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达森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光学薄膜4000万平方米和碳纤维预浸料432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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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达森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光学薄膜4000万平方米和碳纤维预浸料432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安 (略) 委托安徽众 (略) 承担年产光学薄膜*平方米和碳纤维预浸料*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光学薄膜*平方米和碳纤维预浸料*平方米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 (略)

建设内容:新建厂房及附属建筑;购置涂布生产线,不锈钢储料罐,搅拌设备,高速剑杆机、搅拌釜、涂膜机、预浸机、锅炉等设备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光学薄膜*平方米和碳纤维预浸料*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 (略)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郎溪经济开 (略) 7号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众 (略)

联系人:吴玲玲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高 (略) 14号时代智谷产业园113室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安 (略)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公众意见表.docx【13.09 KB】


安 (略) 委托安徽众 (略) 承担年产光学薄膜*平方米和碳纤维预浸料*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光学薄膜*平方米和碳纤维预浸料*平方米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 (略)

建设内容:新建厂房及附属建筑;购置涂布生产线,不锈钢储料罐,搅拌设备,高速剑杆机、搅拌釜、涂膜机、预浸机、锅炉等设备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光学薄膜*平方米和碳纤维预浸料*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 (略)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郎溪经济开 (略) 7号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众 (略)

联系人:吴玲玲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高 (略) 14号时代智谷产业园113室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安 (略)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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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表.docx【13.0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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