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欧中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碳足迹核查报告
西安欧中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碳足迹核查报告
核查机构名称 | 国合通用 (略) | ||||
企业名称 | 西安欧中 (略) | ||||
企业地址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 (略) 1199号 | ||||
联系人 | 王琦 | 联系方式 | * | ||
企业是否委托方 | ?是 □否 | ||||
所属行业领域 | 3259 金属球形粉末及其粉末冶金制件 | ||||
是否为独立法人 | 是 | ||||
核算和报告依据 | GB/T *-2008/ISO *:2006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 GB/T *-2008/ISO *:2006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 GB/T *-2015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ISO * 温室气体-产品的碳足迹-量化和信息交流的要求与指南; PAS 2050 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 | ||||
核查结论: 1. 排放报告与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符合性 西安欧中 (略) 2021-2023年度碳排放报告符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核算边界与排放源识别完整,排放因子选取使用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2024年4月16日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其中2021年度西 (略) 平均CO2排放因子0.5951 kgCO2/kWh。 2. 排放量声明 按照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核算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声明(包括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总排放量) 年度*净购入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1290.*.*.4710总排放量(tCO2)1290.*.*.47103. 排放量存在异常波动的原因说明 无。 4. 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描述 无。 | |||||
核查组长 | 于瀛 | ||||
核查组成员 | 张洪坤 | ||||
技术复核人 | 张震杰 | 日期 | 2023.4.15 | ||
批准人 | 于瀛 | 日期 | 2023.4.15 | ||
1 概述
1.1 核查目的
受西安欧中 (略) 委托,由国合通用 (略) (以下简称“国合通测”)对西安欧中 (略) (以下简称“受核查方”)2021~2023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审核,此次核查的目的包括:
(1)为企业准确核算自身温室气体排放,更好地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碳排放权交易策略提供支撑,为全国碳交易制度下的配额分配和企业履约提供支撑;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制度,建立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 的质量保证体系,促进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3)为主管部门准确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4)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国家 或地方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定期编制提供参考数据。
1.2 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的范围为:受核查方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北范围内所有设施的碳排放,主要包括净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
1.3 核查准则
根据产品碳足迹的相关要求,为了确保真实公正获取受核查方的碳排放信息,开展本次核查工作,第三方核查机构遵守下列原则:
(1)客观独立
核查机构保持独立于委托方和受核查方,避免偏见及利益冲突,在整个核查活动中保持客观。
(2)诚实守信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确保核查工作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3)公平公正
真实、准确地反映核查活动中的发现和结论,如实报告核查活动中所遇到的重大障碍,以及未解决的分歧意见。
(4)专业严谨
具备核查必须的专业技能,能够根据任务的重要性和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利用其职业素养进行严谨判断。
1.4 核查依据
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此次核查依据包括:
(1)《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二切实做好全国碳 (略) 场启劢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
(3)《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企业碳排放补充数据核算报告模板》
(4)《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
(5)《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006)
(6)《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7)PAS2050标准《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
(8)ISO* 温室气体-产品的碳足迹-量化和信息交流的要求与指南
(9)PAS 2050 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
(10)《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2. 核查过程和方法
2.1 核查组安排
2.1.1 核查机构及人员
根据核查员的与业领域、技术能力和重点排放单位的规模等实际情况,国合通测指定了本次核查的核查组组成及技术复核人。
核查组由不少于两名核查员组成,其中至少一人具备该行业领域的经验,并指定一名核查组长。对于需要现场抽样的单位,每个抽样现场由不少于一名核查员进行现场核查。并指定不少于一名技术复核人做质量复核,技术复核人为具备该行业领域经验的核查员。核查组组成及技术复核人见表2-1。
表2-1 核查组成员及技术复核人员表
姓名 | 职责/分工 |
于瀛 | 组长 |
张洪坤、张震杰 | 组员/技术专家 |
李宝城 | 质量复核 |
2.1.2 核查时间安排
国合通测接受此次核查任务的时间安排如下表2-2所示。
表2-2 核查时间安排表
日期 | 时间安排 |
2024.3.5 | 文件评审 |
2024.4.16-4.17 | 现场核查 |
2024.4.17 | 完成核查报告 |
2024.4.18 | 技术复核 |
2024.4.18 | 报告签发 |
2.2 文件评审
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核查组对如下文件进行了文件评审:
1)排放单位提交的二氧化碳排放报告;
2)排放单位提供的支持性文件,详见核查报告“参考文件”。
核查组通过评审以上文件,识别出现场核查的重点为:现场查看排放单位的实际排放设施和测量设备是否和排放报告中的一致,现场查阅排放单位的支持性文件,通过交叉核对判断初始排放报告中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正确。核查组在评审初始排放报告及最终排放报告的基础上形成核查发现及结论,并编制本核查报告。
2.3 现场核查
核查组于2024年4月16、17日对排放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的流程主要包括首次会议、收集和查看现场前未提供的支持性材料、现场查看相关排放设施及测量设备、不排放单位进行访谈、核查组内部讨论、末次会议6个子步骤。现场核查的时间、对象及主要内容如表2-3所示:
表2-3 现场核查记录表
访谈对象 | 部门/职位 | 访谈内容 |
王琦 | 技术中心 主任助理 | 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工艺、生产运行情况,确定产品碳足迹核算系统边界,识别系统边界内排放源和排放设施 |
韩志宇 | 技术中心 | 产品碳足迹设计的活动水平数据、相关参数和生产数据的监测、记录和统计等数据流管理过程,获取相关监测记录 |
周金英 | 财务部部长 | 产品碳足迹涉及的碳排放活动水平数据和生产数据相关的财务统计报表和结算凭证,进行核查 |
李同 | 安全环保 | 对排放设施和监测设备的安装/校验情况进行核查,现场查看排放设施、计量和检测设备 |
2.4 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复核
根据上述核查准则,核查组根据文件审核和现场核查情况完成了核查报告初稿。根据国合通测内部管理程序,核查报告在提交给受核查方和委托方前,经过了内部独立于核查组的技术评审,核查报告终稿于2024年4月17日完成。本次核查的技术评审组如下表所示。
表2-3 技术复核组成员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核查工作分工内容 |
1 | 张震杰 | 技术评审员 | 独立于核查组,对本核查进行技术评审 |
3. 核查发现
3.1 重点排放单位基本情况核查
3.1.1 单位简介及组织机构
核查组通过评审排放单位的《营业执照》、能源消耗统计表、能源 (略) 络布置图以及查看现场、访谈相关人员,确认排放单位的基本信息如下:
(一)二氧化碳重点排放单位简介
排放单位名称:西安欧中 (略)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3P
法定代表人:李少强
单位性质: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3259
实际位置: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 (略) 1199号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
(二)排放单位的组织机构
排放单位的组织机构如图3-1所示:
图3-1 受核查方组织结构图
其中温室气体排放主要由生产部负责。
3.1.2 产品服务及生产工艺
作为国内高端金属球形粉末材料的领军企业、第一届医用增材制造技术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陕西省先进金属材料创新联合体成员、中国增材制造产业联盟理事单位以及工信部增材制造“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企业(原材料),欧中科技在高端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方面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 (略) 士专家工作站、 (略) 特种金属球形粉末工程研究中心、高性能航空材料与器件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 (略) 3D打印用金属粉末材料工程技术研 (略) ,先后 (略) 级各类科研项目100余项,其中牵头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专项)金属球形粉末材料研发课题和工信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和行业质量共性技术推广项目”《增材制造(3D打印)金属粉末质量控制和评价体系应用推广》项目、关键材料进口替代专项《某新型飞机用激光选区熔化成形技术用钛合金超细粉末材料研制》项目和《商用发动机用增材制造高性能GH3536高温合金粉末制备及关键特性优化》项目等军品配套项目、陕西省“两链”融合先进稀有金属材料重点专项等。欧中科技先后被 (略) 科技小巨人企业、 (略) 瞪羚企业、 (略) 首批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西安硬科技之星TOP30、陕西省瞪羚企业、陕西省重点产业链“增材制造产业链链主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通过了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国际宇航质量管理体系(AS9100D)、国际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ISO*)、国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CFDA)、能源管理体系(ISO*)和国军标等质量体系认证。
主要产品包括:1)特种金属球形粉末。多种牌号特种金属球形粉末,成功应用于航空、航天粉末冶金和增材制造(3D打印)用关键部件。作为国家工信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和行业质量共性技术推广项目”《增材制造(3D打印)金属粉末质量控制和评价体系应用推广》项目(全国唯一)牵头单位,欧中科技是我国新型战机、某大型运输机、新型航空发动机、大型客机、特种舰船等多个型号项目用高性能特种金属球形粉末的主要研制和供应单位,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欧中科技生产的“3D打印用金属球形粉末”于2016年6月获得第四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高端金属结构材料领域金奖。2)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用粉末高温合金。欧中科技通过引进新一代先进的粉末制备和后处理设备,结合自主研发的先进制粉技术,配合先进的粉末压制成型技术,建成国内首条粉末高温合金“二联工艺”铸态母合金棒材-超高转速PREP粉末-热等静压/等温锻粉末盘的全流程生产线,改变我国高温合金材料长期依赖进口和粉末盘无法稳定批量生产的被动局面,满足国家新型军用和民用航空航天发动机(含商用航空发动机)以及燃气轮机的研制和批产对高性能高温合金棒材、粉末和粉末涡轮盘的需求,突破欧美对我国高端装备动力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的禁运和管制,推动高温合金粉末盘及相关装备技术提升,助力“十三五”期间“两机”重大专项的顺利实施。
3.1.3 能源统计及计量情况
通过查阅能源消耗相关凭证、企业能源管理制度、现场访问财务人员和生产部门工作人员,核查组确认的排放单位的能源统计及计量情况如下:
使用能源的品种:排放单位使用的能源品种为电力;
耗电设备:离子旋转电极制粉设备、筛分设备、静电去夹杂设备、粉末包装设备等;
能源统计情况:受核查方每月对外购电力计量统计,并在生产日报上记录以上生产相关数据;
受核查方排放设施变化情况:核查组通过文件评审、现场实地观察和访问相关人员确认,受核查方2021~2023年排放设施、产品产量等情况如下表:
表3-1 欧中科技2021~2023年产品产量表
产品产量/吨 | 2021 | 2022 | 2023 |
特种金属球形粉末 | 256.1 | 304 | 944.3 |
粉末冶金制件 | 0 | 12 | 32.7 |
总计 | 256.1 | 316 | 977 |
综上所述,核查组确认最终排放报告中排放单位的基本信息真实、正确。
3.2 核算边界的核查
(1)核算边界的确定
核查组通过审阅受核查方的组织机构图、现场观察走访相关负责人,因此受核查方地理边界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 (略) 1199号,涵盖了核算指南中界定的相关排放源。
(2)排放源的种类
核查组查阅设备清单、工艺流程图并进行现场实地观察,确认该企业的排放源包括:
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无
燃烧天然气产生的CO2直接排放:无
碳酸盐使用过程CO2排放:企业无碳酸盐使用。
工业废水厌氧处理CH4 排放:无。
CH4 回收与销毁量:不涉及。
CO2回收利用量:无CO2回收利用
外购电力隐含的排放:全厂耗电设施消耗外购电力产生的CO2排放。
外购热力隐含的排放:无热力使用。
生产过程的排放:不涉及。
通过查阅企业设备清单、工艺流程图、厂区平面图,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的场所边界、设施边界符合《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的要求,排放报告中的排放设施的名称、型号和物理位置与现场核查发现一致。
3.3 核算方法的核查
核查组对排放报告中的核算方法进行了核查,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2020~2022年度的二氧化碳排放采用如下核算方法:
EGHG=ECO2_净电力 (1)
其中:
EGHG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单位为吨(tCO2);
ECO2_净电力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
1)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排放
ECO2_净电力= AD 电×EF 电 (2)
其中:
ECO2_净电力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吨);
AD 电企业的净购入电量(兆瓦时);
F 电 (略) 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吨二氧化碳/兆瓦时)。
通过文件评审和现场访问,核查组确认《排放报告》中采用的核算方法与《核算指南》一致。
3.4 核算数据的核查
(1)活动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查阅支持性文件及访谈受核查方,对排放报告中的每一个活动水平数据的单位、数据来源、监测方法、监测频次、记录频次、数据缺失处理进行了核查,有具体结果如下:
活动水平数据 1:AD 电净购入电力消费量
数据值 | 2021年度 | 216.7708 |
2022年度 | 263.9999 | |
2023年度 | 533.4349 | |
单位 | 万千瓦时 | |
数据来源 | 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 |
监测方法 | 电能表 | |
监测频次 | 连续监测 | |
监测设备维护 | 受核查方每年进行一次校准 | |
记录频次 | 每日抄表记录,每月汇总 | |
数据缺失处理 | 无缺失 | |
交叉核对 | 与财务账务交叉核对:企业生产统计与财务统计一致 | |
核查结论 | 排放报告中的电力消耗数据来自于受核查方的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经核对数据真实、可靠、且符合《核算方法》要求。 |
(2)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查阅支持性文件及访谈受核查方, 对排放报告中的每一个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的单位、数据来源、监测方法、监测频次、记录频次、数据缺失处理进行了核查,并对数据进行了交叉核对,具体结果如下:
净购入电力排放因子核查:电力的排放因子取生态环境部2024-04-16最新公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其中西 (略) 平均CO2排放因子0.5951 kgCO2/kWh。
综上所述,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2021~2023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报告中选取的排放因子符合《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要求。
(3)法人边界排放量计算的核查
通过对受核查方提交的2021~2023年度排放中报告主体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组对排放报告进行验算后确认受核查方的排放量的计算公式正确,排放量的累加正确,排放量的计算可再现。
碳排放量计算如下表所示。
表3-2 净购入电力排放量计算
年度 | 净购入量 (KWh) | 排放因子(kgCO2/kWh) | 碳排放量(tCO2) |
A | B | F=A*B/1000 | |
2021 | * | 0.5951 | 1290.* |
2022 | * | 0.5951 | 1571.* |
2023 | *.8 | 0.5951 | 3174.* |
3.5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现场访问及查阅相关记录,确定受核查方在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指定专人负责受核查方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
制定了完善的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耗台帐记录,台帐记录与实际情况一致;
建议受核查方根据本次核查要求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文件保存和归档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建议受核查方根据本次核查要求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并遵照执行。
3.6 其他核查发现
无。
4. 核查结论
基于现场核查,国合通用 (略) 确认。
4.1核算、报告与方法学的符合性
西安欧中 (略) 2021~2023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报告符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经核查,西安欧中 (略) 2021~2023年度碳排放量如下:
表 4-1 经核查的排放量(年度 2021~2023)
年度 | 2021 | 2022 | 2023 |
净购入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 1290.0030 | 1571.0634 | 3174.4710 |
总排放量(tCO2) | 1290.0030 | 1571.0634 | 3174.4710 |
单位产品排放量(tCO2/t产品) | 5.0371 | 4.9717 | 3.2492 |
4.2 排放量存在异常波动的原因说明
受核查方2022、2023年度年排放量波动较大,分析原因主要由以下原因:2021-2022年年受疫情影响,产品产量下降,分别为256.1吨、316吨;到2023年,产品产量快速增加至977吨。从表4-1中,还可以看出单位产品排放tCO2量逐年减少,说明企业绿色生产制造能力提升。
4.3 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描述
无
核查机构名称 | 国合通用 (略) | ||||
企业名称 | 西安欧中 (略) | ||||
企业地址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 (略) 1199号 | ||||
联系人 | 王琦 | 联系方式 | * | ||
企业是否委托方 | ?是 □否 | ||||
所属行业领域 | 3259 金属球形粉末及其粉末冶金制件 | ||||
是否为独立法人 | 是 | ||||
核算和报告依据 | GB/T *-2008/ISO *:2006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 GB/T *-2008/ISO *:2006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 GB/T *-2015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ISO * 温室气体-产品的碳足迹-量化和信息交流的要求与指南; PAS 2050 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 | ||||
核查结论: 1. 排放报告与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符合性 西安欧中 (略) 2021-2023年度碳排放报告符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核算边界与排放源识别完整,排放因子选取使用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2024年4月16日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其中2021年度西 (略) 平均CO2排放因子0.5951 kgCO2/kWh。 2. 排放量声明 按照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核算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声明(包括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总排放量) 年度*净购入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1290.*.*.4710总排放量(tCO2)1290.*.*.47103. 排放量存在异常波动的原因说明 无。 4. 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描述 无。 | |||||
核查组长 | 于瀛 | ||||
核查组成员 | 张洪坤 | ||||
技术复核人 | 张震杰 | 日期 | 2023.4.15 | ||
批准人 | 于瀛 | 日期 | 2023.4.15 | ||
1 概述
1.1 核查目的
受西安欧中 (略) 委托,由国合通用 (略) (以下简称“国合通测”)对西安欧中 (略) (以下简称“受核查方”)2021~2023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审核,此次核查的目的包括:
(1)为企业准确核算自身温室气体排放,更好地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碳排放权交易策略提供支撑,为全国碳交易制度下的配额分配和企业履约提供支撑;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制度,建立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 的质量保证体系,促进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3)为主管部门准确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4)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国家 或地方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定期编制提供参考数据。
1.2 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的范围为:受核查方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北范围内所有设施的碳排放,主要包括净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
1.3 核查准则
根据产品碳足迹的相关要求,为了确保真实公正获取受核查方的碳排放信息,开展本次核查工作,第三方核查机构遵守下列原则:
(1)客观独立
核查机构保持独立于委托方和受核查方,避免偏见及利益冲突,在整个核查活动中保持客观。
(2)诚实守信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确保核查工作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3)公平公正
真实、准确地反映核查活动中的发现和结论,如实报告核查活动中所遇到的重大障碍,以及未解决的分歧意见。
(4)专业严谨
具备核查必须的专业技能,能够根据任务的重要性和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利用其职业素养进行严谨判断。
1.4 核查依据
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此次核查依据包括:
(1)《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二切实做好全国碳 (略) 场启劢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
(3)《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企业碳排放补充数据核算报告模板》
(4)《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
(5)《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006)
(6)《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7)PAS2050标准《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
(8)ISO* 温室气体-产品的碳足迹-量化和信息交流的要求与指南
(9)PAS 2050 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
(10)《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2. 核查过程和方法
2.1 核查组安排
2.1.1 核查机构及人员
根据核查员的与业领域、技术能力和重点排放单位的规模等实际情况,国合通测指定了本次核查的核查组组成及技术复核人。
核查组由不少于两名核查员组成,其中至少一人具备该行业领域的经验,并指定一名核查组长。对于需要现场抽样的单位,每个抽样现场由不少于一名核查员进行现场核查。并指定不少于一名技术复核人做质量复核,技术复核人为具备该行业领域经验的核查员。核查组组成及技术复核人见表2-1。
表2-1 核查组成员及技术复核人员表
姓名 | 职责/分工 |
于瀛 | 组长 |
张洪坤、张震杰 | 组员/技术专家 |
李宝城 | 质量复核 |
2.1.2 核查时间安排
国合通测接受此次核查任务的时间安排如下表2-2所示。
表2-2 核查时间安排表
日期 | 时间安排 |
2024.3.5 | 文件评审 |
2024.4.16-4.17 | 现场核查 |
2024.4.17 | 完成核查报告 |
2024.4.18 | 技术复核 |
2024.4.18 | 报告签发 |
2.2 文件评审
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核查组对如下文件进行了文件评审:
1)排放单位提交的二氧化碳排放报告;
2)排放单位提供的支持性文件,详见核查报告“参考文件”。
核查组通过评审以上文件,识别出现场核查的重点为:现场查看排放单位的实际排放设施和测量设备是否和排放报告中的一致,现场查阅排放单位的支持性文件,通过交叉核对判断初始排放报告中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正确。核查组在评审初始排放报告及最终排放报告的基础上形成核查发现及结论,并编制本核查报告。
2.3 现场核查
核查组于2024年4月16、17日对排放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的流程主要包括首次会议、收集和查看现场前未提供的支持性材料、现场查看相关排放设施及测量设备、不排放单位进行访谈、核查组内部讨论、末次会议6个子步骤。现场核查的时间、对象及主要内容如表2-3所示:
表2-3 现场核查记录表
访谈对象 | 部门/职位 | 访谈内容 |
王琦 | 技术中心 主任助理 | 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工艺、生产运行情况,确定产品碳足迹核算系统边界,识别系统边界内排放源和排放设施 |
韩志宇 | 技术中心 | 产品碳足迹设计的活动水平数据、相关参数和生产数据的监测、记录和统计等数据流管理过程,获取相关监测记录 |
周金英 | 财务部部长 | 产品碳足迹涉及的碳排放活动水平数据和生产数据相关的财务统计报表和结算凭证,进行核查 |
李同 | 安全环保 | 对排放设施和监测设备的安装/校验情况进行核查,现场查看排放设施、计量和检测设备 |
2.4 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复核
根据上述核查准则,核查组根据文件审核和现场核查情况完成了核查报告初稿。根据国合通测内部管理程序,核查报告在提交给受核查方和委托方前,经过了内部独立于核查组的技术评审,核查报告终稿于2024年4月17日完成。本次核查的技术评审组如下表所示。
表2-3 技术复核组成员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核查工作分工内容 |
1 | 张震杰 | 技术评审员 | 独立于核查组,对本核查进行技术评审 |
3. 核查发现
3.1 重点排放单位基本情况核查
3.1.1 单位简介及组织机构
核查组通过评审排放单位的《营业执照》、能源消耗统计表、能源 (略) 络布置图以及查看现场、访谈相关人员,确认排放单位的基本信息如下:
(一)二氧化碳重点排放单位简介
排放单位名称:西安欧中 (略)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3P
法定代表人:李少强
单位性质: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3259
实际位置: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 (略) 1199号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
(二)排放单位的组织机构
排放单位的组织机构如图3-1所示:
图3-1 受核查方组织结构图
其中温室气体排放主要由生产部负责。
3.1.2 产品服务及生产工艺
作为国内高端金属球形粉末材料的领军企业、第一届医用增材制造技术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陕西省先进金属材料创新联合体成员、中国增材制造产业联盟理事单位以及工信部增材制造“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企业(原材料),欧中科技在高端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方面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 (略) 士专家工作站、 (略) 特种金属球形粉末工程研究中心、高性能航空材料与器件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 (略) 3D打印用金属粉末材料工程技术研 (略) ,先后 (略) 级各类科研项目100余项,其中牵头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专项)金属球形粉末材料研发课题和工信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和行业质量共性技术推广项目”《增材制造(3D打印)金属粉末质量控制和评价体系应用推广》项目、关键材料进口替代专项《某新型飞机用激光选区熔化成形技术用钛合金超细粉末材料研制》项目和《商用发动机用增材制造高性能GH3536高温合金粉末制备及关键特性优化》项目等军品配套项目、陕西省“两链”融合先进稀有金属材料重点专项等。欧中科技先后被 (略) 科技小巨人企业、 (略) 瞪羚企业、 (略) 首批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西安硬科技之星TOP30、陕西省瞪羚企业、陕西省重点产业链“增材制造产业链链主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通过了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国际宇航质量管理体系(AS9100D)、国际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ISO*)、国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CFDA)、能源管理体系(ISO*)和国军标等质量体系认证。
主要产品包括:1)特种金属球形粉末。多种牌号特种金属球形粉末,成功应用于航空、航天粉末冶金和增材制造(3D打印)用关键部件。作为国家工信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和行业质量共性技术推广项目”《增材制造(3D打印)金属粉末质量控制和评价体系应用推广》项目(全国唯一)牵头单位,欧中科技是我国新型战机、某大型运输机、新型航空发动机、大型客机、特种舰船等多个型号项目用高性能特种金属球形粉末的主要研制和供应单位,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欧中科技生产的“3D打印用金属球形粉末”于2016年6月获得第四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高端金属结构材料领域金奖。2)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用粉末高温合金。欧中科技通过引进新一代先进的粉末制备和后处理设备,结合自主研发的先进制粉技术,配合先进的粉末压制成型技术,建成国内首条粉末高温合金“二联工艺”铸态母合金棒材-超高转速PREP粉末-热等静压/等温锻粉末盘的全流程生产线,改变我国高温合金材料长期依赖进口和粉末盘无法稳定批量生产的被动局面,满足国家新型军用和民用航空航天发动机(含商用航空发动机)以及燃气轮机的研制和批产对高性能高温合金棒材、粉末和粉末涡轮盘的需求,突破欧美对我国高端装备动力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的禁运和管制,推动高温合金粉末盘及相关装备技术提升,助力“十三五”期间“两机”重大专项的顺利实施。
3.1.3 能源统计及计量情况
通过查阅能源消耗相关凭证、企业能源管理制度、现场访问财务人员和生产部门工作人员,核查组确认的排放单位的能源统计及计量情况如下:
使用能源的品种:排放单位使用的能源品种为电力;
耗电设备:离子旋转电极制粉设备、筛分设备、静电去夹杂设备、粉末包装设备等;
能源统计情况:受核查方每月对外购电力计量统计,并在生产日报上记录以上生产相关数据;
受核查方排放设施变化情况:核查组通过文件评审、现场实地观察和访问相关人员确认,受核查方2021~2023年排放设施、产品产量等情况如下表:
表3-1 欧中科技2021~2023年产品产量表
产品产量/吨 | 2021 | 2022 | 2023 |
特种金属球形粉末 | 256.1 | 304 | 944.3 |
粉末冶金制件 | 0 | 12 | 32.7 |
总计 | 256.1 | 316 | 977 |
综上所述,核查组确认最终排放报告中排放单位的基本信息真实、正确。
3.2 核算边界的核查
(1)核算边界的确定
核查组通过审阅受核查方的组织机构图、现场观察走访相关负责人,因此受核查方地理边界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 (略) 1199号,涵盖了核算指南中界定的相关排放源。
(2)排放源的种类
核查组查阅设备清单、工艺流程图并进行现场实地观察,确认该企业的排放源包括:
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无
燃烧天然气产生的CO2直接排放:无
碳酸盐使用过程CO2排放:企业无碳酸盐使用。
工业废水厌氧处理CH4 排放:无。
CH4 回收与销毁量:不涉及。
CO2回收利用量:无CO2回收利用
外购电力隐含的排放:全厂耗电设施消耗外购电力产生的CO2排放。
外购热力隐含的排放:无热力使用。
生产过程的排放:不涉及。
通过查阅企业设备清单、工艺流程图、厂区平面图,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的场所边界、设施边界符合《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的要求,排放报告中的排放设施的名称、型号和物理位置与现场核查发现一致。
3.3 核算方法的核查
核查组对排放报告中的核算方法进行了核查,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2020~2022年度的二氧化碳排放采用如下核算方法:
EGHG=ECO2_净电力 (1)
其中:
EGHG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单位为吨(tCO2);
ECO2_净电力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
1)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排放
ECO2_净电力= AD 电×EF 电 (2)
其中:
ECO2_净电力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吨);
AD 电企业的净购入电量(兆瓦时);
F 电 (略) 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吨二氧化碳/兆瓦时)。
通过文件评审和现场访问,核查组确认《排放报告》中采用的核算方法与《核算指南》一致。
3.4 核算数据的核查
(1)活动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查阅支持性文件及访谈受核查方,对排放报告中的每一个活动水平数据的单位、数据来源、监测方法、监测频次、记录频次、数据缺失处理进行了核查,有具体结果如下:
活动水平数据 1:AD 电净购入电力消费量
数据值 | 2021年度 | 216.7708 |
2022年度 | 263.9999 | |
2023年度 | 533.4349 | |
单位 | 万千瓦时 | |
数据来源 | 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 |
监测方法 | 电能表 | |
监测频次 | 连续监测 | |
监测设备维护 | 受核查方每年进行一次校准 | |
记录频次 | 每日抄表记录,每月汇总 | |
数据缺失处理 | 无缺失 | |
交叉核对 | 与财务账务交叉核对:企业生产统计与财务统计一致 | |
核查结论 | 排放报告中的电力消耗数据来自于受核查方的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经核对数据真实、可靠、且符合《核算方法》要求。 |
(2)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查阅支持性文件及访谈受核查方, 对排放报告中的每一个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的单位、数据来源、监测方法、监测频次、记录频次、数据缺失处理进行了核查,并对数据进行了交叉核对,具体结果如下:
净购入电力排放因子核查:电力的排放因子取生态环境部2024-04-16最新公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其中西 (略) 平均CO2排放因子0.5951 kgCO2/kWh。
综上所述,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2021~2023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报告中选取的排放因子符合《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要求。
(3)法人边界排放量计算的核查
通过对受核查方提交的2021~2023年度排放中报告主体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组对排放报告进行验算后确认受核查方的排放量的计算公式正确,排放量的累加正确,排放量的计算可再现。
碳排放量计算如下表所示。
表3-2 净购入电力排放量计算
年度 | 净购入量 (KWh) | 排放因子(kgCO2/kWh) | 碳排放量(tCO2) |
A | B | F=A*B/1000 | |
2021 | * | 0.5951 | 1290.* |
2022 | * | 0.5951 | 1571.* |
2023 | *.8 | 0.5951 | 3174.* |
3.5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现场访问及查阅相关记录,确定受核查方在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指定专人负责受核查方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
制定了完善的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耗台帐记录,台帐记录与实际情况一致;
建议受核查方根据本次核查要求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文件保存和归档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建议受核查方根据本次核查要求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并遵照执行。
3.6 其他核查发现
无。
4. 核查结论
基于现场核查,国合通用 (略) 确认。
4.1核算、报告与方法学的符合性
西安欧中 (略) 2021~2023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报告符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经核查,西安欧中 (略) 2021~2023年度碳排放量如下:
表 4-1 经核查的排放量(年度 2021~2023)
年度 | 2021 | 2022 | 2023 |
净购入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 1290.0030 | 1571.0634 | 3174.4710 |
总排放量(tCO2) | 1290.0030 | 1571.0634 | 3174.4710 |
单位产品排放量(tCO2/t产品) | 5.0371 | 4.9717 | 3.2492 |
4.2 排放量存在异常波动的原因说明
受核查方2022、2023年度年排放量波动较大,分析原因主要由以下原因:2021-2022年年受疫情影响,产品产量下降,分别为256.1吨、316吨;到2023年,产品产量快速增加至977吨。从表4-1中,还可以看出单位产品排放tCO2量逐年减少,说明企业绿色生产制造能力提升。
4.3 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描述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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