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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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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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14 点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4年4月


目 录

一、前言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3.2 主要生产设备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3.4 公用工程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四、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4.4公用工程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4.8环境保护目标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

5.2 噪声标准

5.3 环境质量标准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7.2废气监测结果

7.2.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7.2.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7.3噪声监测结果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8.2 环境检测能力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十、结论与建议 34

10.1 环评结论

10.2 验收结论

10.3 建议


一、前言

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县张官屯乡肖家楼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5"53.134",北纬38°11"19.125"。项目类别属于C3391 黑色金属铸造。公司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33%,建设规模为全厂年产铸件5000吨。

2023年10月,《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九河(天津) (略) 编制而成, 2023年10月30日经沧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沧县行审(环)扩字【2023】056号。于2024年01月05日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15W001U。2024年3月23日至2024年3月24日,沧州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出具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CZKY(验)[2024]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 (略) 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 (略) 》,2015.7.31;

(4)《 (略)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沧县行政审批局以沧县行审(环)扩字【2023】056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3年10月30日。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技改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3.33%。

(5)建设地点: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县张官屯乡肖家楼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5"53.134",北纬38°11"19.125"。

(6)建设规模:全厂年产铸件5000吨。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不新增职工,现有厂区内调剂;每天两班工作制度,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8)占地面积:企业原占地面积*㎡,建筑面积7600㎡。 (略) 场,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对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该项目无新增占地面积,无新增建筑面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序号

工程内容

现有工程

技改内容

技改完成后

1

主体工程

铸造车间1、2、熔炼车间、清砂车间、落砂车间、砂处理车间、机加工车间,总建筑面积6000m2

现有粘土砂自动造型线1条,生产工艺为:原料铸铁→电炉熔炼→(粘土砂→造型→)浇铸、冷却→落砂(磁选→)清砂→打磨→检验→机加工→成品,

依托现有落砂车间机砂处理车间,新增自动造型线1套、砂处理线1条、混砂机1台、提升斗1台、造型机1台、造型辅助流水线1套、造型辅线1套,生产工艺为:原料铸铁→电炉熔炼→(粘土砂→造型→)浇铸、冷却→落砂(磁选→)清砂→打磨→检验→机加工→成品

铸造车间1、2、熔炼车间、清砂车间、落砂车间、砂处理车间、机加工车间,总建筑面积6000m2

现有粘土砂自动造型线1条,生产工艺为:原料铸铁→电炉熔炼→(粘土砂→造型→)浇铸、冷却→落砂(磁选→)清砂→打磨→检验→机加工→成品,

2

公用工程

供水由当 (略) 提供

供水依托现有工程

供水由当 (略) 提供

供电当地供供电系统提供

供电依托现有工程

供电当地供供电系统提供

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冬季生活取暖采用空调

供热依托现有工程

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冬季生活取暖采用空调

3

辅助工程

办公用房及仓库建筑面积1600m2;其中:一般固废间20平方米

依托现有工程

办公用房及仓库建筑面积1600m2;其中:一般固废间20平方米

4

环保工程

废气

电炉熔化废气经(集气罩+密闭间)二次集气+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

/

电炉熔化废气经(集气罩+密闭间)二次集气+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依托现有)

浇铸废气经集气罩和顶吸+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

/

浇铸废气经集气罩和顶吸+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依托现有)

落砂废气经集气罩及二次粉尘收集室+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3)

/

落砂废气经集气罩及二次粉尘收集室+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3,依托现有)

清砂废气经集气罩及二次粉尘收集室+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4)

/

清砂废气经集气罩及二次粉尘收集室+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4,依托现有)

打磨废气经滤筒除尘打磨间+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5)

/

打磨废气经滤筒除尘打磨间+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5,依托现有)

磁选废气经收集罩+软帘+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6)

/

磁选废气经收集罩+软帘+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6,依托现有)

--

新增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废气分别经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7,共用,新增)排放

新增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废气分别经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7,共用,新增)排放

--

粘土砂装卸、转运过程,吨包运输无组织排放

粘土砂装卸、转运过程,吨包运输无组织排放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的降噪措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的降噪措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的降噪措

废水

无生产废水产生,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无生产废水产生,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无生产废水产生,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固废

熔化工序产生的废铁渣、磁选工序产生的废铁屑、浇铸工序产生废铁渣、机加工工序产生废铁屑集中收集由厂家回收。落砂工序产生的废砂、清砂工序产生的废钢砂、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气除尘设备收集的除尘灰一般固废间暂存,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砂经砂处理线处理后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一般固废:熔化工序产生的废铁渣、磁选工序产生的废铁屑、浇铸工序产生废铁渣、机加工工序产生废铁屑集中收集,一般固废间暂存,由厂家回收;清砂工序产生的废钢砂、废气除尘设备收集的除尘灰一般固废间暂存,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砂经砂处理线处理后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现有数量

新增部分

技改后全厂

单位

备注

1

钢壳电炉

1t/h

2

0

2

不新增

2

浇铸机

--

1

0

1

不新增

3

落砂机

--

1

0

1

不新增

4

清砂机

--

4

0

4

不新增

5

砂带打磨机

SSM01

4

0

4

不新增

6

粘土砂造型机

--

2

0

2

不新增

7

粘土砂自动砂处理生产线

60t/h

1

0

1

不新增

8

抛光机

/

2

0

2

不新增

9

台钻

/

18

0

18

不新增

10

数控

/

8

0

8

不新增

11

铣床

/

3

0

3

不新增

12

普通车床

/

4

0

4

不新增

13

摇臂钻

/

2

0

2

不新增

14

拉床

1t/h

1

0

1

不新增

15

自动造型线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16

砂处理线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17

混砂机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18

提升斗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19

造型机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20

造型辅助流水线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21

造型辅线

HSLH-306-2LT45

0

1

1

增加1台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现有工程

技改工程

技改后全厂

备注

1

生铁

t/a

5000

0

5000

不变

5

钢砂(清砂机用)

t/a

30

0

30

不变

6

粘土砂

t/a

50

50

100

增加

7

t/a

300

0

300

不变

8

万kW·h/a

600

50

650

增加

3.4 公用工程

技改后全厂给水:技改后全厂用水为电炉冷却用水。电炉冷却用水不变;劳动定员依托现有。

技改后全厂排水:电炉冷却水经冷却池降温后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职工盥洗废水产生量以用水量的80%计,则废水量2.664m3/d,废水产生量较小且水质简单,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水平衡图见图1。

image.png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2)供电

技改项目依托现有工程供电设施,可满足生产需求,现有工程用电*kW·h,技改项目新增年用电量*kW·h,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用电*kW·h。

(3)供热

生产过程采用电加热,冬季生活取暖采用空调。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生产工艺流程:image.png


工艺流程简述:

(1)电炉熔炼:原料铸铁加入电炉中加热熔化。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熔化过程产生的烟尘(G1)和炉渣(S1),以及生产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N1),电炉熔炼依托现有工程,产污节点本次环评不在进行分析。

(2)浇铸、冷却:将熔化后的铁水浇铸到铸型中形成铸件并自然冷却。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该过程产生的粉尘(G2)和废铁渣(S2),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N2),浇铸、冷却依托现有工程,产污节点本次环评不在进行分析。

(3)造型:本次技改涉及新增自动造型线1套,购置的粘土砂存入现有沙库,利用提升机将粘土砂输送至混砂机进行混砂,混合均匀的造型砂利用自动造型线造型线及造型辅助流水线进行造型制模,形成一个完整的砂型, (略) ,此过程废气为颗粒物(G7),产生固体废物为废砂(S8),产生噪声(N3)。

(4)落砂:浇铸冷却后砂壳自然脱落。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落砂过程产生的粉尘(G3)、噪声(N4)和废砂(S3),落砂工序生产及治理设施依托现有工程,本次环评不在进行废气产污节点分析,落砂工序产生的废砂经砂处理线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5)清砂:浇铸后自然脱落的铸件转入清砂工序,利用抛丸机和清砂机对铸件表面的杂物进行清理。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清砂过程产生的粉尘(G4)、废钢砂(S4)和机械噪声(N6),清砂依托现有工程,产污节点本次环评不在进行分析。

(6)打磨:对清砂后的个别铸件不能满足产品要求的,要利用抛光机进行表面打磨抛光处理。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G5)和设备运行噪声(N7),打磨依托现有工程,产污节点本次环评不在进行分析。

(7)检验:表面清砂、打磨后的铸件经检验合格。

(8)磁选:落砂过程产生的废砂经磁选机磁选出里面的铁屑,废砂经新增砂处理线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该过程产生粉尘(G6)、噪声(N5)和废铁屑(S5)。

(9)机加工:铸件经台钻、数控机床、铣床、车床、摇臂钻、拉床等机加工设备对铸件进行加工处理,该过程产生噪声(N8)和废铁屑(S6)。

(10)废气处理:各产尘点产生的粉尘经除尘设备进行处理。该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由除尘设备及收尘室收集的除尘灰(S9)和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N9)。

(11)砂处理线:技改项目新增1条砂处理线,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砂进行处理,处理后粘土砂回用于生产,该过程产生废气(G8)和噪声(N10)。

(12)办公生活: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W2)和生活垃圾(S10)。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技改项目采用粘土砂自动造型线造型,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线废气由各自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7,新增,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

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33 金属制品业中01铸造-造型排污系数为1.97kg/t(产品),项目年产铸件5000吨,则自动造型线产生的颗粒物为:9.85t/a,废气收集效率为95%,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5%,风机风量为*m3/h,颗粒物收集量为9.358t/a,产生速率为3.466kg/h,产生浓度为138.637mg/m3。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量为0.468t/a,排放速率为0.173kg/h,排放浓度为6.931mg/m3

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33 金属制品业中01铸造中砂处理工艺-粘土砂系数。颗粒物排污系数为17.2kg/t(产品),项目年用粘土砂100t,则砂处理产生的颗粒物为1.72t/a,废气收集效率为95%,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5%,风机风量为*m3/h,颗粒物收集量为1.634t/a,产生速率为0.545kg/h,产生浓度为54.467mg/m3。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量为0.082t/a,排放速率为0.030kg/h,排放浓度为3.025mg/m3

技改项目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线废气分别经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7,共用,新增)排放,叠加后的废气排放量为0.550t/a,排放速率为0.203kg/h,排放浓度为9.656mg/m3。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2铸造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2级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项目生产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采取了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集气设施收集的废气。根据前述分析,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未被集气设施收集的部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578t/a,排放速率为0.214kg/h;本项目颗粒物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6.2废水

技改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全厂无生产废水产生,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6.3噪声

项目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噪声值在75~85dB(A)之间。项目采用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3.6.4固废

现有工程固废:熔化工序产生的废铁渣产生量30t/a,磁选工序的废铁屑产生量6t/a、废砂产生量10t/a,浇铸工序废铁渣产生量12t/a、机加工工序产生废铁屑产生量224t/a,集中收集,一般固废间暂存,由厂家回收。落砂工序的废砂产生量40t/a,清砂工序产生的废钢砂产生量6t/a,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产生量14.*t/a,一般固废间暂存,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产量7.5t/a,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本次技改涉及固废为:自动造型过程产生的废砂(S7)及布袋除尘器及收尘室产生除尘灰(S8);

自动造型过程产生的废砂(S7),产生量约为70t/a,废砂经砂处理线处理后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废气治理设施产生除尘灰(S8),产生量约为10.442t/a,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

现有工程员工办公产生生活垃圾,劳动定员50人,年生产天数为300天,按0.5kg/人.d计算,产生量为7.5t/a。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技改项目不新增职工,现有厂区内调剂。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 ” 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选址位于河北省沧县张官屯乡肖家楼村。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用地面积无新增。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技改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不存在土建工程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线,分别经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新增)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2铸造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2级限值要求及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在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技改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全厂无生产废水产生,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3、噪声:项目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采用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4、固废:现有工程固废:熔化工序产生的废铁渣,磁选工序的废铁屑、废砂,浇铸工序废铁渣、机加工工序产生废铁屑,集中收集,一般固废间暂存,由厂家回收。落砂工序的废砂,清砂工序产生的废钢砂,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一般固废间暂存,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本次技改涉及固废为:自动造型过程产生的废砂及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及生活垃圾;废砂经砂处理线处理后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 SO2 0t/a;NOX 0t/a。

七、该项目建成 (略) 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四、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与环评一致

项目名称

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一致

建设单位

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

一致

建设地点

河北省沧县张官屯乡肖家楼村

一致

占地面积

*平方米

一致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厂区设置了1个出入口,厂区大门位于南侧, (略) 。入口西侧为办公室,办公室北侧依次为机加工车间、清砂车间,入口东侧依次为铸造车间1、熔炼车间、落砂车间、铸造车间2,砂处理车间位于铸造车间1北侧,机加工车间西侧为闲置库房,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落砂车间北侧

一致

建设规模

全厂年产铸件5000吨

一致

工程总投资(万元)

300

一致

环保投资(万元)

10

一致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现有工程劳动定员5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工作制,每班工作10小时,技改项目不新增职工,现有厂区内调剂,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工作制,每班工作9小时

一致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现有数量

新增部分

技改后全厂

单位

备注

是否与环评一致

1

钢壳电炉

1t/h

2

0

2

不新增

一致

2

浇铸机

--

1

0

1

不新增

一致

3

落砂机

--

1

0

1

不新增

一致

4

清砂机

--

4

0

4

不新增

一致

5

砂带打磨机

SSM01

4

0

4

不新增

一致

6

粘土砂造型机

--

2

0

2

不新增

一致

7

粘土砂自动砂处理生产线

60t/h

1

0

1

不新增

一致

8

抛光机

/

2

0

2

不新增

一致

9

台钻

/

18

0

18

不新增

一致

10

数控

/

8

0

8

不新增

一致

11

铣床

/

3

0

3

不新增

一致

12

普通车床

/

4

0

4

不新增

一致

13

摇臂钻

/

2

0

2

不新增

一致

14

拉床

1t/h

1

0

1

不新增

一致

15

自动造型线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一致

16

砂处理线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一致

17

混砂机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一致

18

提升斗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一致

19

造型机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一致

20

造型辅助流水线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一致

21

造型辅线

HSLH-306-2LT45

0

1

1

增加1台

一致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现有工程

技改工程

技改后全厂

备注

是否与环评一致

1

生铁

t/a

5000

0

5000

不变

一致

5

钢砂(清砂机用)

t/a

30

0

30

不变

一致

6

粘土砂

t/a

50

50

100

增加

一致

7

t/a

300

0

300

不变

一致

8

万kW·h/a

600

50

650

增加

一致

4.4公用工程

与环评一致。

技改后全厂给水:技改后全厂用水为电炉冷却用水。电炉冷却用水不变;劳动定员依托现有。

技改后全厂排水:电炉冷却水经冷却池降温后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职工盥洗废水产生量以用水量的80%计,则废水量2.664m3/d,废水产生量较小且水质简单,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水平衡图见图2。

image.png

图2 水平衡图 单位m3/d

(2)供电

技改项目依托现有工程供电设施,可满足生产需求,现有工程用电*kW·h,技改项目新增年用电量*kW·h,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用电*kW·h。

(3)供热

生产过程采用电加热,冬季生活取暖采用空调。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与环评一致。

生产工艺:

image.png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技改项目采用粘土砂自动造型线造型,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线废气由各自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7,新增,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

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33 金属制品业中01铸造-造型排污系数为1.97kg/t(产品),项目年产铸件5000吨,则自动造型线产生的颗粒物为:9.85t/a,废气收集效率为95%,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5%,风机风量为*m3/h,颗粒物收集量为9.358t/a,产生速率为3.466kg/h,产生浓度为138.637mg/m3。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量为0.468t/a,排放速率为0.173kg/h,排放浓度为6.931mg/m3

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33 金属制品业中01铸造中砂处理工艺-粘土砂系数。颗粒物排污系数为17.2kg/t(产品),项目年用粘土砂100t,则砂处理产生的颗粒物为1.72t/a,废气收集效率为95%,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5%,风机风量为*m3/h,颗粒物收集量为1.634t/a,产生速率为0.545kg/h,产生浓度为54.467mg/m3。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量为0.082t/a,排放速率为0.030kg/h,排放浓度为3.025mg/m3

技改项目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线废气分别经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7,共用,新增)排放,叠加后的废气排放量为0.550t/a,排放速率为0.203kg/h,排放浓度为9.656mg/m3。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2铸造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2级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项目生产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采取了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集气设施收集的废气。根据前述分析,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未被集气设施收集的部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578t/a,排放速率为0.214kg/h;本项目颗粒物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6.2废水

技改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全厂无生产废水产生,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4.6.3噪声

项目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噪声值在75~85dB(A)之间。项目采用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6.4固废

现有工程固废:熔化工序产生的废铁渣产生量30t/a,磁选工序的废铁屑产生量6t/a、废砂产生量10t/a,浇铸工序废铁渣产生量12t/a、机加工工序产生废铁屑产生量224t/a,集中收集,一般固废间暂存,由厂家回收。落砂工序的废砂产生量40t/a,清砂工序产生的废钢砂产生量6t/a,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产生量14.*t/a,一般固废间暂存,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产量7.5t/a,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本次技改涉及固废为:自动造型过程产生的废砂(S7)及布袋除尘器及收尘室产生除尘灰(S8);

自动造型过程产生的废砂(S7),产生量约为70t/a,废砂经砂处理线处理后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废气治理设施产生除尘灰(S8),产生量约为10.442t/a,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

现有工程员工办公产生生活垃圾,劳动定员50人,年生产天数为300天,按0.5kg/人.d计算,产生量为7.5t/a。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技改项目不新增职工,现有厂区内调剂。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项目环评建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颗粒物:2.10t/a。

经检测,项目污染物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220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技改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全厂无生产废水产生,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故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4.8环境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m

保护

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肖家楼

116.*

38.*

居民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二类区

W

55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生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2铸造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2级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见表8。

表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序名称

污染物

标准值

标准来源

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

颗粒物

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

排气筒高度:15m

《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2铸造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2级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区

颗粒物

厂区

颗粒物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1h平均浓度值:5.0mg/m3

《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5.2 噪声标准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见表9。

表9噪声排放标准

污染物类别

标准值 dB(A)

标准来源

昼间

夜间

噪声

运营期

60

5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施工期

70

55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

5.3 环境质量标准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2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及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略) 2022年空气质量情况如下: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标准值μg/m3

现状浓度μg/m3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浓度

60

9

15

达标

NO2

年平均浓度

40

30

75

达标

PM10

年平均浓度

70

67

95.7

达标

PM2.5

年平均浓度

35

39

111.4

不达标

CO

24小时平均浓度

4000

1100

27.5

达标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

160

170

106.3

不达标

根据《2022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沧州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年均值分别为9μg/m3,30μg/m3,67μg/m3,37μg/m3,CO日均浓度95百分位数为1.1mg/m3,O38小时平均浓度90百分位数为1704μg/m3。SO2、NO2、PM10、CO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PM2.5、O3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不达标因子为PM2.5、O3

5.3.2地表水质量标准

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可知,全市 18 个国省考断面水质全面实现“消 V ” 目标,达标率保持 100%。 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44.4% ,较 2021 年提高 24.4 个百分 点。具体为大浪淀水库、小白河后赵各庄西桥 2 个断面为Ⅱ类,占比 11. 1%; 子牙河小王庄、盗阳河西贾庄桥、南排河朱庄闸、子牙新河阎辛庄、漳卫新 河小泊头桥、南运河北街自动站等 6 个断面为Ⅲ类,占比 33.3%;宣惠河大 口河口、青静黄排水渠何老营、八团排干渠伊庄子闸、北排河永红桥、沧浪 渠杨官庄自动站、石碑河李家堡桥、廖家洼河四捻村桥、任文干渠阎家坞、黑龙港河东港拦河闸、南大港湿地入口等 10 个断面为Ⅳ类, 占比 55.6%。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无需进行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

5.3.3声环境标准

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要求。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0。

表10废气 、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检测项目

分析方法

仪器名称及编号

检出限

低浓度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

TW-3200D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CZKY-YQ005)

101-1EBS电热鼓风干燥箱(CZKY-YQ028)

HF-5KW恒温恒湿室(CZKY-YQ038)

AUW220D电子天平(CZKY-YQ036)COS-03-SJLY温湿度记录仪(CZKY-YQ080)

1.0mg/m3

总悬浮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1263-2022

TW-2200C智能24小时/TSP综合采样器(CZKY-YQ011、YQ012、YQ013)

DYM3空盒气压表(CZKY-YQ022)AUW220D电子天平(CZKY-YQ036)

HF-5KW恒温恒湿室(CZKY-YQ038)

7μg/m3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008

FYF-1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CZKY-YQ021)

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CZKY-YQ001)AWA6022A声校准器(CZKY-YQ003)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校准。

4、噪声监测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校准。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 (略) 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6、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达80%,满足生产负荷75%以上的工况要求。

7.2废气监测结果

7.2.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1。

表1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及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单位

检测结果

1

2

3

均值

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线废气排气筒(DA007)出口(15m)

2024.03.23

标干流量

m3/h

*

*

*

*

低浓度颗粒物

排放浓度

mg/m3

6.0

6.4

6.4

6.3

排放速率

kg/h

0.066

0.065

0.068

0.066

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线废气排气筒(DA007)出口(15m)

2024.03.24

标干流量

m3/h

*

*

*

1094

低浓度颗粒物

排放浓度

mg/m3

5.8

5.7

6.1

5.9

排放速率

kg/h

0.066

0.060

0.067

0.064

7.2.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2。

表1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项目

及采样日期

单位

点位

检测结果

1

2

3

最大值

总悬浮颗粒物2024.03.23

μg/m3

下风向1#

386

395

384

397

下风向2#

389

397

382

下风向3#

391

377

393

总悬浮颗粒物2024.03.24

μg/m3

下风向1#

376

389

383

398

下风向2#

394

398

382

下风向3#

385

381

394

7.4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13。

表13噪声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检测结果dB(A)

2024.03.23

2024.03.24

昼间

昼间

东厂界1#

57

57

南厂界2#

57

58

北厂界3#

57

58

气象条件

2024.03.23 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1.9m/s

2024.03.24 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0m/s

备注

西侧紧邻企业,不具备检测条件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8.2 环境检测能力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见表14。

表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落实情况

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线(DA007)

颗粒物

(有组织)

分别经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7,共用,新增)排放

《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2铸造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2级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落实

厂区

颗粒物

(无组织)

车间密闭,加强收集管理

《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

颗粒物

(无组织)

车间密闭,加强收集管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SS、氨氮

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不外排

落实

声环境

生产设备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的降噪措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落实

固体

废物

废砂

自动造型线

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回用于生产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落实

除尘灰

除尘设备

一般固废间暂存,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要求

10.1 环评结论

10.1.1废气

项目自动造型线造型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自动造型线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砂处理线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砂处理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与自动造型线废气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

未被收集的废气经车间密闭减少无组织外排。

10.1.2废水

技改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全厂无生产废水产生,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10.1.3噪声

项目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项目采用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10.1.4固废

现有工程固废:熔化工序产生的废铁渣,磁选工序的废铁屑、废砂,浇铸工序废铁渣、机加工工序产生废铁屑,集中收集,一般固废间暂存,由厂家回收。落砂工序的废砂,清砂工序产生的废钢砂,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一般固废间暂存,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本次技改涉及固废为:自动造型过程产生的废砂及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及生活垃圾;废砂经砂处理线处理后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10.1.5总量控制

项目环评建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颗粒物:2.10t/a。

经检测,项目污染物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220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技改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全厂无生产废水产生,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故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通过环境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污染物治理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10.2 验收结论

经检测,项目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线废气排气筒(DA007)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4mg/m3,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2铸造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2级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20mg/m3)。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398μg/m3(换算后为0.39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1.0mg/m3)。

企业夜间不生产,经检测,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

10.3 建议

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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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4-14 点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4年4月


目 录

一、前言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3.2 主要生产设备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3.4 公用工程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四、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4.4公用工程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4.8环境保护目标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

5.2 噪声标准

5.3 环境质量标准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7.2废气监测结果

7.2.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7.2.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7.3噪声监测结果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8.2 环境检测能力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十、结论与建议 34

10.1 环评结论

10.2 验收结论

10.3 建议


一、前言

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县张官屯乡肖家楼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5"53.134",北纬38°11"19.125"。项目类别属于C3391 黑色金属铸造。公司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33%,建设规模为全厂年产铸件5000吨。

2023年10月,《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九河(天津) (略) 编制而成, 2023年10月30日经沧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沧县行审(环)扩字【2023】056号。于2024年01月05日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15W001U。2024年3月23日至2024年3月24日,沧州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出具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CZKY(验)[2024]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 (略) 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 (略) 》,2015.7.31;

(4)《 (略)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沧县行政审批局以沧县行审(环)扩字【2023】056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3年10月30日。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技改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3.33%。

(5)建设地点: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县张官屯乡肖家楼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5"53.134",北纬38°11"19.125"。

(6)建设规模:全厂年产铸件5000吨。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不新增职工,现有厂区内调剂;每天两班工作制度,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8)占地面积:企业原占地面积*㎡,建筑面积7600㎡。 (略) 场,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对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该项目无新增占地面积,无新增建筑面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序号

工程内容

现有工程

技改内容

技改完成后

1

主体工程

铸造车间1、2、熔炼车间、清砂车间、落砂车间、砂处理车间、机加工车间,总建筑面积6000m2

现有粘土砂自动造型线1条,生产工艺为:原料铸铁→电炉熔炼→(粘土砂→造型→)浇铸、冷却→落砂(磁选→)清砂→打磨→检验→机加工→成品,

依托现有落砂车间机砂处理车间,新增自动造型线1套、砂处理线1条、混砂机1台、提升斗1台、造型机1台、造型辅助流水线1套、造型辅线1套,生产工艺为:原料铸铁→电炉熔炼→(粘土砂→造型→)浇铸、冷却→落砂(磁选→)清砂→打磨→检验→机加工→成品

铸造车间1、2、熔炼车间、清砂车间、落砂车间、砂处理车间、机加工车间,总建筑面积6000m2

现有粘土砂自动造型线1条,生产工艺为:原料铸铁→电炉熔炼→(粘土砂→造型→)浇铸、冷却→落砂(磁选→)清砂→打磨→检验→机加工→成品,

2

公用工程

供水由当 (略) 提供

供水依托现有工程

供水由当 (略) 提供

供电当地供供电系统提供

供电依托现有工程

供电当地供供电系统提供

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冬季生活取暖采用空调

供热依托现有工程

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冬季生活取暖采用空调

3

辅助工程

办公用房及仓库建筑面积1600m2;其中:一般固废间20平方米

依托现有工程

办公用房及仓库建筑面积1600m2;其中:一般固废间20平方米

4

环保工程

废气

电炉熔化废气经(集气罩+密闭间)二次集气+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

/

电炉熔化废气经(集气罩+密闭间)二次集气+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依托现有)

浇铸废气经集气罩和顶吸+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

/

浇铸废气经集气罩和顶吸+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依托现有)

落砂废气经集气罩及二次粉尘收集室+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3)

/

落砂废气经集气罩及二次粉尘收集室+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3,依托现有)

清砂废气经集气罩及二次粉尘收集室+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4)

/

清砂废气经集气罩及二次粉尘收集室+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4,依托现有)

打磨废气经滤筒除尘打磨间+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5)

/

打磨废气经滤筒除尘打磨间+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5,依托现有)

磁选废气经收集罩+软帘+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6)

/

磁选废气经收集罩+软帘+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6,依托现有)

--

新增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废气分别经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7,共用,新增)排放

新增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废气分别经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7,共用,新增)排放

--

粘土砂装卸、转运过程,吨包运输无组织排放

粘土砂装卸、转运过程,吨包运输无组织排放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的降噪措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的降噪措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的降噪措

废水

无生产废水产生,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无生产废水产生,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无生产废水产生,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固废

熔化工序产生的废铁渣、磁选工序产生的废铁屑、浇铸工序产生废铁渣、机加工工序产生废铁屑集中收集由厂家回收。落砂工序产生的废砂、清砂工序产生的废钢砂、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气除尘设备收集的除尘灰一般固废间暂存,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砂经砂处理线处理后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一般固废:熔化工序产生的废铁渣、磁选工序产生的废铁屑、浇铸工序产生废铁渣、机加工工序产生废铁屑集中收集,一般固废间暂存,由厂家回收;清砂工序产生的废钢砂、废气除尘设备收集的除尘灰一般固废间暂存,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砂经砂处理线处理后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现有数量

新增部分

技改后全厂

单位

备注

1

钢壳电炉

1t/h

2

0

2

不新增

2

浇铸机

--

1

0

1

不新增

3

落砂机

--

1

0

1

不新增

4

清砂机

--

4

0

4

不新增

5

砂带打磨机

SSM01

4

0

4

不新增

6

粘土砂造型机

--

2

0

2

不新增

7

粘土砂自动砂处理生产线

60t/h

1

0

1

不新增

8

抛光机

/

2

0

2

不新增

9

台钻

/

18

0

18

不新增

10

数控

/

8

0

8

不新增

11

铣床

/

3

0

3

不新增

12

普通车床

/

4

0

4

不新增

13

摇臂钻

/

2

0

2

不新增

14

拉床

1t/h

1

0

1

不新增

15

自动造型线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16

砂处理线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17

混砂机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18

提升斗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19

造型机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20

造型辅助流水线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21

造型辅线

HSLH-306-2LT45

0

1

1

增加1台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现有工程

技改工程

技改后全厂

备注

1

生铁

t/a

5000

0

5000

不变

5

钢砂(清砂机用)

t/a

30

0

30

不变

6

粘土砂

t/a

50

50

100

增加

7

t/a

300

0

300

不变

8

万kW·h/a

600

50

650

增加

3.4 公用工程

技改后全厂给水:技改后全厂用水为电炉冷却用水。电炉冷却用水不变;劳动定员依托现有。

技改后全厂排水:电炉冷却水经冷却池降温后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职工盥洗废水产生量以用水量的80%计,则废水量2.664m3/d,废水产生量较小且水质简单,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水平衡图见图1。

image.png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2)供电

技改项目依托现有工程供电设施,可满足生产需求,现有工程用电*kW·h,技改项目新增年用电量*kW·h,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用电*kW·h。

(3)供热

生产过程采用电加热,冬季生活取暖采用空调。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生产工艺流程:image.png


工艺流程简述:

(1)电炉熔炼:原料铸铁加入电炉中加热熔化。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熔化过程产生的烟尘(G1)和炉渣(S1),以及生产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N1),电炉熔炼依托现有工程,产污节点本次环评不在进行分析。

(2)浇铸、冷却:将熔化后的铁水浇铸到铸型中形成铸件并自然冷却。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该过程产生的粉尘(G2)和废铁渣(S2),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N2),浇铸、冷却依托现有工程,产污节点本次环评不在进行分析。

(3)造型:本次技改涉及新增自动造型线1套,购置的粘土砂存入现有沙库,利用提升机将粘土砂输送至混砂机进行混砂,混合均匀的造型砂利用自动造型线造型线及造型辅助流水线进行造型制模,形成一个完整的砂型, (略) ,此过程废气为颗粒物(G7),产生固体废物为废砂(S8),产生噪声(N3)。

(4)落砂:浇铸冷却后砂壳自然脱落。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落砂过程产生的粉尘(G3)、噪声(N4)和废砂(S3),落砂工序生产及治理设施依托现有工程,本次环评不在进行废气产污节点分析,落砂工序产生的废砂经砂处理线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5)清砂:浇铸后自然脱落的铸件转入清砂工序,利用抛丸机和清砂机对铸件表面的杂物进行清理。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清砂过程产生的粉尘(G4)、废钢砂(S4)和机械噪声(N6),清砂依托现有工程,产污节点本次环评不在进行分析。

(6)打磨:对清砂后的个别铸件不能满足产品要求的,要利用抛光机进行表面打磨抛光处理。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G5)和设备运行噪声(N7),打磨依托现有工程,产污节点本次环评不在进行分析。

(7)检验:表面清砂、打磨后的铸件经检验合格。

(8)磁选:落砂过程产生的废砂经磁选机磁选出里面的铁屑,废砂经新增砂处理线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该过程产生粉尘(G6)、噪声(N5)和废铁屑(S5)。

(9)机加工:铸件经台钻、数控机床、铣床、车床、摇臂钻、拉床等机加工设备对铸件进行加工处理,该过程产生噪声(N8)和废铁屑(S6)。

(10)废气处理:各产尘点产生的粉尘经除尘设备进行处理。该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由除尘设备及收尘室收集的除尘灰(S9)和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N9)。

(11)砂处理线:技改项目新增1条砂处理线,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砂进行处理,处理后粘土砂回用于生产,该过程产生废气(G8)和噪声(N10)。

(12)办公生活: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W2)和生活垃圾(S10)。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技改项目采用粘土砂自动造型线造型,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线废气由各自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7,新增,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

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33 金属制品业中01铸造-造型排污系数为1.97kg/t(产品),项目年产铸件5000吨,则自动造型线产生的颗粒物为:9.85t/a,废气收集效率为95%,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5%,风机风量为*m3/h,颗粒物收集量为9.358t/a,产生速率为3.466kg/h,产生浓度为138.637mg/m3。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量为0.468t/a,排放速率为0.173kg/h,排放浓度为6.931mg/m3

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33 金属制品业中01铸造中砂处理工艺-粘土砂系数。颗粒物排污系数为17.2kg/t(产品),项目年用粘土砂100t,则砂处理产生的颗粒物为1.72t/a,废气收集效率为95%,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5%,风机风量为*m3/h,颗粒物收集量为1.634t/a,产生速率为0.545kg/h,产生浓度为54.467mg/m3。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量为0.082t/a,排放速率为0.030kg/h,排放浓度为3.025mg/m3

技改项目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线废气分别经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7,共用,新增)排放,叠加后的废气排放量为0.550t/a,排放速率为0.203kg/h,排放浓度为9.656mg/m3。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2铸造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2级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项目生产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采取了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集气设施收集的废气。根据前述分析,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未被集气设施收集的部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578t/a,排放速率为0.214kg/h;本项目颗粒物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6.2废水

技改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全厂无生产废水产生,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6.3噪声

项目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噪声值在75~85dB(A)之间。项目采用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3.6.4固废

现有工程固废:熔化工序产生的废铁渣产生量30t/a,磁选工序的废铁屑产生量6t/a、废砂产生量10t/a,浇铸工序废铁渣产生量12t/a、机加工工序产生废铁屑产生量224t/a,集中收集,一般固废间暂存,由厂家回收。落砂工序的废砂产生量40t/a,清砂工序产生的废钢砂产生量6t/a,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产生量14.*t/a,一般固废间暂存,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产量7.5t/a,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本次技改涉及固废为:自动造型过程产生的废砂(S7)及布袋除尘器及收尘室产生除尘灰(S8);

自动造型过程产生的废砂(S7),产生量约为70t/a,废砂经砂处理线处理后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废气治理设施产生除尘灰(S8),产生量约为10.442t/a,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

现有工程员工办公产生生活垃圾,劳动定员50人,年生产天数为300天,按0.5kg/人.d计算,产生量为7.5t/a。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技改项目不新增职工,现有厂区内调剂。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 ” 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选址位于河北省沧县张官屯乡肖家楼村。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用地面积无新增。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技改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不存在土建工程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线,分别经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新增)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2铸造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2级限值要求及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在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技改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全厂无生产废水产生,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3、噪声:项目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采用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4、固废:现有工程固废:熔化工序产生的废铁渣,磁选工序的废铁屑、废砂,浇铸工序废铁渣、机加工工序产生废铁屑,集中收集,一般固废间暂存,由厂家回收。落砂工序的废砂,清砂工序产生的废钢砂,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一般固废间暂存,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本次技改涉及固废为:自动造型过程产生的废砂及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及生活垃圾;废砂经砂处理线处理后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 SO2 0t/a;NOX 0t/a。

七、该项目建成 (略) 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四、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与环评一致

项目名称

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一致

建设单位

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

一致

建设地点

河北省沧县张官屯乡肖家楼村

一致

占地面积

*平方米

一致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厂区设置了1个出入口,厂区大门位于南侧, (略) 。入口西侧为办公室,办公室北侧依次为机加工车间、清砂车间,入口东侧依次为铸造车间1、熔炼车间、落砂车间、铸造车间2,砂处理车间位于铸造车间1北侧,机加工车间西侧为闲置库房,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落砂车间北侧

一致

建设规模

全厂年产铸件5000吨

一致

工程总投资(万元)

300

一致

环保投资(万元)

10

一致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现有工程劳动定员5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工作制,每班工作10小时,技改项目不新增职工,现有厂区内调剂,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工作制,每班工作9小时

一致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现有数量

新增部分

技改后全厂

单位

备注

是否与环评一致

1

钢壳电炉

1t/h

2

0

2

不新增

一致

2

浇铸机

--

1

0

1

不新增

一致

3

落砂机

--

1

0

1

不新增

一致

4

清砂机

--

4

0

4

不新增

一致

5

砂带打磨机

SSM01

4

0

4

不新增

一致

6

粘土砂造型机

--

2

0

2

不新增

一致

7

粘土砂自动砂处理生产线

60t/h

1

0

1

不新增

一致

8

抛光机

/

2

0

2

不新增

一致

9

台钻

/

18

0

18

不新增

一致

10

数控

/

8

0

8

不新增

一致

11

铣床

/

3

0

3

不新增

一致

12

普通车床

/

4

0

4

不新增

一致

13

摇臂钻

/

2

0

2

不新增

一致

14

拉床

1t/h

1

0

1

不新增

一致

15

自动造型线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一致

16

砂处理线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一致

17

混砂机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一致

18

提升斗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一致

19

造型机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一致

20

造型辅助流水线

AMF-Ⅲ06L

0

1

1

增加1台

一致

21

造型辅线

HSLH-306-2LT45

0

1

1

增加1台

一致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现有工程

技改工程

技改后全厂

备注

是否与环评一致

1

生铁

t/a

5000

0

5000

不变

一致

5

钢砂(清砂机用)

t/a

30

0

30

不变

一致

6

粘土砂

t/a

50

50

100

增加

一致

7

t/a

300

0

300

不变

一致

8

万kW·h/a

600

50

650

增加

一致

4.4公用工程

与环评一致。

技改后全厂给水:技改后全厂用水为电炉冷却用水。电炉冷却用水不变;劳动定员依托现有。

技改后全厂排水:电炉冷却水经冷却池降温后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职工盥洗废水产生量以用水量的80%计,则废水量2.664m3/d,废水产生量较小且水质简单,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水平衡图见图2。

image.png

图2 水平衡图 单位m3/d

(2)供电

技改项目依托现有工程供电设施,可满足生产需求,现有工程用电*kW·h,技改项目新增年用电量*kW·h,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用电*kW·h。

(3)供热

生产过程采用电加热,冬季生活取暖采用空调。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与环评一致。

生产工艺:

image.png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技改项目采用粘土砂自动造型线造型,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线废气由各自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7,新增,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

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33 金属制品业中01铸造-造型排污系数为1.97kg/t(产品),项目年产铸件5000吨,则自动造型线产生的颗粒物为:9.85t/a,废气收集效率为95%,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5%,风机风量为*m3/h,颗粒物收集量为9.358t/a,产生速率为3.466kg/h,产生浓度为138.637mg/m3。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量为0.468t/a,排放速率为0.173kg/h,排放浓度为6.931mg/m3

参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33 金属制品业中01铸造中砂处理工艺-粘土砂系数。颗粒物排污系数为17.2kg/t(产品),项目年用粘土砂100t,则砂处理产生的颗粒物为1.72t/a,废气收集效率为95%,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5%,风机风量为*m3/h,颗粒物收集量为1.634t/a,产生速率为0.545kg/h,产生浓度为54.467mg/m3。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量为0.082t/a,排放速率为0.030kg/h,排放浓度为3.025mg/m3

技改项目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线废气分别经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7,共用,新增)排放,叠加后的废气排放量为0.550t/a,排放速率为0.203kg/h,排放浓度为9.656mg/m3。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2铸造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2级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项目生产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采取了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集气设施收集的废气。根据前述分析,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未被集气设施收集的部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578t/a,排放速率为0.214kg/h;本项目颗粒物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6.2废水

技改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全厂无生产废水产生,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4.6.3噪声

项目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噪声值在75~85dB(A)之间。项目采用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6.4固废

现有工程固废:熔化工序产生的废铁渣产生量30t/a,磁选工序的废铁屑产生量6t/a、废砂产生量10t/a,浇铸工序废铁渣产生量12t/a、机加工工序产生废铁屑产生量224t/a,集中收集,一般固废间暂存,由厂家回收。落砂工序的废砂产生量40t/a,清砂工序产生的废钢砂产生量6t/a,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产生量14.*t/a,一般固废间暂存,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产量7.5t/a,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本次技改涉及固废为:自动造型过程产生的废砂(S7)及布袋除尘器及收尘室产生除尘灰(S8);

自动造型过程产生的废砂(S7),产生量约为70t/a,废砂经砂处理线处理后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废气治理设施产生除尘灰(S8),产生量约为10.442t/a,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

现有工程员工办公产生生活垃圾,劳动定员50人,年生产天数为300天,按0.5kg/人.d计算,产生量为7.5t/a。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技改项目不新增职工,现有厂区内调剂。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项目环评建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颗粒物:2.10t/a。

经检测,项目污染物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220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技改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全厂无生产废水产生,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故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4.8环境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m

保护

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肖家楼

116.*

38.*

居民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二类区

W

55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生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2铸造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2级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见表8。

表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序名称

污染物

标准值

标准来源

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

颗粒物

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

排气筒高度:15m

《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2铸造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2级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区

颗粒物

厂区

颗粒物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1h平均浓度值:5.0mg/m3

《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5.2 噪声标准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见表9。

表9噪声排放标准

污染物类别

标准值 dB(A)

标准来源

昼间

夜间

噪声

运营期

60

5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施工期

70

55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

5.3 环境质量标准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2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及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略) 2022年空气质量情况如下: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标准值μg/m3

现状浓度μg/m3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浓度

60

9

15

达标

NO2

年平均浓度

40

30

75

达标

PM10

年平均浓度

70

67

95.7

达标

PM2.5

年平均浓度

35

39

111.4

不达标

CO

24小时平均浓度

4000

1100

27.5

达标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

160

170

106.3

不达标

根据《2022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沧州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年均值分别为9μg/m3,30μg/m3,67μg/m3,37μg/m3,CO日均浓度95百分位数为1.1mg/m3,O38小时平均浓度90百分位数为1704μg/m3。SO2、NO2、PM10、CO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PM2.5、O3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不达标因子为PM2.5、O3

5.3.2地表水质量标准

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可知,全市 18 个国省考断面水质全面实现“消 V ” 目标,达标率保持 100%。 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44.4% ,较 2021 年提高 24.4 个百分 点。具体为大浪淀水库、小白河后赵各庄西桥 2 个断面为Ⅱ类,占比 11. 1%; 子牙河小王庄、盗阳河西贾庄桥、南排河朱庄闸、子牙新河阎辛庄、漳卫新 河小泊头桥、南运河北街自动站等 6 个断面为Ⅲ类,占比 33.3%;宣惠河大 口河口、青静黄排水渠何老营、八团排干渠伊庄子闸、北排河永红桥、沧浪 渠杨官庄自动站、石碑河李家堡桥、廖家洼河四捻村桥、任文干渠阎家坞、黑龙港河东港拦河闸、南大港湿地入口等 10 个断面为Ⅳ类, 占比 55.6%。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无需进行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

5.3.3声环境标准

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要求。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0。

表10废气 、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检测项目

分析方法

仪器名称及编号

检出限

低浓度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

TW-3200D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CZKY-YQ005)

101-1EBS电热鼓风干燥箱(CZKY-YQ028)

HF-5KW恒温恒湿室(CZKY-YQ038)

AUW220D电子天平(CZKY-YQ036)COS-03-SJLY温湿度记录仪(CZKY-YQ080)

1.0mg/m3

总悬浮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1263-2022

TW-2200C智能24小时/TSP综合采样器(CZKY-YQ011、YQ012、YQ013)

DYM3空盒气压表(CZKY-YQ022)AUW220D电子天平(CZKY-YQ036)

HF-5KW恒温恒湿室(CZKY-YQ038)

7μg/m3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008

FYF-1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CZKY-YQ021)

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CZKY-YQ001)AWA6022A声校准器(CZKY-YQ003)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校准。

4、噪声监测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校准。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 (略) 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6、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达80%,满足生产负荷75%以上的工况要求。

7.2废气监测结果

7.2.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1。

表1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及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单位

检测结果

1

2

3

均值

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线废气排气筒(DA007)出口(15m)

2024.03.23

标干流量

m3/h

*

*

*

*

低浓度颗粒物

排放浓度

mg/m3

6.0

6.4

6.4

6.3

排放速率

kg/h

0.066

0.065

0.068

0.066

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线废气排气筒(DA007)出口(15m)

2024.03.24

标干流量

m3/h

*

*

*

1094

低浓度颗粒物

排放浓度

mg/m3

5.8

5.7

6.1

5.9

排放速率

kg/h

0.066

0.060

0.067

0.064

7.2.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2。

表1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项目

及采样日期

单位

点位

检测结果

1

2

3

最大值

总悬浮颗粒物2024.03.23

μg/m3

下风向1#

386

395

384

397

下风向2#

389

397

382

下风向3#

391

377

393

总悬浮颗粒物2024.03.24

μg/m3

下风向1#

376

389

383

398

下风向2#

394

398

382

下风向3#

385

381

394

7.4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13。

表13噪声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检测结果dB(A)

2024.03.23

2024.03.24

昼间

昼间

东厂界1#

57

57

南厂界2#

57

58

北厂界3#

57

58

气象条件

2024.03.23 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1.9m/s

2024.03.24 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0m/s

备注

西侧紧邻企业,不具备检测条件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8.2 环境检测能力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见表14。

表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落实情况

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线(DA007)

颗粒物

(有组织)

分别经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7,共用,新增)排放

《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2铸造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2级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落实

厂区

颗粒物

(无组织)

车间密闭,加强收集管理

《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

颗粒物

(无组织)

车间密闭,加强收集管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SS、氨氮

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不外排

落实

声环境

生产设备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的降噪措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落实

固体

废物

废砂

自动造型线

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回用于生产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落实

除尘灰

除尘设备

一般固废间暂存,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要求

10.1 环评结论

10.1.1废气

项目自动造型线造型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自动造型线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砂处理线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砂处理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与自动造型线废气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

未被收集的废气经车间密闭减少无组织外排。

10.1.2废水

技改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全厂无生产废水产生,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10.1.3噪声

项目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项目采用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10.1.4固废

现有工程固废:熔化工序产生的废铁渣,磁选工序的废铁屑、废砂,浇铸工序废铁渣、机加工工序产生废铁屑,集中收集,一般固废间暂存,由厂家回收。落砂工序的废砂,清砂工序产生的废钢砂,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一般固废间暂存,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本次技改涉及固废为:自动造型过程产生的废砂及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及生活垃圾;废砂经砂处理线处理后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10.1.5总量控制

项目环评建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颗粒物:2.10t/a。

经检测,项目污染物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220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技改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全厂无生产废水产生,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故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通过环境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污染物治理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10.2 验收结论

经检测,项目自动造型线及砂处理线废气排气筒(DA007)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4mg/m3,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2-2020)表2铸造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2级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20mg/m3)。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398μg/m3(换算后为0.39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1.0mg/m3)。

企业夜间不生产,经检测,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

10.3 建议

沧县宏达铸造有限公司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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