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2024年4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2024年4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泾阳县中心街189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加油站扩建项目 | 泾阳县泾干街道崇文大街北段泾阳县 (略) 院内 | 泾阳县 (略) | 陕西 (略) | 泾阳县 (略) 现有工程主要经营车用CNG,站内目前共4台加气机(其中2台已停用)、4个3m3的储气井及相关加气设备、两个站房(1#站房、2#站房)和一个附房等。本项目需拆除外侧2台停用的加气机并进行封堵后拆除相关工艺管线,新建两座加油岛及配套设施,设2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拆除2#站房的西侧三间房后新建承重直埋灌区一座,并新设3具30m3FF双层汽油罐;设置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及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出油管线地埋部分为双层复合管,其余管线为20#无缝钢管。变更后新增汽油储量为90m3,且原CNG储量不变。 | 报告表全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泾阳县中心街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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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加油站扩建项目 | 泾阳县泾干街道崇文大街北段泾阳县 (略) 院内 | 泾阳县 (略) | 陕西 (略) | 泾阳县 (略) 现有工程主要经营车用CNG,站内目前共4台加气机(其中2台已停用)、4个3m3的储气井及相关加气设备、两个站房(1#站房、2#站房)和一个附房等。本项目需拆除外侧2台停用的加气机并进行封堵后拆除相关工艺管线,新建两座加油岛及配套设施,设2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拆除2#站房的西侧三间房后新建承重直埋灌区一座,并新设3具30m3FF双层汽油罐;设置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及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出油管线地埋部分为双层复合管,其余管线为20#无缝钢管。变更后新增汽油储量为90m3,且原CNG储量不变。 | 报告表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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