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平遥分局关于受理并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平遥分局关于受理并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0日我分局受理并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5天)。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平遥县政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通讯地址:平遥县柳根西街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与途径 |
山西 (略) 新增 生物质锅炉(曹壁分厂)建设项目 | 平遥县襄垣乡林盛村曹壁组 | 山西 (略) | 山西 (略) | 新增一台5.6MW生物质锅炉,安装软水制备系统,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等 | 生物质锅炉烟气污染防治要求:生物质锅炉严格按该《报告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SCR脱硝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即:氮氧化物50mg/m3、二氧化硫30mg/m3、颗粒物10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烟囱高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低于35米。 |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采取项 (略) 站及报纸、张贴公告、 (略) 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 | 0354-* |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0日我分局受理并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5天)。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平遥县政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通讯地址:平遥县柳根西街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与途径 |
山西 (略) 新增 生物质锅炉(曹壁分厂)建设项目 | 平遥县襄垣乡林盛村曹壁组 | 山西 (略) | 山西 (略) | 新增一台5.6MW生物质锅炉,安装软水制备系统,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等 | 生物质锅炉烟气污染防治要求:生物质锅炉严格按该《报告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SCR脱硝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即:氮氧化物50mg/m3、二氧化硫30mg/m3、颗粒物10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烟囱高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低于35米。 |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采取项 (略) 站及报纸、张贴公告、 (略) 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 | 0354-* |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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