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煤气发电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煤气发电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山西晋钢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煤气发电改扩建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报批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泽州县巴公镇巴公工业园区内,项目改扩建内容为:新增1×330t/h煤气锅炉+1×100MW亚临界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建成后3台发电机组均独立运行。2024年1月23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为:2401-*-89-01-*。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4%。
本项目选址位于《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发〔2021〕17号)的重点管控单元内;为建设煤气发电工程项目,不属于《泽州县空气、水环境质量再提升和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2023年行动计划》(泽政办发〔2023〕16号)中要求不再布局的行业。
(略) 中晟 (略) 《关于山西晋钢 (略) 煤气发电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中晟泽评估〔2024〕12号)的评估结论,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前提下,项目符合环境可行性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报告表》要求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按环评要求对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SDS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脱硫剂卸料、研磨时对2个缓冲仓各设1套收集管进行负压收集至烟道进行脱硫,无粉尘逸散。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本项目不得设废水排放口,冷却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和化水排污水,全 (略) 污水综合处理中心,不外排。
(三)选用低噪环保设备,设备安装在全封闭车间内合理布局,并安装减震垫。确保噪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四)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催化剂等危废收集后送至危废贮存点分类存放,并做好记录,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其它固废综合利用、环境管理等要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要求执行。
(五)严格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六)加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满足后续环境管理有关要求。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逐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同时要实现与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联动。
(八)本项目为建设煤气发电工程,运营期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10.04 t/a,二氧化硫:57.16 t/a,氮氧化物:100.28t/a; (略) 现有高炉和转炉煤气发电, (略) 全厂煤气产生量和利用量不发生变化。 (略) 各轧钢加热炉正常运行耗气时,本项目不运行;当轧钢线加热炉暂停运行产生富余煤气,本项目利用富余煤气发电,保障煤气全部综合利用。项目不存在永久关停削减源,本项目实施后,仅是煤气的利用方式发生变化,由于本项目采取了严格的脱硫脱硝措施,污染物排放较轧钢线排放量有所减少,没有新增污染物排放。本项 (略) 没有新增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没有突破《关于 (略) 产能减量置换升级改造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限值的批复》(晋市环发[2020]286号)的总量指标。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要逐项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相关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自行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五、做好信息公开,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 (略)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公司要按照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后续环境管理的有关工作。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山西晋钢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煤气发电改扩建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报批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泽州县巴公镇巴公工业园区内,项目改扩建内容为:新增1×330t/h煤气锅炉+1×100MW亚临界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建成后3台发电机组均独立运行。2024年1月23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为:2401-*-89-01-*。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4%。
本项目选址位于《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发〔2021〕17号)的重点管控单元内;为建设煤气发电工程项目,不属于《泽州县空气、水环境质量再提升和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2023年行动计划》(泽政办发〔2023〕16号)中要求不再布局的行业。
(略) 中晟 (略) 《关于山西晋钢 (略) 煤气发电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中晟泽评估〔2024〕12号)的评估结论,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前提下,项目符合环境可行性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报告表》要求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按环评要求对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SDS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脱硫剂卸料、研磨时对2个缓冲仓各设1套收集管进行负压收集至烟道进行脱硫,无粉尘逸散。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本项目不得设废水排放口,冷却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和化水排污水,全 (略) 污水综合处理中心,不外排。
(三)选用低噪环保设备,设备安装在全封闭车间内合理布局,并安装减震垫。确保噪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四)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催化剂等危废收集后送至危废贮存点分类存放,并做好记录,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其它固废综合利用、环境管理等要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要求执行。
(五)严格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六)加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满足后续环境管理有关要求。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逐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同时要实现与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联动。
(八)本项目为建设煤气发电工程,运营期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10.04 t/a,二氧化硫:57.16 t/a,氮氧化物:100.28t/a; (略) 现有高炉和转炉煤气发电, (略) 全厂煤气产生量和利用量不发生变化。 (略) 各轧钢加热炉正常运行耗气时,本项目不运行;当轧钢线加热炉暂停运行产生富余煤气,本项目利用富余煤气发电,保障煤气全部综合利用。项目不存在永久关停削减源,本项目实施后,仅是煤气的利用方式发生变化,由于本项目采取了严格的脱硫脱硝措施,污染物排放较轧钢线排放量有所减少,没有新增污染物排放。本项 (略) 没有新增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没有突破《关于 (略) 产能减量置换升级改造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限值的批复》(晋市环发[2020]286号)的总量指标。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要逐项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相关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自行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五、做好信息公开,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 (略)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公司要按照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后续环境管理的有关工作。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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