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代尔昆代郭勒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伊吾县代尔昆代郭勒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规划实施单位是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查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规划实施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规划实施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5日, (略) 伊吾县水管总站委托新疆绿境 (略) (略) 伊吾县代尔昆代郭勒流域综合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代尔昆代郭勒流域综合规划
流域概况:代尔昆代郭勒流域地处东天山,喀尔里克山北坡,东邻科克塔勒流域;南靠东天山喀尔里克山的脊线(脊线 (略) 沁城乡区域,自东向西排列着库勒力克、间干沟和太阳沟流域);西为伊吾河流域两大支流之一的大白杨沟流域;北侧出山口以下是丘陵区,再往下约2km是东天山喀尔里克山和莫钦乌拉山区间的下马崖大戈壁,行政区域属伊吾县吐葫芦乡管辖,具体地理位置在E94°42′~94°49′,N42°59′~43°07′。
代尔昆代郭勒流域由阿腊萨拉和亚喀萨拉2个小支流组成,河流自西南~东北方向流淌,两小流域汇合后明水流淌约14km至出山口。流域的径流主要由融雪水、基岩裂隙水及夏季降雨补给。测验断面处海拔高2000m,集水面积86.9km2,河道平均坡度97.4‰,流域平均高程2728m,河长18.5km,由于河流的坡降大,区域产生的融雪洪水或暴雨洪水往往洪量少流速大,多年平均年径流量*m3。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工作范围在行政区划上 (略) 伊吾县,包括伊吾县吐葫芦乡代尔昆代郭勒沟流域、淖毛湖镇两个区域。
规划水平年:流域规划现状基准年2020年;设计水平年2030年。
规划目标:建立权威、高效、协调的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调控能力,保障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提高流域管理能力,保障流域水利改革与发展的顺利推进。
规划内容:流域综合规划包括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城乡供水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水土保持规划、重大水工程规划、流域综合管理规划等。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 (略) 伊吾县水管总站
通讯地址:伊吾镇西区 (略) 165号
联系人:廖工
电话:090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绿境 (略)
通讯地址:新 (略) 沙依巴 (略) 9号德锦永盛综合楼1幢办公2406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991-*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略) 伊吾县水管总站
2024年4月18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规划实施单位是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查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规划实施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规划实施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5日, (略) 伊吾县水管总站委托新疆绿境 (略) (略) 伊吾县代尔昆代郭勒流域综合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代尔昆代郭勒流域综合规划
流域概况:代尔昆代郭勒流域地处东天山,喀尔里克山北坡,东邻科克塔勒流域;南靠东天山喀尔里克山的脊线(脊线 (略) 沁城乡区域,自东向西排列着库勒力克、间干沟和太阳沟流域);西为伊吾河流域两大支流之一的大白杨沟流域;北侧出山口以下是丘陵区,再往下约2km是东天山喀尔里克山和莫钦乌拉山区间的下马崖大戈壁,行政区域属伊吾县吐葫芦乡管辖,具体地理位置在E94°42′~94°49′,N42°59′~43°07′。
代尔昆代郭勒流域由阿腊萨拉和亚喀萨拉2个小支流组成,河流自西南~东北方向流淌,两小流域汇合后明水流淌约14km至出山口。流域的径流主要由融雪水、基岩裂隙水及夏季降雨补给。测验断面处海拔高2000m,集水面积86.9km2,河道平均坡度97.4‰,流域平均高程2728m,河长18.5km,由于河流的坡降大,区域产生的融雪洪水或暴雨洪水往往洪量少流速大,多年平均年径流量*m3。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工作范围在行政区划上 (略) 伊吾县,包括伊吾县吐葫芦乡代尔昆代郭勒沟流域、淖毛湖镇两个区域。
规划水平年:流域规划现状基准年2020年;设计水平年2030年。
规划目标:建立权威、高效、协调的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调控能力,保障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提高流域管理能力,保障流域水利改革与发展的顺利推进。
规划内容:流域综合规划包括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城乡供水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水土保持规划、重大水工程规划、流域综合管理规划等。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 (略) 伊吾县水管总站
通讯地址:伊吾镇西区 (略) 165号
联系人:廖工
电话:090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绿境 (略)
通讯地址:新 (略) 沙依巴 (略) 9号德锦永盛综合楼1幢办公2406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991-*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略) 伊吾县水管总站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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