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S230常坟-高皇公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怀远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S230常坟-高皇公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怀远县新 (略) S230(常坟-高皇)公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S230(常坟-高皇)公路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怀远县常坟镇
建设单位:怀远县新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经在怀远县 (略) 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4月1日),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拟建项目S230(常坟-高皇)公路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常坟镇宋庄村,顺接S230 怀远常坟至白莲坡段,终点位于怀远县常 (略) 高皇镇交界处,建设里程约6.85公里。项目 (略) 技术标准实施,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60 公里/小时, (略) 基宽度12m,实施 (略) 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项目代码:2308-*-04-01-*,批复文号:蚌发改审批[2023]369号,根据项目立项批复,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①废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施工生产设备冲洗水等建临时废水隔油池、沉淀池,回用于抑尘,禁止施工期废水排入附近地表水体。本工程生活区租赁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人工清掏。
②废气: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尾气等。施工时采取降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施工围挡封闭施工,对裸露的地面和堆置的土方,适量洒水抑尘,并采取遮盖和围护等抑尘降尘措施。施工期沥青混凝土摊铺采用全封闭沥青摊铺车;施工现场 (略) ,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要进行清洗;设置施工围挡、临时物料堆场采用毡布遮盖;物料运输加盖苫布。
③噪声: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设备施工,振动大的设备采用减振基座,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适当减速,禁止施工高音喇叭。
④固废: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土石方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开挖土石方综合利用,不设置永久弃土场;施工建筑垃圾按照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
⑤生态: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对剥离表土单独堆放,进行复用。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减少过多的施工区域,按用地红线进行,严格禁止施工单位随意扩大建设用地,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施工完毕立即恢复植被,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等。
(2)营运期
①废水: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水污 (略) 面径流,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沿线的水土保持工程设施和排水工程设施。
②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 (略) 养护及交通标志维护, (略) 两侧绿化。
③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为交通噪声,根据预测结果,超标敏感点安装隔声窗,预留跟踪监测费用;村镇合理规划,农居住区规划时参考项目达标距离,达标距离范围以内尽量布置仓储、工厂、绿化等对声环境不敏感的建筑设施;建立群众意见的定期回访制度和敏感点噪声定期监测制度。
④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运输车辆洒落的运载物、司乘人员丢弃的物品等,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⑤生态:运营期水土流失防治、生态防护、植被恢复、表层土保存、绿化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怀远县新 (略) S230(常坟-高皇)公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S230(常坟-高皇)公路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怀远县常坟镇
建设单位:怀远县新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经在怀远县 (略) 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4月1日),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拟建项目S230(常坟-高皇)公路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常坟镇宋庄村,顺接S230 怀远常坟至白莲坡段,终点位于怀远县常 (略) 高皇镇交界处,建设里程约6.85公里。项目 (略) 技术标准实施,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60 公里/小时, (略) 基宽度12m,实施 (略) 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项目代码:2308-*-04-01-*,批复文号:蚌发改审批[2023]369号,根据项目立项批复,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①废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施工生产设备冲洗水等建临时废水隔油池、沉淀池,回用于抑尘,禁止施工期废水排入附近地表水体。本工程生活区租赁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人工清掏。
②废气: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尾气等。施工时采取降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施工围挡封闭施工,对裸露的地面和堆置的土方,适量洒水抑尘,并采取遮盖和围护等抑尘降尘措施。施工期沥青混凝土摊铺采用全封闭沥青摊铺车;施工现场 (略) ,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要进行清洗;设置施工围挡、临时物料堆场采用毡布遮盖;物料运输加盖苫布。
③噪声: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设备施工,振动大的设备采用减振基座,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适当减速,禁止施工高音喇叭。
④固废: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土石方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开挖土石方综合利用,不设置永久弃土场;施工建筑垃圾按照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
⑤生态: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对剥离表土单独堆放,进行复用。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减少过多的施工区域,按用地红线进行,严格禁止施工单位随意扩大建设用地,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施工完毕立即恢复植被,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等。
(2)营运期
①废水: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水污 (略) 面径流,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沿线的水土保持工程设施和排水工程设施。
②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 (略) 养护及交通标志维护, (略) 两侧绿化。
③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为交通噪声,根据预测结果,超标敏感点安装隔声窗,预留跟踪监测费用;村镇合理规划,农居住区规划时参考项目达标距离,达标距离范围以内尽量布置仓储、工厂、绿化等对声环境不敏感的建筑设施;建立群众意见的定期回访制度和敏感点噪声定期监测制度。
④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运输车辆洒落的运载物、司乘人员丢弃的物品等,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⑤生态:运营期水土流失防治、生态防护、植被恢复、表层土保存、绿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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