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永定区发展以革局文件
张定发改审批(2024)50号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湖南张家界天门山山门平战结合立体
智慧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张家界天门山先导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湖南张家界天门山山门平战结合立体
智慧停车场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
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旅游区域附近内停车位缺口、缓解停车难等问
题,进一步加强园区内智慧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建设便捷高
效的园区停车系统。按照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及
政府常务会议决议,根据你单位申请,同意实施湖南张家界天
门山山门平战结合立体智慧停车场项目(项目代码
2403-*-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定区官黎坪办事处双峡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设用地*.26平方米,建筑
总占地4151.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平方米,建设停车楼
一栋,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为*.56平方米,增加停车泊位1852
个,其中大巴车位108个,小车停车位1744个,新建新能源汽车充
电桩350个,并建设智慧停车场管理系统、配电系统、充电系统、视
频安防监控系统以及2公里连接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业主单位:张家界天门山先导区管理委员会。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
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56.*元,预备费
1139.*元,铺底流动资金911.*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
别国债及上级资金,其余由区级配套。请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
资。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等,
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燃气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
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
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30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
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本项目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请严格按照省
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等代建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拟实施全过程工程
咨询管理的,应在代建管理模式下实行。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
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
各类专项资金。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
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
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
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
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
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
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批复文件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8日
抄送:区投融资办、区败政局、区审计局、区自然资源局、
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定分局、区统计局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永定区发展以革局文件
张定发改审批(2024)50号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湖南张家界天门山山门平战结合立体
智慧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张家界天门山先导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湖南张家界天门山山门平战结合立体
智慧停车场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
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旅游区域附近内停车位缺口、缓解停车难等问
题,进一步加强园区内智慧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建设便捷高
效的园区停车系统。按照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及
政府常务会议决议,根据你单位申请,同意实施湖南张家界天
门山山门平战结合立体智慧停车场项目(项目代码
2403-*-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定区官黎坪办事处双峡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设用地*.26平方米,建筑
总占地4151.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平方米,建设停车楼
一栋,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为*.56平方米,增加停车泊位1852
个,其中大巴车位108个,小车停车位1744个,新建新能源汽车充
电桩350个,并建设智慧停车场管理系统、配电系统、充电系统、视
频安防监控系统以及2公里连接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业主单位:张家界天门山先导区管理委员会。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
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56.*元,预备费
1139.*元,铺底流动资金911.*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
别国债及上级资金,其余由区级配套。请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
资。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等,
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燃气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
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
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30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
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本项目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请严格按照省
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等代建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拟实施全过程工程
咨询管理的,应在代建管理模式下实行。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
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
各类专项资金。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
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
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
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
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
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
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批复文件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8日
抄送:区投融资办、区败政局、区审计局、区自然资源局、
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定分局、区统计局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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