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关于同意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樟民函〔2024〕24号)、可研文本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局已于2024年2月19日对该项目组织召开可研报告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为推进殡葬改革,提升我县殡葬设施整体水平,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代码:2402-*-04-01-*)。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民政局。
三、建设地点:东洋乡、霞拔乡、岭路乡等17个乡镇规划红线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
一期:在东洋乡、霞拔乡、岭路乡、丹云乡、梧桐镇、赤锡乡共6个乡镇建设公益性公墓,总用地约*m2,建筑面积700m2,内容包括:新建墓穴6285个、管理房6座,配 (略) 约3km、停车场、智能化墓区管理系统、 (略) 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二期:在葛岭镇、富泉乡、洑口乡等10个乡镇建设公益性公墓,总用地约*m2,建筑面积1837.76m2,内容包括:新建墓穴约* 个、骨灰楼3座、管理房9座,配 (略) 全长约16.2km、停车场、广场、园路、 (略) 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三期:在长庆镇建设公益性公墓,总用地约*m2,建筑面积100m2,内容包括:新建墓穴1300个、管理房,配套建设广场、公 (略) 、智能化墓区管理系统、供电工程、供水工程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约*.*元(一期投资约6003.*元,二期投资约*.*元,三期投资约1065.*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22.*元,基本预备费940.*元,建设期利息*元。资金来源除申请补助资金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121.08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定等级为低风险等级。东洋乡、霞拔乡、岭路乡等17个乡镇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相关附件
1、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2、永泰县民政局《关于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初步审核意见》(樟民〔2024〕29号)。
十、其他要求
1、请你局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7日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樟民函〔2024〕24号)、可研文本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局已于2024年2月19日对该项目组织召开可研报告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为推进殡葬改革,提升我县殡葬设施整体水平,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代码:2402-*-04-01-*)。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民政局。
三、建设地点:东洋乡、霞拔乡、岭路乡等17个乡镇规划红线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
一期:在东洋乡、霞拔乡、岭路乡、丹云乡、梧桐镇、赤锡乡共6个乡镇建设公益性公墓,总用地约*m2,建筑面积700m2,内容包括:新建墓穴6285个、管理房6座,配 (略) 约3km、停车场、智能化墓区管理系统、 (略) 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二期:在葛岭镇、富泉乡、洑口乡等10个乡镇建设公益性公墓,总用地约*m2,建筑面积1837.76m2,内容包括:新建墓穴约* 个、骨灰楼3座、管理房9座,配 (略) 全长约16.2km、停车场、广场、园路、 (略) 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三期:在长庆镇建设公益性公墓,总用地约*m2,建筑面积100m2,内容包括:新建墓穴1300个、管理房,配套建设广场、公 (略) 、智能化墓区管理系统、供电工程、供水工程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约*.*元(一期投资约6003.*元,二期投资约*.*元,三期投资约1065.*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22.*元,基本预备费940.*元,建设期利息*元。资金来源除申请补助资金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121.08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定等级为低风险等级。东洋乡、霞拔乡、岭路乡等17个乡镇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相关附件
1、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2、永泰县民政局《关于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初步审核意见》(樟民〔2024〕29号)。
十、其他要求
1、请你局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7日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樟民函〔2024〕24号)、可研文本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局已于2024年2月19日对该项目组织召开可研报告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为推进殡葬改革,提升我县殡葬设施整体水平,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代码:2402-*-04-01-*)。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民政局。
三、建设地点:东洋乡、霞拔乡、岭路乡等17个乡镇规划红线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
一期:在东洋乡、霞拔乡、岭路乡、丹云乡、梧桐镇、赤锡乡共6个乡镇建设公益性公墓,总用地约*m2,建筑面积700m2,内容包括:新建墓穴6285个、管理房6座,配 (略) 约3km、停车场、智能化墓区管理系统、 (略) 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二期:在葛岭镇、富泉乡、洑口乡等10个乡镇建设公益性公墓,总用地约*m2,建筑面积1837.76m2,内容包括:新建墓穴约* 个、骨灰楼3座、管理房9座,配 (略) 全长约16.2km、停车场、广场、园路、 (略) 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三期:在长庆镇建设公益性公墓,总用地约*m2,建筑面积100m2,内容包括:新建墓穴1300个、管理房,配套建设广场、公 (略) 、智能化墓区管理系统、供电工程、供水工程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约*.*元(一期投资约6003.*元,二期投资约*.*元,三期投资约1065.*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22.*元,基本预备费940.*元,建设期利息*元。资金来源除申请补助资金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121.08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定等级为低风险等级。东洋乡、霞拔乡、岭路乡等17个乡镇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相关附件
1、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2、永泰县民政局《关于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初步审核意见》(樟民〔2024〕29号)。
十、其他要求
1、请你局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7日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樟民函〔2024〕24号)、可研文本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局已于2024年2月19日对该项目组织召开可研报告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为推进殡葬改革,提升我县殡葬设施整体水平,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代码:2402-*-04-01-*)。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民政局。
三、建设地点:东洋乡、霞拔乡、岭路乡等17个乡镇规划红线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
一期:在东洋乡、霞拔乡、岭路乡、丹云乡、梧桐镇、赤锡乡共6个乡镇建设公益性公墓,总用地约*m2,建筑面积700m2,内容包括:新建墓穴6285个、管理房6座,配 (略) 约3km、停车场、智能化墓区管理系统、 (略) 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二期:在葛岭镇、富泉乡、洑口乡等10个乡镇建设公益性公墓,总用地约*m2,建筑面积1837.76m2,内容包括:新建墓穴约* 个、骨灰楼3座、管理房9座,配 (略) 全长约16.2km、停车场、广场、园路、 (略) 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三期:在长庆镇建设公益性公墓,总用地约*m2,建筑面积100m2,内容包括:新建墓穴1300个、管理房,配套建设广场、公 (略) 、智能化墓区管理系统、供电工程、供水工程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约*.*元(一期投资约6003.*元,二期投资约*.*元,三期投资约1065.*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22.*元,基本预备费940.*元,建设期利息*元。资金来源除申请补助资金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121.08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定等级为低风险等级。东洋乡、霞拔乡、岭路乡等17个乡镇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相关附件
1、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2、永泰县民政局《关于永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初步审核意见》(樟民〔2024〕29号)。
十、其他要求
1、请你局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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