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对广州市千彩智能包装研发制造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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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对广州市千彩智能包装研发制造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略) 千彩智能包装研发制造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4月 19日至 2024年04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白 (略) 29号联边公园3号楼,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千彩智能包装研发制造基地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白云区

建设单位

(略) 千彩 (略)

项目概况

(略) 千彩智能包装研发制造基地 (略) 白云区钟落潭镇“白云美湾”美丽健康产业园7号地块,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13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主要建筑:1栋7层综合楼、1栋7层研发大楼、1栋8层生产厂房。主要生产工艺及产品:以UV光油、UV底油、UV油墨、普通机水油、普通机油墨、丝印油墨、洗皮水、洗车水、粘盒胶水、各类纸张、烫金材料等为原料,经分切、制版、打样、印刷、覆膜、烫金、模切、粘盒等工序年产包装盒和纸袋3.22亿个。主要设备:胶印机7台、数码机1台、丝印机1台、烫金机6台、数码机1台、自动模切机7台、糊盒机10台等。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活污水经预 (略) (略) ,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工艺) (略) (略) 。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二)设置密闭印刷车间。制版、印刷、覆膜、粘合等工艺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至“旋转式分子筛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凹版印刷、丝网印刷Ⅱ时段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生产设备等噪声源应经降噪处理。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
(五)该项目CODcr、氨氮、VOCs排放总量按《报告表》要求进行控制。
(六)后续国家或地方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

公众参与情况




  (略) 千彩智能包装研发制造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4月 19日至 2024年04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白 (略) 29号联边公园3号楼,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千彩智能包装研发制造基地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白云区

建设单位

(略) 千彩 (略)

项目概况

(略) 千彩智能包装研发制造基地 (略) 白云区钟落潭镇“白云美湾”美丽健康产业园7号地块,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13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主要建筑:1栋7层综合楼、1栋7层研发大楼、1栋8层生产厂房。主要生产工艺及产品:以UV光油、UV底油、UV油墨、普通机水油、普通机油墨、丝印油墨、洗皮水、洗车水、粘盒胶水、各类纸张、烫金材料等为原料,经分切、制版、打样、印刷、覆膜、烫金、模切、粘盒等工序年产包装盒和纸袋3.22亿个。主要设备:胶印机7台、数码机1台、丝印机1台、烫金机6台、数码机1台、自动模切机7台、糊盒机10台等。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活污水经预 (略) (略) ,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工艺) (略) (略) 。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二)设置密闭印刷车间。制版、印刷、覆膜、粘合等工艺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至“旋转式分子筛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凹版印刷、丝网印刷Ⅱ时段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生产设备等噪声源应经降噪处理。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
(五)该项目CODcr、氨氮、VOCs排放总量按《报告表》要求进行控制。
(六)后续国家或地方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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