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矿井水部分(1003.31m3/d)作为井下防尘用水、瓦斯抽放站补充水、车辆冲洗用水,复用率为23.18%,剩余部分经管道自流排至果比河。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40m3/d,采用预处理+二级生化处理+沉淀+消毒复用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全部用作主 (略) 防尘用水、场地绿化用水、瓦斯抽放站补充水、瓦斯发电站补充用水、地面生产系统防尘洒水,不外排。 3、固体废物 (1)施工期固体废物及处理方式 掘进矸石排入矸石临时堆放场;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矿山施工现场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煤矸石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煤泥掺入原煤外售,少量危废单独收集,委托处置;生活污水污泥干化后外运。 4、设备噪声 (1)施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山施工期昼间、夜间施工噪声对场地周边居民点有一定影响。本工程施工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必要时设置临时围挡设施隔声,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2)运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井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源为:风井场地内机修车间、坑木加工房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场地内水处理站泵类、通风机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瓦斯综合利用场地瓦斯抽放泵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同时承担矿井运输的车辆将会产生一定的交通噪声,场地各噪声源声值为90dB(A)~100dB(A),主要采取减震、消声等处置。
"XMGK":"*t/a原煤开采生产线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纳雍县鸿腾 (略) 纳雍县乐治乡安家寨煤矿(兼并重组)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9日-2024年04月26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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