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长岭县太平川镇二小学路段与
关于2023年长岭县太平川镇二小学路段与
长岭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2023年长岭县太平川 (略) 段与
(略) 段雨 (略) 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长岭县太平川镇综合服务中心:
你单位申报的czwtitl (略) 段雨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审批的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吉林省环科 (略) 《czwtitl (略) 段雨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评估意见》(环科工程咨评字[2023]15号),项目建设可行,同意建设2023年长岭县太平川 (略) 段 (略) 段雨 (略) 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 (略) 代码:2023年长岭县太平川 (略) 段 (略) 段雨 (略) 建设项目2404-*-04
-01-*。
二、项目建设单位:长岭县太平川镇综合服务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长岭县太平川镇内。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主要规模及内容:2023年长岭县太平川 (略) 段 (略) 段雨 (略) 建设项目中二小学段、水源地段的排水管线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管径为*mm,管线全长989.23m,其中DN300mmHDPE管长385.89m,DN300mm焊接钢管长19.33m,DN800mm焊接钢管长14.01m,DN800mm钢筋混凝土Ⅱ级管长570.00m,坡度1.0‰;新建一体式雨水提升泵站2座, (略) 面总面积207.63m2,木支撑1140m等相关附属设施。
六、建设工期:16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59.*元,由县级财政资金解决。
八、相关要求:
(一)长岭县太平川镇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同时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长岭县太平川镇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 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长岭县太平川镇综合服务中心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釆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长岭县太平川镇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工程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该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下步工作,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长岭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此文主动公开
长岭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印发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2023年长岭县太平川 (略) 段 (略) 段雨 (略) 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 察 | √ | ||||||
设 计 | √ | ||||||
监 理 | √ | ||||||
建筑工程 | √ | ||||||
主要材料 | |||||||
其 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核准 长岭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
长岭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2023年长岭县太平川 (略) 段与
(略) 段雨 (略) 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长岭县太平川镇综合服务中心:
你单位申报的czwtitl (略) 段雨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审批的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吉林省环科 (略) 《czwtitl (略) 段雨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评估意见》(环科工程咨评字[2023]15号),项目建设可行,同意建设2023年长岭县太平川 (略) 段 (略) 段雨 (略) 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 (略) 代码:2023年长岭县太平川 (略) 段 (略) 段雨 (略) 建设项目2404-*-04
-01-*。
二、项目建设单位:长岭县太平川镇综合服务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长岭县太平川镇内。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主要规模及内容:2023年长岭县太平川 (略) 段 (略) 段雨 (略) 建设项目中二小学段、水源地段的排水管线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管径为*mm,管线全长989.23m,其中DN300mmHDPE管长385.89m,DN300mm焊接钢管长19.33m,DN800mm焊接钢管长14.01m,DN800mm钢筋混凝土Ⅱ级管长570.00m,坡度1.0‰;新建一体式雨水提升泵站2座, (略) 面总面积207.63m2,木支撑1140m等相关附属设施。
六、建设工期:16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59.*元,由县级财政资金解决。
八、相关要求:
(一)长岭县太平川镇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同时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长岭县太平川镇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 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长岭县太平川镇综合服务中心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釆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长岭县太平川镇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工程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该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下步工作,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长岭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此文主动公开
长岭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印发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2023年长岭县太平川 (略) 段 (略) 段雨 (略) 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 察 | √ | ||||||
设 计 | √ | ||||||
监 理 | √ | ||||||
建筑工程 | √ | ||||||
主要材料 | |||||||
其 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核准 长岭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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