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公开的报告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公开的报告
(略) 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牢记总书记对广西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略) 委、市人民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环境保护工作。根据《 (略) 委员会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钦办通〔2021〕42号)《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暨中央和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材料的通知》等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责任清单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指导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引导交通运输企业更换新能源汽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办公厅关于支持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将车辆的能 (略) 场准入的主要指标,鼓励公交,客、货运输企业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 (略) 城区出租车企业特许经营权到期获得新续后,及时将在营运的燃油出租车换购为新能源汽车。截至2023年12月, (略) (略) 3家, (略) 已于2023年全部下线燃油出租车,市城区投入营运的新能源出租车为202辆。
2.完 (略) 建设与改造规划。2023年自 (略) 新能源汽车新增任务6634辆,充电桩建设任务919个。2023年1-12月,我市新能源汽车新增8660辆,完成率130.5%;充电桩新增建设1476个,完成率160.6%;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新增1112个。
(二)认真督促、指 (略) 网建设, (略) 通行效 (略) 移动源污染排放
1. (略) 建设。截至2023年底, (略) (略) 总里程约*公里(通自 (略) 纳入统计),公路密度为98.37公里/百平方公里。其中: (略) 约448公里,比“十三五”末增加约17公里; (略) 约238公里,比“十三五”末增加约53公里; (略) 约1060公里,比“十三五”末增加约164公里。全面实现县县 (略) ,在全区率先基本实现镇镇通二 (略) ,全市自然村 (略) 率约为90%。( (略) 交通年报系统上报交通运输部数据,目前交通运输部尚未正式反馈确认)。
2.严格落实环保要求。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含县区)作为主体 (略) 项目,特别是对单独选址建设的三级及以上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指导县区实施主体 (略) 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建设过程中落实项目环评工作要求,对穿越饮用水源保 (略) 项目,按规定和规范严格进行环评论证和审批,按照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专篇,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并在项目施工图设计预算列入施工环保费用,在实施建设项目的同时,落实有关环境保护工作。
(三) (略)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 (略) 公共交通服务保障能力,倡导推动绿色出行
1.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略) 创文办要求,结合每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按时组织志愿 (略) 汽车站场开展志愿宣传活动,鼓励、 (略) 民优选公交、绿色出行。
2.新能源客运车辆保有量情况。目前,我市经营期届 (略) 的燃油出租车已全部下线,*续再投入新能源出租汽车。2 (略) 新增新能源出租车246辆,目前投入营运的新能源出租车为329辆(含灵山、浦北),新能源出租车占比56.8%。2 (略) 新增新能源公交车10辆,新能源公交车总数为428辆车(含灵山、浦北),新能源公交车占比97.9%。2024年,我局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购车补贴, (略) 购置30辆新能源公交车,设立摆渡公交专线,保障平*运河城区桥梁提级改造期间过江交通的畅通。
(四) (略) 发展规划, (略) 货运重点项目建设, (略) 货运比例和质量,督 (略) 沿线保护区的环境污染治理
(略) (略) 里程457公里(其中: (略) 208公里),建 (略) 货运干线(黎钦线、玉铁线、南钦线、钦北线、南防线)、 (略) 客运专线(邕北线、钦防线),拥有 (略) 专线和3条客运专线,铁路密度419.3公里/万平方公里,铁路复线率达到73.3%,铁路电气化率达到94.3%。目前,我局正加快推进西部*海新通 (略) 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和钦州东至 (略) 增建二线工程项目建设。
2023年 (略) 部门排查出的钦南区沙埠镇望州塘区域建筑垃圾风险隐患进行了踏勘,协调相关县区及部门投入*元对该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处置,于2023年2月28日处理完毕。
二、群众信访问题线索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信访件办理工作,2023年我局主办的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线索共2件,编号分别是:D2QZ*、D2QZ*。按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协办部门联合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抓好整改,以上案件均已整改完成。
(一)D2QZ*线索处理情况。我局于2023年5月22日会同相关部门现场核实和处理,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了《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D2QZ*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根据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汽车维修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做好守法经营活动,在未按要求安装配套环保设施设备前,不得进行喷漆作业。
(二)D2QZ*线索处理情况。我局2023年于5月24日会同相关部门现场核实和处理,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了《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编D2QZ*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根据现场检查发现的扬尘问题,一是已督促相关企业进行喷洒水降尘,并增加喷洒水的频次、开挖 (略) (略) 硬化、对沙石堆场进行覆盖防尘等工作。 (略) 2个月内完成对场地内的沙石料堆场进行物理硬性封闭覆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县(区)和各项目建设业主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制定环境保护行动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完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制度和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加快环境污染监测、评价、信息、应急及监控等能力建设。三是创新绿色出行的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媒体合作,发挥社会舆论的引导作用。四是坚持“低碳、绿色”理念,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出行”,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绿色交通环境,推动公共交通节能降耗高质量发展, (略) 绿色交通运输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略) 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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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略) 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牢记总书记对广西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略) 委、市人民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环境保护工作。根据《 (略) 委员会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钦办通〔2021〕42号)《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暨中央和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材料的通知》等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责任清单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指导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引导交通运输企业更换新能源汽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办公厅关于支持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将车辆的能 (略) 场准入的主要指标,鼓励公交,客、货运输企业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 (略) 城区出租车企业特许经营权到期获得新续后,及时将在营运的燃油出租车换购为新能源汽车。截至2023年12月, (略) (略) 3家, (略) 已于2023年全部下线燃油出租车,市城区投入营运的新能源出租车为202辆。
2.完 (略) 建设与改造规划。2023年自 (略) 新能源汽车新增任务6634辆,充电桩建设任务919个。2023年1-12月,我市新能源汽车新增8660辆,完成率130.5%;充电桩新增建设1476个,完成率160.6%;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新增1112个。
(二)认真督促、指 (略) 网建设, (略) 通行效 (略) 移动源污染排放
1. (略) 建设。截至2023年底, (略) (略) 总里程约*公里(通自 (略) 纳入统计),公路密度为98.37公里/百平方公里。其中: (略) 约448公里,比“十三五”末增加约17公里; (略) 约238公里,比“十三五”末增加约53公里; (略) 约1060公里,比“十三五”末增加约164公里。全面实现县县 (略) ,在全区率先基本实现镇镇通二 (略) ,全市自然村 (略) 率约为90%。( (略) 交通年报系统上报交通运输部数据,目前交通运输部尚未正式反馈确认)。
2.严格落实环保要求。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含县区)作为主体 (略) 项目,特别是对单独选址建设的三级及以上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指导县区实施主体 (略) 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建设过程中落实项目环评工作要求,对穿越饮用水源保 (略) 项目,按规定和规范严格进行环评论证和审批,按照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专篇,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并在项目施工图设计预算列入施工环保费用,在实施建设项目的同时,落实有关环境保护工作。
(三) (略)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 (略) 公共交通服务保障能力,倡导推动绿色出行
1.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略) 创文办要求,结合每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按时组织志愿 (略) 汽车站场开展志愿宣传活动,鼓励、 (略) 民优选公交、绿色出行。
2.新能源客运车辆保有量情况。目前,我市经营期届 (略) 的燃油出租车已全部下线,*续再投入新能源出租汽车。2 (略) 新增新能源出租车246辆,目前投入营运的新能源出租车为329辆(含灵山、浦北),新能源出租车占比56.8%。2 (略) 新增新能源公交车10辆,新能源公交车总数为428辆车(含灵山、浦北),新能源公交车占比97.9%。2024年,我局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购车补贴, (略) 购置30辆新能源公交车,设立摆渡公交专线,保障平*运河城区桥梁提级改造期间过江交通的畅通。
(四) (略) 发展规划, (略) 货运重点项目建设, (略) 货运比例和质量,督 (略) 沿线保护区的环境污染治理
(略) (略) 里程457公里(其中: (略) 208公里),建 (略) 货运干线(黎钦线、玉铁线、南钦线、钦北线、南防线)、 (略) 客运专线(邕北线、钦防线),拥有 (略) 专线和3条客运专线,铁路密度419.3公里/万平方公里,铁路复线率达到73.3%,铁路电气化率达到94.3%。目前,我局正加快推进西部*海新通 (略) 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和钦州东至 (略) 增建二线工程项目建设。
2023年 (略) 部门排查出的钦南区沙埠镇望州塘区域建筑垃圾风险隐患进行了踏勘,协调相关县区及部门投入*元对该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处置,于2023年2月28日处理完毕。
二、群众信访问题线索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信访件办理工作,2023年我局主办的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线索共2件,编号分别是:D2QZ*、D2QZ*。按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协办部门联合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抓好整改,以上案件均已整改完成。
(一)D2QZ*线索处理情况。我局于2023年5月22日会同相关部门现场核实和处理,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了《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D2QZ*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根据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汽车维修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做好守法经营活动,在未按要求安装配套环保设施设备前,不得进行喷漆作业。
(二)D2QZ*线索处理情况。我局2023年于5月24日会同相关部门现场核实和处理,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了《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编D2QZ*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根据现场检查发现的扬尘问题,一是已督促相关企业进行喷洒水降尘,并增加喷洒水的频次、开挖 (略) (略) 硬化、对沙石堆场进行覆盖防尘等工作。 (略) 2个月内完成对场地内的沙石料堆场进行物理硬性封闭覆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县(区)和各项目建设业主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制定环境保护行动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完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制度和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加快环境污染监测、评价、信息、应急及监控等能力建设。三是创新绿色出行的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媒体合作,发挥社会舆论的引导作用。四是坚持“低碳、绿色”理念,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出行”,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绿色交通环境,推动公共交通节能降耗高质量发展, (略) 绿色交通运输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略) 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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