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建宁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2024年建宁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建宁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在全县范围内,创建优质稻和杂交水稻制种高产示范片面积6000亩,其中:优质稻高产示范片500亩;杂交水稻制种高产示范片5500亩。实现稻、种高产示范片亩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以上,促进粮食生产优质、高效。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
A、新建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
1、建设内容
2024年拟计划新建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1个。每个示范点建设智能化板房式叠盘暗出苗车间,配套浸种消毒池、 (略) 兜、带钩钢结构吊篮和电动升降装置;配套播种操作间和秧盘精量播种流水线,包括自动化水稻催芽机、自动化水稻精量播种机、碎土机、育秧硬盘、水稻育秧全营养基质、塑料平板双面托盘、叉车及杂交水稻制种高速插秧机。建设标准和要求参考2024 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实施方案中的《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参考标准》。建设中涉及的有关场地和设备租金、水、电费用等开支不得列入补贴范围。所有机械设备不得重复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以及其他项目补贴。
2、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主体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农机、种子专业合作社优先安排。
3、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
由各乡(镇)农技站组织申报,采取“先建后补”验收方式,建设数量为1个,每个点项目补助资金为*元。建设中涉及的有关场地和设备租金、水、电费用等开支不得列入补贴范围。所有机械设备不得重复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以及其他项目补贴。
B、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升级改造
1、建设内容
每个示范点配套自动化水稻自动播种流水线、育秧盘、水稻育秧全营养基质,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
2、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主体为已建设5年(含)以上的水稻工厂化育秧点,并且在水稻“机插+机耕+机防+机收”等社会化服务面积较大(以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统计2023年社会化服务面积为依据)。
3、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
由各乡(镇)农技站组织申报,采取“先建后补”验收方式,建设数量为1个,每个点项目补助资金为*元。所有机械设备不得重复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以及其他项目补贴。
(二)水稻“五新”技术推广。
1、建设内容
大力推广水稻机插秧叠盘暗出苗、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测土配方施肥、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等一批先进适用、增产增效、绿色生态技术。组织各类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产能区内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提高产能区稻种“五新”科技水平和种植效益,建设粮食产能区示范片6000亩,在粮食产能区示范片中重点推广 (略) 集中育秧、机插或直播或抛秧、“无人机”病虫害统防统治、“无人机”施肥、授粉后及时割除父本(杂交水稻制种示范片中应用)等主推技术,力争稳产高产。
2、申报条件与要求
示范片的建设各乡(镇)以村为单位申报,在往年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中已连续建设2年以上作为示范片的村不得重复申报,
3、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
由各乡(镇)农技站组织申报,采取“先建后补”验收方式,对项目乡(镇)粮食产能区示范片内的新技术推广补贴,必须是在采用机插或直播技术的前提下进行的资金补贴,贴补标准见下表:
2023年建宁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水稻“五新”技术
推广补贴项及补贴标准
项序 | 补贴项 | 数量或面积要求 | 补贴标准 |
1 | (略) 集中育秧补贴 | 以实际验收面积结算 | 1000元/亩 |
2 | 机插或直播或抛秧良种补贴 | 以实际验收面积结算 | 40元/亩(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片80元/亩) |
3 | 机插补贴 | 以实际验收面积结算 | 60元/亩 |
4 | “无人机”病虫害统防统治补贴 | 以实际验收面积结算 | 50元/亩 |
5 | “无人机”施肥补贴 | 以实际验收面积结算 | 60元/亩 |
6 | 杂交水稻制种授粉后即割父本补贴 | 以实际验收面积结算 | 50元/亩 |
(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
1、建设内容
选择三个示范点安装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240盏,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以减少虫口基数,从而降低农药使用量。
2、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地点必须在2024年粮食产能区示范片中。
3、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
由各乡(镇)农技站组织申报,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由县农业农村局招标采购、安装;由村级或种子生产企业使用及管护。
(四)粮油生产示范片建设。
A、秋冬季种植油菜。
1、建设内容
鼓励发展秋冬季种植油菜。在各乡(镇)建立油菜种植示范片700亩,单个示范片面积为30亩(含)以上,稳定粮油生产水平。
2、申报条件与要求
示范片的建设各乡(镇)以村为单位申报。
3、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
由各乡(镇)农技站组织申报,补助标准为400元/亩,采取“先建后补”验收方式。
B、中稻制种后种植玉米高效栽培模式
1、建设内容
建设中稻制种后种植玉米高效栽培模式示范片1个以上,单个示范片面积为30亩(含)以上,集成高效栽培技术;充分利用冬闲田,积极扩大粮食种植面积。
2、申报条件与要求
示范片的建设各乡(镇)以村为单位申报。
3、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
由各乡(镇)农技站组织申报,补助标准为300元/亩,采取“先建后补”验收方式。
(五)间套作模式示范片建设
1、建设内容
新植果园套种大豆或玉米试验示范。幼龄果园行间空地套种大豆或玉米栽培模式,在增加粮食生产的同时,可有效降低水土流失,提高新果园的蓄水抗旱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建设新植果园套种大豆或玉米试验示范片一个以上,示范片面积为30亩以上,集成新植果园配套种植设立高效技术。
2、申报条件与要求
新植果园套种大豆或玉米试验示范片申报条件与要求为新植果园在30亩以上的主体或者种植大户。
3、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
由各乡(镇)农技站组织申报,补助标准为200元/亩,由示范片建设乡(镇)组织验收后,由示范片承建单位提出资金申请,经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按项目资金补贴标准,结算后据实下达。
(六)开展杂交水稻制种母本精量播种不同试验
1、建设内容
选择2块杂交水稻制种田,在耕作模式相同的情况下,A、开展母本精量播种硬盘每穴不同粒数对制种产量的影响试验,筛选出合理的母本精量播种每穴粒数及适合机插的最佳秧龄,在实施杂交水稻制种机插后,通过实际测产,得出母本精量母本精量播种硬盘每穴最佳粒数。B、开展母本精量播种不同播种期对制种父母本花期的影响试验,筛选出合理的母本精量播种时间,在实施杂交水稻制种机插后,通过实际测产,得出最佳母本精量播制种错期。
2、 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主体为拥有精量播种机的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
由各乡(镇)农技站组织申报,补助资金*元,用于试验风险补助、试验田观察记载、取样、考种测产等。
(七)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象。
1、建设内容
在产能区内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00亩以上、流转时间3周年以上(合同流转期需含2024年至2026年底)、签订规范合同并经乡镇经管站鉴定、土地流出方所在行政村公示且种植粮食的。
2、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主体为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享受产能区规模经营流转补贴的,不能重复补贴)。
3、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
由各乡(镇)农技站组织申报,补助标准为200元/亩。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2024年建宁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申报单位 | 名称 | |
联系人 | ||
项目建设地点 | ||
项目实施内容 | ||
项目所在乡(镇)农技站审核 | ||
项目建设单位审核意见 | ||
项目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建宁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在全县范围内,创建优质稻和杂交水稻制种高产示范片面积6000亩,其中:优质稻高产示范片500亩;杂交水稻制种高产示范片5500亩。实现稻、种高产示范片亩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以上,促进粮食生产优质、高效。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
A、新建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
1、建设内容
2024年拟计划新建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1个。每个示范点建设智能化板房式叠盘暗出苗车间,配套浸种消毒池、 (略) 兜、带钩钢结构吊篮和电动升降装置;配套播种操作间和秧盘精量播种流水线,包括自动化水稻催芽机、自动化水稻精量播种机、碎土机、育秧硬盘、水稻育秧全营养基质、塑料平板双面托盘、叉车及杂交水稻制种高速插秧机。建设标准和要求参考2024 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实施方案中的《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参考标准》。建设中涉及的有关场地和设备租金、水、电费用等开支不得列入补贴范围。所有机械设备不得重复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以及其他项目补贴。
2、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主体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农机、种子专业合作社优先安排。
3、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
由各乡(镇)农技站组织申报,采取“先建后补”验收方式,建设数量为1个,每个点项目补助资金为*元。建设中涉及的有关场地和设备租金、水、电费用等开支不得列入补贴范围。所有机械设备不得重复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以及其他项目补贴。
B、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升级改造
1、建设内容
每个示范点配套自动化水稻自动播种流水线、育秧盘、水稻育秧全营养基质,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
2、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主体为已建设5年(含)以上的水稻工厂化育秧点,并且在水稻“机插+机耕+机防+机收”等社会化服务面积较大(以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统计2023年社会化服务面积为依据)。
3、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
由各乡(镇)农技站组织申报,采取“先建后补”验收方式,建设数量为1个,每个点项目补助资金为*元。所有机械设备不得重复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以及其他项目补贴。
(二)水稻“五新”技术推广。
1、建设内容
大力推广水稻机插秧叠盘暗出苗、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测土配方施肥、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等一批先进适用、增产增效、绿色生态技术。组织各类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产能区内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提高产能区稻种“五新”科技水平和种植效益,建设粮食产能区示范片6000亩,在粮食产能区示范片中重点推广 (略) 集中育秧、机插或直播或抛秧、“无人机”病虫害统防统治、“无人机”施肥、授粉后及时割除父本(杂交水稻制种示范片中应用)等主推技术,力争稳产高产。
2、申报条件与要求
示范片的建设各乡(镇)以村为单位申报,在往年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中已连续建设2年以上作为示范片的村不得重复申报,
3、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
由各乡(镇)农技站组织申报,采取“先建后补”验收方式,对项目乡(镇)粮食产能区示范片内的新技术推广补贴,必须是在采用机插或直播技术的前提下进行的资金补贴,贴补标准见下表:
2023年建宁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水稻“五新”技术
推广补贴项及补贴标准
项序 | 补贴项 | 数量或面积要求 | 补贴标准 |
1 | (略) 集中育秧补贴 | 以实际验收面积结算 | 1000元/亩 |
2 | 机插或直播或抛秧良种补贴 | 以实际验收面积结算 | 40元/亩(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片80元/亩) |
3 | 机插补贴 | 以实际验收面积结算 | 60元/亩 |
4 | “无人机”病虫害统防统治补贴 | 以实际验收面积结算 | 50元/亩 |
5 | “无人机”施肥补贴 | 以实际验收面积结算 | 60元/亩 |
6 | 杂交水稻制种授粉后即割父本补贴 | 以实际验收面积结算 | 50元/亩 |
(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
1、建设内容
选择三个示范点安装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240盏,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以减少虫口基数,从而降低农药使用量。
2、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地点必须在2024年粮食产能区示范片中。
3、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
由各乡(镇)农技站组织申报,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由县农业农村局招标采购、安装;由村级或种子生产企业使用及管护。
(四)粮油生产示范片建设。
A、秋冬季种植油菜。
1、建设内容
鼓励发展秋冬季种植油菜。在各乡(镇)建立油菜种植示范片700亩,单个示范片面积为30亩(含)以上,稳定粮油生产水平。
2、申报条件与要求
示范片的建设各乡(镇)以村为单位申报。
3、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
由各乡(镇)农技站组织申报,补助标准为400元/亩,采取“先建后补”验收方式。
B、中稻制种后种植玉米高效栽培模式
1、建设内容
建设中稻制种后种植玉米高效栽培模式示范片1个以上,单个示范片面积为30亩(含)以上,集成高效栽培技术;充分利用冬闲田,积极扩大粮食种植面积。
2、申报条件与要求
示范片的建设各乡(镇)以村为单位申报。
3、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
由各乡(镇)农技站组织申报,补助标准为300元/亩,采取“先建后补”验收方式。
(五)间套作模式示范片建设
1、建设内容
新植果园套种大豆或玉米试验示范。幼龄果园行间空地套种大豆或玉米栽培模式,在增加粮食生产的同时,可有效降低水土流失,提高新果园的蓄水抗旱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建设新植果园套种大豆或玉米试验示范片一个以上,示范片面积为30亩以上,集成新植果园配套种植设立高效技术。
2、申报条件与要求
新植果园套种大豆或玉米试验示范片申报条件与要求为新植果园在30亩以上的主体或者种植大户。
3、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
由各乡(镇)农技站组织申报,补助标准为200元/亩,由示范片建设乡(镇)组织验收后,由示范片承建单位提出资金申请,经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按项目资金补贴标准,结算后据实下达。
(六)开展杂交水稻制种母本精量播种不同试验
1、建设内容
选择2块杂交水稻制种田,在耕作模式相同的情况下,A、开展母本精量播种硬盘每穴不同粒数对制种产量的影响试验,筛选出合理的母本精量播种每穴粒数及适合机插的最佳秧龄,在实施杂交水稻制种机插后,通过实际测产,得出母本精量母本精量播种硬盘每穴最佳粒数。B、开展母本精量播种不同播种期对制种父母本花期的影响试验,筛选出合理的母本精量播种时间,在实施杂交水稻制种机插后,通过实际测产,得出最佳母本精量播制种错期。
2、 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主体为拥有精量播种机的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
由各乡(镇)农技站组织申报,补助资金*元,用于试验风险补助、试验田观察记载、取样、考种测产等。
(七)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象。
1、建设内容
在产能区内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00亩以上、流转时间3周年以上(合同流转期需含2024年至2026年底)、签订规范合同并经乡镇经管站鉴定、土地流出方所在行政村公示且种植粮食的。
2、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主体为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享受产能区规模经营流转补贴的,不能重复补贴)。
3、资金补助方式和标准
由各乡(镇)农技站组织申报,补助标准为200元/亩。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2024年建宁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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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 |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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