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霄县2024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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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霄县2024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霄县2024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4〕8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交的《云霄县2024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具体如下:

一、同意拍卖出让1幅国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编号云2024P01号,出让面积4.0743公顷(约61.11亩),土地用途为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使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规划指标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要求按(2024)云规条字003号《规划条件通知书》执行。

二、同意云2024P01号地块出让起始价16500万,宗地设定保留价,竞买保证金为330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三、上述出让地块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霄县2024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4〕8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交的《云霄县2024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具体如下:

一、同意拍卖出让1幅国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编号云2024P01号,出让面积4.0743公顷(约61.11亩),土地用途为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使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规划指标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要求按(2024)云规条字003号《规划条件通知书》执行。

二、同意云2024P01号地块出让起始价16500万,宗地设定保留价,竞买保证金为330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三、上述出让地块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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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霄县2024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4〕8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交的《云霄县2024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具体如下:

一、同意拍卖出让1幅国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编号云2024P01号,出让面积4.0743公顷(约61.11亩),土地用途为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使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规划指标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要求按(2024)云规条字003号《规划条件通知书》执行。

二、同意云2024P01号地块出让起始价16500万,宗地设定保留价,竞买保证金为330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三、上述出让地块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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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霄县2024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4〕8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交的《云霄县2024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具体如下:

一、同意拍卖出让1幅国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编号云2024P01号,出让面积4.0743公顷(约61.11亩),土地用途为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使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规划指标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要求按(2024)云规条字003号《规划条件通知书》执行。

二、同意云2024P01号地块出让起始价16500万,宗地设定保留价,竞买保证金为330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三、上述出让地块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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