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关于2024年4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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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关于2024年4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4年4月 (略) 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略) 在桐庐县开 (略) (略) 交叉口南侧地块设立,年产*吨人工合成云母。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制定文明施工方案,按环评要求做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配料粉尘、包装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沿15m高排气筒排放;电炉熔制氟化物、颗粒物密闭收集后经碱液喷淋设备处理达标后沿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工序设置独立破碎筛分车间,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达标后沿15m高排气筒排放;干燥粉尘密闭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沿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等。

(二)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三)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80%回用20%纳管,废水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直接排放标准。

(四)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含碳酸钾、氟硅酸、十水合焦磷酸钠的废包装袋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桐庐县 (略) 25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4年4月 (略) 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略) 在桐庐县开 (略) (略) 交叉口南侧地块设立,年产*吨人工合成云母。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制定文明施工方案,按环评要求做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配料粉尘、包装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沿15m高排气筒排放;电炉熔制氟化物、颗粒物密闭收集后经碱液喷淋设备处理达标后沿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工序设置独立破碎筛分车间,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达标后沿15m高排气筒排放;干燥粉尘密闭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沿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等。

(二)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三)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80%回用20%纳管,废水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直接排放标准。

(四)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含碳酸钾、氟硅酸、十水合焦磷酸钠的废包装袋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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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桐庐县 (略) 25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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