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环境友好项目再生铝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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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环境友好项目再生铝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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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市)环准〔2024〕18 号
西南铝业(集团)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循环经济环境友好项目(再生铝子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项目编码:2304-*-07-02-*)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吉麟
(略) (社会信用代码:*354)编制
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环境
防护距离内居民完成搬迁前,拟建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该新建项目选址于重庆西彭工业园
区 D 区 D84-1-2 地块,西南铝业(集团) (略) 铝灰渣资
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铝灰渣项目”)南侧。主要建设
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新建建筑面积 * 平方米的再生铝车
间,由预处理区、熔炼区、成品区等组成。预处理区设废料暂存
区,5 吨/小时的燃气烘干炉(配套焚烧炉)、“破碎+磁选”成套
自动化设备、燃气脱漆窑(配套焚烧炉)各 1 套。熔炼区由铝合
金液熔炼区和铝合金锭熔炼区组成,铝合金液熔炼区设 75 吨高
效节能蓄热型双室炉 3 台、45 吨熔保炉 3 台、烤包器 1 套。铝
合金锭熔炼区扁毛锭生产生产线设 35 吨熔化炉、35 吨保温炉、35
吨铸造机各 2 台,圆毛锭生产线设 6 吨熔化炉、6 吨保温炉、6 吨
铸造机各 1 台。成品区设毛锭储存区、均热炉组、中间品储存区、
锯切区、成品储存区等,其中均热炉组设均热炉 3 台,锯切区毛
锭锯切机 1 台。2.储运工程、公辅工程。新建建筑面积 9240 平
方米的原料车间,分区设置原料暂存区及油料库。公辅工程包括
去离子水制备装置、空压站、氩气站、冷却循环水系统、铝液在
线检测系统、实验室、便携式辐射监测设备、办公楼等,3.环保
工程。配套建设破碎磁选、脱油脱漆、熔炼、环境集烟废气、锯
切等废气治理设施,初期雨水处理回用装置、废水处理站、生化
池、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
间等环保设施,其中初期雨水池、事故池与铝灰渣项目合建。
拟建项目原料为回收废铝料,年利用规模 15.8 万吨,其中
含油废铝屑 1.0 万吨/年,危险废物代码 *-09,仅来自
于西南铝业内部,在产生点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
滴漏后打包压块运输至拟建项目综合利用;2/3/5/7 系废铝料约
12.7 万吨/年,主要来自西南铝业内部及西南铝业下游生产厂家,
少量收购社会物资,不含漆;复化铝锭约 0.6 万吨/年,由铝灰渣
项目提供;易拉罐约 1.5 万吨/年,主要向制罐企业、包装公司等
社会机构收购。来料严格按照《回收铝》(GB/T*-2021)、《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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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变形铝合金原料》(GB/T *-2021)要求分类收集、储存。
再生铝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含油铝屑经燃气烘干炉脱油后,易
拉罐经“破碎+磁选+脱漆”后,与 3/5/7 系废铝料一并经双室熔
化炉熔化、熔保炉调质及精炼、扒渣、过滤等工序,满足《变形
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 3190-2020)要求后,可得到成品
铝合金液约 12.5 万吨/年;2/7 系废铝料、复化铝锭经熔炼炉熔化、
保温炉调质及精炼、扒渣、过滤、铸锭、锯切得到成品铝锭约
4.5 万吨/年,其中变形铝合金圆铸锭满足《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
锭》(YS/T67-2018)要求,变形铝合金扁铸锭满足《变形铝及铝
合金扁铸锭》(YS∕T590-2018)要求。拟建项目再生铝成品规
模合计约 17 万吨/年,只在西南铝业分厂、熔铸厂等内部使用。
拟建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132 万元。
拟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
鼓励类,已取得《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节能审查
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等手续。拟建项 (略) 及九
龙坡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略) 西彭工业园
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
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环环评〔2021〕45 号)及《重
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
目盲目发展相关要求的通知》(渝环办〔2021〕168 号)要求。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
— 3 —
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
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脱油烘干炉、脱漆窑及配套焚烧炉,铝合金液熔炼
区双室炉、熔保炉,铝合金锭熔炼区熔化炉、保温炉、烤包器等
燃气设备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含 油 铝 屑 烘 干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经 配 套 焚 烧 炉 焚 烧 并 经
“SNCR 脱硝+冷却降温+活性炭吸附”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非*烷总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后由 1 根 20 米高排气筒排放。
易拉罐破碎磁选产生的颗粒物“旋风+布袋”除尘处理,颗
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要求后,由 1 根 20 米高排气筒排放。易拉罐脱漆窑有机废气配
套焚烧炉焚烧和急冷换热处理。
铝合金液熔炼区双室炉、熔保炉,铝合金锭熔炼区熔化炉、
保温炉产生的熔炼烟气分别急冷换热后与急冷后的脱漆窑有机
废气一并经“SCR 脱硝+干法脱酸+活性炭粉末喷射+覆膜布袋除
尘”处理后由 1 根 20 米高排气筒排放。双室炉、熔保炉、熔化
炉、保温炉炉门设置环境集烟罩,扒渣等环节炉门打开时散逸的
烟气设 2 套环境集烟处理设施,铝合金液熔炼区环境集烟经“活
— 4 —
性炭粉末喷射+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由 1 根 20 米高排气筒排放。
铝合金锭熔炼区环境集烟经覆膜布袋处理后由 1 根 20 米高排气
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口均设置烟气参数(烟温、流量/流速、
烟压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在线监测设施,颗粒
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砷及其化合物、铅
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以
及“熔炼+脱漆”废气排气筒、铝合金液熔炼区环境集烟排气筒
的二噁英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扒渣产生的铝灰渣不在
拟建项目区暂存,当日即转运至相邻的铝灰渣项目原料库房暂存,
产生的少量含氨废气依托铝灰渣项目原料库房配套的水吸收设
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铝合金液烤包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烟气无组织排
放。铝合金锭锯切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
织排放。采取措施后,拟建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氟化
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
物、锡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
拟建项目再生铝车间外 300 米设置为环境防护距离。该环境
防护距离内现有居民 50 户,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承诺对环境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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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内居民进行搬迁,并不再规划建设学校、医院、住宅等环境
保护目标。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主要生产废水包括净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浊循环水
系统排污水、去离子水制备装置排水(滤料及膜清洗废水和反渗
透浓水)、实验室废水,产生量合计 103.68 立方米/天,生活污水
产生量约 13.92 立方米/天。净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回用作相邻铝灰
渣项目浆化配料工序补水,不外排;浊循环水系统排污水、中和
后的实验室废水、去离子水制备装置滤料及膜清洗废水经“混凝
+沉淀+气浮+过滤”处理后与去离子水制备装置反渗透浓水、生
化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园 (略) ,其中化学需氧量、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 悬 浮 物 满 足 《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三级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
质标准》(GB/T*-2015)B 级要求,石油类满足《再生铜、
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接排放限
值后排入西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一级标准排入桥头河。
拟建项目与铝灰渣项目初期雨水合计约 769 立方米/次,合
建 1 座 800 立方米初期雨水池,可满足收集需要,收集的初期雨
水经“混凝+沉淀+气浮+过滤”处理后回用于铝灰渣项目浆化配
料工序,不外排。
— 6 —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管道、脱硝用氨水管道可视化布置。原料
车间油料间、再生铝车间含油废铝屑区暂存及脱油设施区、熔炼
扒渣区、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区、废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
事故池、初期雨水回用装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等作为重点防渗
区,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性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要求,其余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满足不
低于 6 米厚渗透系数为 1.0×10-7 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要
求;原料车间、再生铝车间重点防渗区以外区域、一般工业固废
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满足不低于 1.5 米厚渗透系数为 1.0×10-7
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
下水和土壤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
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拟建项目扒渣产生的铝灰渣、实验室废液、除尘灰、熔炼废
布袋、废活性炭、车间沉降粉尘、废油及废含油棉纱手套、空压
机含油废液、废水处理及初期雨水回收装置污泥产生量合计约
*.1 吨/年,属危险废物,其中扒渣产生的铝灰渣约 7957.7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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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不在拟建项目区暂存,当日即转运至铝灰渣项目原料库房
暂存并严格防潮管理。其余危险废物设 1 座 65 平方米危险废物
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
物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 23 号)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符合《危险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磁选及人工拣出的废金属和废塑料、脱漆窑窑渣、废耐火材
料、废陶瓷过滤板、循环水系统沉渣、锯切边角料、取样废铝、
破碎磁选及锯切废气处理收集的铝尘、破碎/锯切废布袋产生量
合计约 950.2 吨/年,其中锯切边角料、取样废铝、破碎磁选及锯
切废气处理收集的铝尘直接返回熔炼工序,其余固废属一般工业
固废,设 1 座 100 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专
业机构处置或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加强碳排放管理。
企业应加强碳排放控制管理,通过强化节能设计、重视工艺
升级改进等方式进一步减少碳排放。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拟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
范和要求,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已通过专家组评审;强化扒渣铝
灰渣、熔炼废气除尘灰等防潮及转运管理,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
灭火器、消防砂、灭火毯等消防和应急设施与物资;设 1 座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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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 座 560 立方米的事故池,2 个收集
池相互连通,拟建项目与铝灰渣项目初期雨水合计约 769 立方米、
事故消防废水合计约 360 立方米,可满足收集需要;初期雨水回
用装置设 1 座不小于 769 立方米的暂存池;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
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八)严格执行排污总量控制。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 1.27
吨/年、氮氧化物 17.93 吨/年、非*烷总烃 0.242 吨/年。废水主
要污染物排入外环境的总量为:化学需氧量 3.499 吨/年、氨氮
0.166 吨/年。 (略) 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出具了总量替代文件,
按要求落实削减替代要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
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
依据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
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
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
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登录全国建设
项目竣工 (略) ,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
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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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
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 3-5 年内应开展环境影
响后评价, (略) 生态环境局备案,后评价中应重点关注项目持
续性、累积性(如二噁英、重金属、氟化物)环境影响,并及时
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改进措施。
五、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统一的准入要求及政
策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 (略) 提出新的环境管制要
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你公司有义务按照国家
(略) 的新要求,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
护管理要求。
六、项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九
龙坡区生态环境局的环保日常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 年 4 月 16 日
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生态环境
工程评估中心,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西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重庆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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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市)环准〔2024〕18 号
西南铝业(集团)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循环经济环境友好项目(再生铝子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项目编码:2304-*-07-02-*)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吉麟
(略) (社会信用代码:*354)编制
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环境
防护距离内居民完成搬迁前,拟建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该新建项目选址于重庆西彭工业园
区 D 区 D84-1-2 地块,西南铝业(集团) (略) 铝灰渣资
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铝灰渣项目”)南侧。主要建设
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新建建筑面积 * 平方米的再生铝车
间,由预处理区、熔炼区、成品区等组成。预处理区设废料暂存
区,5 吨/小时的燃气烘干炉(配套焚烧炉)、“破碎+磁选”成套
自动化设备、燃气脱漆窑(配套焚烧炉)各 1 套。熔炼区由铝合
金液熔炼区和铝合金锭熔炼区组成,铝合金液熔炼区设 75 吨高
效节能蓄热型双室炉 3 台、45 吨熔保炉 3 台、烤包器 1 套。铝
合金锭熔炼区扁毛锭生产生产线设 35 吨熔化炉、35 吨保温炉、35
吨铸造机各 2 台,圆毛锭生产线设 6 吨熔化炉、6 吨保温炉、6 吨
铸造机各 1 台。成品区设毛锭储存区、均热炉组、中间品储存区、
锯切区、成品储存区等,其中均热炉组设均热炉 3 台,锯切区毛
锭锯切机 1 台。2.储运工程、公辅工程。新建建筑面积 9240 平
方米的原料车间,分区设置原料暂存区及油料库。公辅工程包括
去离子水制备装置、空压站、氩气站、冷却循环水系统、铝液在
线检测系统、实验室、便携式辐射监测设备、办公楼等,3.环保
工程。配套建设破碎磁选、脱油脱漆、熔炼、环境集烟废气、锯
切等废气治理设施,初期雨水处理回用装置、废水处理站、生化
池、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
间等环保设施,其中初期雨水池、事故池与铝灰渣项目合建。
拟建项目原料为回收废铝料,年利用规模 15.8 万吨,其中
含油废铝屑 1.0 万吨/年,危险废物代码 *-09,仅来自
于西南铝业内部,在产生点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
滴漏后打包压块运输至拟建项目综合利用;2/3/5/7 系废铝料约
12.7 万吨/年,主要来自西南铝业内部及西南铝业下游生产厂家,
少量收购社会物资,不含漆;复化铝锭约 0.6 万吨/年,由铝灰渣
项目提供;易拉罐约 1.5 万吨/年,主要向制罐企业、包装公司等
社会机构收购。来料严格按照《回收铝》(GB/T*-2021)、《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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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变形铝合金原料》(GB/T *-2021)要求分类收集、储存。
再生铝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含油铝屑经燃气烘干炉脱油后,易
拉罐经“破碎+磁选+脱漆”后,与 3/5/7 系废铝料一并经双室熔
化炉熔化、熔保炉调质及精炼、扒渣、过滤等工序,满足《变形
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 3190-2020)要求后,可得到成品
铝合金液约 12.5 万吨/年;2/7 系废铝料、复化铝锭经熔炼炉熔化、
保温炉调质及精炼、扒渣、过滤、铸锭、锯切得到成品铝锭约
4.5 万吨/年,其中变形铝合金圆铸锭满足《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
锭》(YS/T67-2018)要求,变形铝合金扁铸锭满足《变形铝及铝
合金扁铸锭》(YS∕T590-2018)要求。拟建项目再生铝成品规
模合计约 17 万吨/年,只在西南铝业分厂、熔铸厂等内部使用。
拟建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132 万元。
拟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
鼓励类,已取得《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节能审查
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等手续。拟建项 (略) 及九
龙坡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略) 西彭工业园
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
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环环评〔2021〕45 号)及《重
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
目盲目发展相关要求的通知》(渝环办〔2021〕168 号)要求。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
— 3 —
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
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脱油烘干炉、脱漆窑及配套焚烧炉,铝合金液熔炼
区双室炉、熔保炉,铝合金锭熔炼区熔化炉、保温炉、烤包器等
燃气设备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含 油 铝 屑 烘 干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经 配 套 焚 烧 炉 焚 烧 并 经
“SNCR 脱硝+冷却降温+活性炭吸附”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非*烷总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后由 1 根 20 米高排气筒排放。
易拉罐破碎磁选产生的颗粒物“旋风+布袋”除尘处理,颗
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要求后,由 1 根 20 米高排气筒排放。易拉罐脱漆窑有机废气配
套焚烧炉焚烧和急冷换热处理。
铝合金液熔炼区双室炉、熔保炉,铝合金锭熔炼区熔化炉、
保温炉产生的熔炼烟气分别急冷换热后与急冷后的脱漆窑有机
废气一并经“SCR 脱硝+干法脱酸+活性炭粉末喷射+覆膜布袋除
尘”处理后由 1 根 20 米高排气筒排放。双室炉、熔保炉、熔化
炉、保温炉炉门设置环境集烟罩,扒渣等环节炉门打开时散逸的
烟气设 2 套环境集烟处理设施,铝合金液熔炼区环境集烟经“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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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炭粉末喷射+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由 1 根 20 米高排气筒排放。
铝合金锭熔炼区环境集烟经覆膜布袋处理后由 1 根 20 米高排气
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口均设置烟气参数(烟温、流量/流速、
烟压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在线监测设施,颗粒
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砷及其化合物、铅
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以
及“熔炼+脱漆”废气排气筒、铝合金液熔炼区环境集烟排气筒
的二噁英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扒渣产生的铝灰渣不在
拟建项目区暂存,当日即转运至相邻的铝灰渣项目原料库房暂存,
产生的少量含氨废气依托铝灰渣项目原料库房配套的水吸收设
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铝合金液烤包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烟气无组织排
放。铝合金锭锯切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
织排放。采取措施后,拟建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氟化
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
物、锡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
拟建项目再生铝车间外 300 米设置为环境防护距离。该环境
防护距离内现有居民 50 户,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承诺对环境防护
— 5 —
距离内居民进行搬迁,并不再规划建设学校、医院、住宅等环境
保护目标。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主要生产废水包括净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浊循环水
系统排污水、去离子水制备装置排水(滤料及膜清洗废水和反渗
透浓水)、实验室废水,产生量合计 103.68 立方米/天,生活污水
产生量约 13.92 立方米/天。净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回用作相邻铝灰
渣项目浆化配料工序补水,不外排;浊循环水系统排污水、中和
后的实验室废水、去离子水制备装置滤料及膜清洗废水经“混凝
+沉淀+气浮+过滤”处理后与去离子水制备装置反渗透浓水、生
化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园 (略) ,其中化学需氧量、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 悬 浮 物 满 足 《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三级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
质标准》(GB/T*-2015)B 级要求,石油类满足《再生铜、
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接排放限
值后排入西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一级标准排入桥头河。
拟建项目与铝灰渣项目初期雨水合计约 769 立方米/次,合
建 1 座 800 立方米初期雨水池,可满足收集需要,收集的初期雨
水经“混凝+沉淀+气浮+过滤”处理后回用于铝灰渣项目浆化配
料工序,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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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管道、脱硝用氨水管道可视化布置。原料
车间油料间、再生铝车间含油废铝屑区暂存及脱油设施区、熔炼
扒渣区、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区、废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
事故池、初期雨水回用装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等作为重点防渗
区,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性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要求,其余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满足不
低于 6 米厚渗透系数为 1.0×10-7 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要
求;原料车间、再生铝车间重点防渗区以外区域、一般工业固废
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满足不低于 1.5 米厚渗透系数为 1.0×10-7
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
下水和土壤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
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拟建项目扒渣产生的铝灰渣、实验室废液、除尘灰、熔炼废
布袋、废活性炭、车间沉降粉尘、废油及废含油棉纱手套、空压
机含油废液、废水处理及初期雨水回收装置污泥产生量合计约
*.1 吨/年,属危险废物,其中扒渣产生的铝灰渣约 7957.7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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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不在拟建项目区暂存,当日即转运至铝灰渣项目原料库房
暂存并严格防潮管理。其余危险废物设 1 座 65 平方米危险废物
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
物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 23 号)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符合《危险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磁选及人工拣出的废金属和废塑料、脱漆窑窑渣、废耐火材
料、废陶瓷过滤板、循环水系统沉渣、锯切边角料、取样废铝、
破碎磁选及锯切废气处理收集的铝尘、破碎/锯切废布袋产生量
合计约 950.2 吨/年,其中锯切边角料、取样废铝、破碎磁选及锯
切废气处理收集的铝尘直接返回熔炼工序,其余固废属一般工业
固废,设 1 座 100 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专
业机构处置或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加强碳排放管理。
企业应加强碳排放控制管理,通过强化节能设计、重视工艺
升级改进等方式进一步减少碳排放。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拟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
范和要求,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已通过专家组评审;强化扒渣铝
灰渣、熔炼废气除尘灰等防潮及转运管理,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
灭火器、消防砂、灭火毯等消防和应急设施与物资;设 1 座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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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 座 560 立方米的事故池,2 个收集
池相互连通,拟建项目与铝灰渣项目初期雨水合计约 769 立方米、
事故消防废水合计约 360 立方米,可满足收集需要;初期雨水回
用装置设 1 座不小于 769 立方米的暂存池;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
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八)严格执行排污总量控制。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 1.27
吨/年、氮氧化物 17.93 吨/年、非*烷总烃 0.242 吨/年。废水主
要污染物排入外环境的总量为:化学需氧量 3.499 吨/年、氨氮
0.166 吨/年。 (略) 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出具了总量替代文件,
按要求落实削减替代要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
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
依据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
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
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
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登录全国建设
项目竣工 (略) ,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
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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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
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 3-5 年内应开展环境影
响后评价, (略) 生态环境局备案,后评价中应重点关注项目持
续性、累积性(如二噁英、重金属、氟化物)环境影响,并及时
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改进措施。
五、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统一的准入要求及政
策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 (略) 提出新的环境管制要
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你公司有义务按照国家
(略) 的新要求,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
护管理要求。
六、项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九
龙坡区生态环境局的环保日常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 年 4 月 16 日
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生态环境
工程评估中心,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西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重庆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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