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市城镇燃气新建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吉安市城镇燃气新建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市发改投资字〔2024〕22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 (略) 城镇燃 (略) 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的函》(吉市建办字〔2024〕1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 (略) 城镇燃 (略) 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现就有关主要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略) 城镇燃 (略) 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2403-*-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吉州区、青原区等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标准:
新 (略) 约115km,主要包括,新建君华大道(吉安北大道-吉安南)次高压管线8公里,调压站1座;新建吉安南调压站-吉安县界内次高压管线17公里;新建乡镇通连接燃气管线,共90公里。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论证建设内容,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科学测算和论证项目建设规模、估算投资,并依据相关法规办理规划许可、土地利用等相关前置审批手续,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认真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四、项目建设单位: (略) 城镇燃气和供水事务中心
五、如需对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意见。
六、本项目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吉市发改投资字〔2024〕22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 (略) 城镇燃 (略) 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的函》(吉市建办字〔2024〕1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 (略) 城镇燃 (略) 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现就有关主要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略) 城镇燃 (略) 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2403-*-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吉州区、青原区等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标准:
新 (略) 约115km,主要包括,新建君华大道(吉安北大道-吉安南)次高压管线8公里,调压站1座;新建吉安南调压站-吉安县界内次高压管线17公里;新建乡镇通连接燃气管线,共90公里。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论证建设内容,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科学测算和论证项目建设规模、估算投资,并依据相关法规办理规划许可、土地利用等相关前置审批手续,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认真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四、项目建设单位: (略) 城镇燃气和供水事务中心
五、如需对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意见。
六、本项目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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