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颍上电子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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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颍上电子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安徽颍上电子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 址:颍上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人:谢春伟

2024年3月28日

项目名称:安徽颍上电子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建设地点: (略) 颍上县创业大道东侧、 (略) 西侧、生态大道南侧、 (略) 北侧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新建生产厂房和辅助厂房等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一期*平方米,二期*平方米;配套污水处理、道路、绿化、供配电、给排水、环保、安全生产等设施(含分析检测楼分析实验室);本项目委托标准化厂房建设(仅建设构筑物),已经全部建成;建成后全部租赁给安徽 (略) (含分析实验室),用于“光刻胶核心组分及半导体液体封装材料关键原料项目”生产,本次仅仅评价厂房建设的构筑物和分析实验室。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循环经济园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后, (略) (略) ,纳入循环经济园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在园区内综合利用。

(2)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少量的无水*醇擦拭转子产生少量的废气,采用无组织方式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50~70dB(A)之间,企业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加强管理,夜间不生产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废

废空瓶、检验废液、废布条、废样品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12月11 (略) 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颍上经济开发区同意了项目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安徽颍上电子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 址:颍上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人:谢春伟

2024年3月28日

项目名称:安徽颍上电子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建设地点: (略) 颍上县创业大道东侧、 (略) 西侧、生态大道南侧、 (略) 北侧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新建生产厂房和辅助厂房等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一期*平方米,二期*平方米;配套污水处理、道路、绿化、供配电、给排水、环保、安全生产等设施(含分析检测楼分析实验室);本项目委托标准化厂房建设(仅建设构筑物),已经全部建成;建成后全部租赁给安徽 (略) (含分析实验室),用于“光刻胶核心组分及半导体液体封装材料关键原料项目”生产,本次仅仅评价厂房建设的构筑物和分析实验室。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循环经济园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后, (略) (略) ,纳入循环经济园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在园区内综合利用。

(2)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少量的无水*醇擦拭转子产生少量的废气,采用无组织方式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50~70dB(A)之间,企业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加强管理,夜间不生产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废

废空瓶、检验废液、废布条、废样品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12月11 (略) 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颍上经济开发区同意了项目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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