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4年4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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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4年4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4年4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8 08:52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 (略) 生态环境局土默特特右旗分局 | 访问量:次 字号:[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4年4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4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邮编:*

通讯地址: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土右旗分局窗口(C01)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鲁 (略) 粮油深加工、粮油储备项目

内蒙古 (略) 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原 (略) 厂区)

内蒙古鲁蕊香油脂有限责任公

内蒙古 (略)

内蒙古鲁 (略) 购买 (略) 原有厂区进行建设,依托原有车间框架结构建设年产亚麻籽油*吨、葵花籽油9000吨、菜籽油9000吨、辣椒油150吨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原料预处理粉尘、炒籽锅天然气燃烧烟气、烘炒和压榨异味、浸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干燥废气、脱色废气、脱酸废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

(1)原料预处理粉尘

本项目原料预处理包括初选和精选工序,初选和精选工序粉尘通过各自配套的顶吸集气罩收集后经各自配套的“旋风除尘器+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2)炒籽锅天然气燃烧烟气

炒籽锅天然气燃烧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每台炒籽锅(共50台)天然气燃烧烟气通过管道汇总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限值要求。

(3)烘炒和压榨异味

本项目原料在烘炒和压榨过程中均会散发异味,产生的异味经每台炒籽锅和榨油机各自配套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喷雾除臭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4)导热油炉燃烧废气

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燃气锅炉的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表1新建锅炉限值要求。

(5)污水处理站臭气

全封闭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设置于地上污水处理站内,产生的臭气通过管道与活性炭吸附装置相连,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硫化氢、氨排放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中小型规模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限值要求;

(7)初选和精选工序粉尘通过各自配套的顶吸集气罩收集后经各自配套的“旋风除尘器+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到封闭车间内,自然沉降。烘炒和压榨过程产生的异味经每台炒籽锅和榨油机各自配套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喷雾除臭设备处理后,未被收集 的臭气浓度排放至外环境。浸出废气进入石蜡吸收塔进行处理,未被吸收的尾气从石蜡吸收塔顶部由尾气风机抽出排入外环境;湿粨干燥过程中带出来的粨粉经旋风分离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封闭车间自然沉降。储罐呼吸废气以无组织形式逸散到车间内。干燥脱溶塔产生的废气通过真空冷凝器冷凝后进入分水器分离,未冷凝的气体以无组织形式逸散。脱色脱酸废气经冷冻真空冷凝器、喷雾除臭设备处置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辣椒油料车间粉碎产生的粉尘经自带吸尘装置处理后,未被收集的粉尘排放至封闭车间自然沉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浸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以及脱色脱酸废气产生的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初选和精选工序、浸出废气、辣椒油料车间产生的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烘炒和压榨异味、脱色脱酸废气中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喷雾除臭设备废水、实验废水、软化设备排水、职工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脱胶废水、原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冷凝废水、喷雾除臭设备废水、实验废水、软化设备排水、生活污水共同排入厂区地上污水处理站内处理,达标后排入土 (略) 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总磷、溶解性总固体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 )A级要求)限值要求。

3、噪声:厂区噪声主要为风机、空压机、各类泵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措施、安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预处理杂质、脱溶粕、油渣、油脚、油蜡、废白土、废滤袋、除尘灰和沉降的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站废油脂、杂质和椒渣,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液及其废容器、以及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其中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液及其废容器、以及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除尘灰和沉降的粉尘、预处理杂质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脱溶粕、杂质和椒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作为饲料定期外售;油渣、油脚、油蜡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废白土、废滤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回收单位;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清运,合理处置利用;污水处理站废油脂利用密封塑料桶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油脂回收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4年4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8 08:52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 (略) 生态环境局土默特特右旗分局 | 访问量:次 字号:[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4年4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4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邮编:*

通讯地址: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土右旗分局窗口(C01)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鲁 (略) 粮油深加工、粮油储备项目

内蒙古 (略) 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原 (略) 厂区)

内蒙古鲁蕊香油脂有限责任公

内蒙古 (略)

内蒙古鲁 (略) 购买 (略) 原有厂区进行建设,依托原有车间框架结构建设年产亚麻籽油*吨、葵花籽油9000吨、菜籽油9000吨、辣椒油150吨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原料预处理粉尘、炒籽锅天然气燃烧烟气、烘炒和压榨异味、浸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干燥废气、脱色废气、脱酸废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

(1)原料预处理粉尘

本项目原料预处理包括初选和精选工序,初选和精选工序粉尘通过各自配套的顶吸集气罩收集后经各自配套的“旋风除尘器+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2)炒籽锅天然气燃烧烟气

炒籽锅天然气燃烧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每台炒籽锅(共50台)天然气燃烧烟气通过管道汇总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限值要求。

(3)烘炒和压榨异味

本项目原料在烘炒和压榨过程中均会散发异味,产生的异味经每台炒籽锅和榨油机各自配套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喷雾除臭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4)导热油炉燃烧废气

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燃气锅炉的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表1新建锅炉限值要求。

(5)污水处理站臭气

全封闭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设置于地上污水处理站内,产生的臭气通过管道与活性炭吸附装置相连,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硫化氢、氨排放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中小型规模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限值要求;

(7)初选和精选工序粉尘通过各自配套的顶吸集气罩收集后经各自配套的“旋风除尘器+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到封闭车间内,自然沉降。烘炒和压榨过程产生的异味经每台炒籽锅和榨油机各自配套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喷雾除臭设备处理后,未被收集 的臭气浓度排放至外环境。浸出废气进入石蜡吸收塔进行处理,未被吸收的尾气从石蜡吸收塔顶部由尾气风机抽出排入外环境;湿粨干燥过程中带出来的粨粉经旋风分离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封闭车间自然沉降。储罐呼吸废气以无组织形式逸散到车间内。干燥脱溶塔产生的废气通过真空冷凝器冷凝后进入分水器分离,未冷凝的气体以无组织形式逸散。脱色脱酸废气经冷冻真空冷凝器、喷雾除臭设备处置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辣椒油料车间粉碎产生的粉尘经自带吸尘装置处理后,未被收集的粉尘排放至封闭车间自然沉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浸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以及脱色脱酸废气产生的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初选和精选工序、浸出废气、辣椒油料车间产生的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烘炒和压榨异味、脱色脱酸废气中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喷雾除臭设备废水、实验废水、软化设备排水、职工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脱胶废水、原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冷凝废水、喷雾除臭设备废水、实验废水、软化设备排水、生活污水共同排入厂区地上污水处理站内处理,达标后排入土 (略) 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总磷、溶解性总固体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 )A级要求)限值要求。

3、噪声:厂区噪声主要为风机、空压机、各类泵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措施、安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预处理杂质、脱溶粕、油渣、油脚、油蜡、废白土、废滤袋、除尘灰和沉降的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站废油脂、杂质和椒渣,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液及其废容器、以及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其中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液及其废容器、以及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除尘灰和沉降的粉尘、预处理杂质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脱溶粕、杂质和椒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作为饲料定期外售;油渣、油脚、油蜡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废白土、废滤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回收单位;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清运,合理处置利用;污水处理站废油脂利用密封塑料桶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油脂回收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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