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然气管网与广东天然气管网联通工程福建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福建天然气管网与广东天然气管网联通工程福建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福建 (略) 与广东 (略) 联通工程(福建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纸质报告存放于项目部办公室,欢迎前来查阅。
地址: (略) 龙文区裕元大酒店4楼办公室。
(2)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略) 络链接:详见附件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单位及专家和社会团体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 (略) 络链接::详见附件2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 (略) 络连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填写后直接电话、邮件或邮寄至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略) 集 (略) 。
(2)联 系 人:郑经理。
(3)电 话:0591-*。
(4)邮 箱:*@*ttp://**。
(5)地 址: (略) 仓山区盖 (略) 1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信息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集 (略)
2024年4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福建 (略) 与广东 (略) 联通工程(福建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纸质报告存放于项目部办公室,欢迎前来查阅。
地址: (略) 龙文区裕元大酒店4楼办公室。
(2)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略) 络链接:详见附件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单位及专家和社会团体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 (略) 络链接::详见附件2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 (略) 络连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填写后直接电话、邮件或邮寄至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略) 集 (略) 。
(2)联 系 人:郑经理。
(3)电 话:0591-*。
(4)邮 箱:*@*ttp://**。
(5)地 址: (略) 仓山区盖 (略) 1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信息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集 (略)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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