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6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4月16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国能常州2×*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厂内配套500kV输变电工程 | 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常州电厂厂区内 | 国能 (略) | (1)新建500kV主变压器2台,容量2×1170MVA,三相一体式,户外布置,额定变比525±2×2.5%/27kV。 (2)新建高压工作厂用分裂变压器2台,容量2×94/55-55MVA,户外布置,额定变比,额定变比27±2×2.5%/10.5-10.5kV。 (3)新建220kV启动/备用变压器1台,容量1×94/55-55MVA,户外布置,额定变比230±8×1.25%/10.5-10.5kV。 (4)500kV出线2回,500kV配电装置采用GIS型式,户外布置。 | / |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扬尘、固体废物、废水、土地占用、植被损失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符合项目所涉及区域的总体规划。 (2)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工程施工对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减轻到最低,避免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 (3)加强电磁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尽可能选用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加工工艺精度高的电气设备,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主变等设备尽量远离围墙,确保工程运行后变电站站界周围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频率50Hz时,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4)加强主变、高厂变等设备的运维管理,确保主要噪声设备正常运行,同时主体工程确定拟沿冷却塔南侧厂界设置长约534m、高6m隔声屏障,锅炉房、汽机房、冷却塔东侧厂界设置长约270m、高6m隔声屏障,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 (5)工程投入运行后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好电磁环境、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
通讯地址: (略) (略) 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国能常州2×*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厂内配套500kV输变电工程 | 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常州电厂厂区内 | 国能 (略) | (1)新建500kV主变压器2台,容量2×1170MVA,三相一体式,户外布置,额定变比525±2×2.5%/27kV。 (2)新建高压工作厂用分裂变压器2台,容量2×94/55-55MVA,户外布置,额定变比,额定变比27±2×2.5%/10.5-10.5kV。 (3)新建220kV启动/备用变压器1台,容量1×94/55-55MVA,户外布置,额定变比230±8×1.25%/10.5-10.5kV。 (4)500kV出线2回,500kV配电装置采用GIS型式,户外布置。 | / |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扬尘、固体废物、废水、土地占用、植被损失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符合项目所涉及区域的总体规划。 (2)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工程施工对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减轻到最低,避免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 (3)加强电磁环境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尽可能选用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加工工艺精度高的电气设备,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主变等设备尽量远离围墙,确保工程运行后变电站站界周围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频率50Hz时,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4)加强主变、高厂变等设备的运维管理,确保主要噪声设备正常运行,同时主体工程确定拟沿冷却塔南侧厂界设置长约534m、高6m隔声屏障,锅炉房、汽机房、冷却塔东侧厂界设置长约270m、高6m隔声屏障,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 (5)工程投入运行后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好电磁环境、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
通讯地址: (略) (略) 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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