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路以南、晋善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的公示
“长安路以南、晋善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的公示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两公一住用地的,开发利用前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 (略) 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 (略) 以南、 (略) 以东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工作。
地块位置: (略) 金 (略) 以南、 (略) 以东
地块未来规划:居住用地
调查阶段: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
调查结论: (略) 以南、 (略) 以东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该地块可以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开发利用。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两公一住用地的,开发利用前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 (略) 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 (略) 以南、 (略) 以东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工作。
地块位置: (略) 金 (略) 以南、 (略) 以东
地块未来规划:居住用地
调查阶段: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
调查结论: (略) 以南、 (略) 以东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该地块可以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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