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盱江周家堡大桥至福银高速大桥河段清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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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盱江周家堡大桥至福银高速大桥河段清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南城县盱江周家堡大桥至福银高速大桥河段清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城县盱江周家堡大桥至福银高速大桥河段清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 通讯地址:南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项目名称

南城县盱江周家堡大桥至福银高速大桥河段清淤疏浚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南城县盱江周家堡大桥至福银高速大桥河段

建设单位

南城县 (略)

环评单位

江西蓝鲸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清淤长度2480米,清淤范围周家堡大桥下游500米至福银高速大桥上游500米处河段。总投资5352.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1.21%)。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河道清淤)、临时工程(临时堆料场、施工交通、施工营地、移民安置)、公用工程(供电、供水)、环保工程(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废处理)、生态治理(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后生态保护措施)。项目清淤流程主要为设备进场、清障、河道清淤(绞吸式挖泥船采用扇形横挖法)、临时堆放、场地清理、种植绿化,总共清淤量为*m3(包含表土和清淤料),不进行回填。清淤料由第三 (略) 南城县赣抚 (略) 统一经营管理,临时工程和河心洲清障表土由第三方施工单位运送至政府指定弃渣场(弃渣场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不得随意堆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主要为堆料场余水、含油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清淤料余水经临时堆料场周围设置的排水沟进入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或车辆冲洗,不外排;含油废水集中收集统一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民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水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废气主要为车辆运输、物料堆放、施工道路修筑和土石方开挖产生的扬尘、清淤及污泥堆场恶臭和施工机械废气。扬尘、恶臭气体和机械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对施工场地进行隔挡、道路及时清扫、场地洒水、堆场覆盖、机械设备使用清洁能源、加强机械设备、车辆管理和维护、定期在堆料场喷洒除臭剂、车辆用篷布覆盖等措施减少杨尘及恶臭其他对环境影响。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的限值要求,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

噪声主要为来源于河道清淤区施工现场推土机、挖掘机和绞吸式挖泥船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和农用车、自卸车交通噪声。项目选用低噪机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场所,采用降噪的作业方式安装减震装置、设置隔声带、隔声障等措施,降低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通过禁止车辆在有村庄路段鸣笛,限速行驶,加强对车辆的维修、检查和交通管制等措施降低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淤料及表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清淤料由第三 (略) 南城县赣抚 (略) 统一经营管理,临时工程和河心洲清障表土由第三方施工单位运送至政府指定弃渣场不得随意堆放。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存放,每天由清洁员清理,集中送至指定堆放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船舶应配备有盖、不渗漏、不外溢的垃圾储存容器或垃圾袋收集生活垃圾和固体垃圾,收集后由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接收处理。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维修过程中的含油废渣经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一般固废收集、暂存、运输、处置等过程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中相关要求,其贮存过程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


南城县盱江周家堡大桥至福银高速大桥河段清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城县盱江周家堡大桥至福银高速大桥河段清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 通讯地址:南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项目名称

南城县盱江周家堡大桥至福银高速大桥河段清淤疏浚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南城县盱江周家堡大桥至福银高速大桥河段

建设单位

南城县 (略)

环评单位

江西蓝鲸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清淤长度2480米,清淤范围周家堡大桥下游500米至福银高速大桥上游500米处河段。总投资5352.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1.21%)。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河道清淤)、临时工程(临时堆料场、施工交通、施工营地、移民安置)、公用工程(供电、供水)、环保工程(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废处理)、生态治理(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后生态保护措施)。项目清淤流程主要为设备进场、清障、河道清淤(绞吸式挖泥船采用扇形横挖法)、临时堆放、场地清理、种植绿化,总共清淤量为*m3(包含表土和清淤料),不进行回填。清淤料由第三 (略) 南城县赣抚 (略) 统一经营管理,临时工程和河心洲清障表土由第三方施工单位运送至政府指定弃渣场(弃渣场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不得随意堆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主要为堆料场余水、含油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清淤料余水经临时堆料场周围设置的排水沟进入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或车辆冲洗,不外排;含油废水集中收集统一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民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水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废气主要为车辆运输、物料堆放、施工道路修筑和土石方开挖产生的扬尘、清淤及污泥堆场恶臭和施工机械废气。扬尘、恶臭气体和机械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对施工场地进行隔挡、道路及时清扫、场地洒水、堆场覆盖、机械设备使用清洁能源、加强机械设备、车辆管理和维护、定期在堆料场喷洒除臭剂、车辆用篷布覆盖等措施减少杨尘及恶臭其他对环境影响。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的限值要求,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

噪声主要为来源于河道清淤区施工现场推土机、挖掘机和绞吸式挖泥船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和农用车、自卸车交通噪声。项目选用低噪机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场所,采用降噪的作业方式安装减震装置、设置隔声带、隔声障等措施,降低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通过禁止车辆在有村庄路段鸣笛,限速行驶,加强对车辆的维修、检查和交通管制等措施降低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淤料及表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清淤料由第三 (略) 南城县赣抚 (略) 统一经营管理,临时工程和河心洲清障表土由第三方施工单位运送至政府指定弃渣场不得随意堆放。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存放,每天由清洁员清理,集中送至指定堆放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船舶应配备有盖、不渗漏、不外溢的垃圾储存容器或垃圾袋收集生活垃圾和固体垃圾,收集后由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接收处理。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维修过程中的含油废渣经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一般固废收集、暂存、运输、处置等过程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中相关要求,其贮存过程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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