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0081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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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0081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潘敏毅代表:

  《关于深化党建引领推行小区共有资金审计的建议》(第008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对照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条逐项研究吸纳, (略) 小区共有资金管理的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推动的方向和措施,积极推动建议办理落实。

  二、措施与成效 

  (一)大力开展小区公共收益审计。自2021年以来,我局以“点题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 (略) 发改、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统 (略) 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全市1443个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率100%;市、区、街(镇)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查等方式,结合物业小区星级评定、物业服务管理层级督查等工作,进一步核实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情况。2023年,共抽查核实1006个小区,发现问题532个,已办结522个,办结率98.12%;市、区、街(镇)提供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方式,累计对558个住宅小区进行公共收益专项核查。主要核查物业服务企业或业委会是否按规定公示、是否按规定归集使用公共收益、是否按规定将业主公共收益存入专户等问题。核查结果由区建设(与交通)局会同街(镇)在小区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公示,并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截至目前,累计约谈17家未按规定自查自纠、存入专户及公示公共收益等情况的物业服务企业;累计责令77家企业、处罚1家企业、督促336个小区落实整改工作;指导街(镇)、社区化解131个问题;共有1380个小区公共收益存入专户规范管理,金额共计21405.91万元。

  (二)持续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在市委组织部指导协调下, (略) 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围绕提升业主“点题整治”和物业服务满意率等核心问题,从小区共有资金、物业服务、业主委员会监管等“小切口”入手,印发《 (略) 建设局关于深化推动住宅小区业主公有资金统一代理记账制度的通知》《 (略) 物业服务区域划分暂行办法》《 (略) 住宅物业承接查验暂行办法》《 (略) 物业行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业主委员会监督的通知》《 (略) 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不断健全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制度,促进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再提升。各区也积极出台相关制度,如思明区印发《思明区物业管理办法》《思明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住宅小区共有资金专项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湖里区印发《湖里区住宅小区共有资金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等。二是强化常态化监督管理。将公共收益、日常专项维修资金监管纳入物业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和季度督查检查内容,指导属地区建设局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引导小区业主加强自我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监管。三是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定期向物业服务企业发出提醒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将公共收益 (略) 建设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专户,修改、完善“ (略) 物业公共收益办理使用及自管服务工作流程”, (略)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网发布。

  (三)深入研究完善政策依据。我局申报的《厦门经济特区物业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课题2022年、2023年分别 (略) 立法计划法规调研项目、备选项目。作为起草责任单位和课题申报单位,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由局分管领导负责、业务处室和法制机构相关同志共同参加的课题调研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合理制定课题项目进度计划,有序开展调研工作。在学习借鉴深圳、北京、上海、杭州等 (略) 有关共有资金管理方面的立法规定精神和先进措施, (略) 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焦点等工作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初步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分别召开各区物业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征求意见座谈会,并通过局官网开展立法网上问卷调查,书面征求 (略) 直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开展调查分析和论证研究。2024年办法再 (略) 立法计划法规备选项目,我局将根据相关要求加快推动办法出台。

  (四)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一是提高党组织覆盖率。依 (略) 物业行业党委 (略) 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在物业项目星级评定及物业行业信用评价两项制度中,将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纳入评价指标。全市符合条件的176家物业服务企业均已成立党组织,覆盖率达100%。二是发挥模范引领作用。组织“最美物业人”系列评选、“美好家园”创建等活动,发挥模范带动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去年底,住房和城乡建 (略) 召开“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全国经验交流会, (略) 作经验交流分享,与会人员实地参观鑫塔水尚、瑞丽花园、东荣社区三个各具特色的观摩点,大家纷纷点赞。三是打造区级样板示范。在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以集美区为试点,大力推进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现集美区已成立物业行业党委,出台《集美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试点工作方案》,围绕“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主体,细化具体举措26项,配套制定制度性文件14份、操作范本17项,逐步建立起系统化、标准化、精细化的制度体系,打造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先锋样本,相关经验做法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组织人事报等媒体刊物报道, (略) 物业党建联建工作现场会上作为典型推广。四是推动引入物业服务。出台《“大物业”管理模式工作指引》,系统性提出引入“大物业”管理的路径和机制。目前湖里区东荣社区先行先试,为片区28个无物业小区引入专业物业服务,被住建部纳入全国106个完整社区试点项目之一(全省5个)。根据综合改革部署, (略) 已将思明区鼓浪屿街道、集美区杏林街道盛光社区纳入拓展试点范围,推动进一步总结经验、扩点拓面。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我市公共收益工作虽取得不错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群众对于小区公共事务关心不足,群众参与度不高,尚无法达到“共治共享”效果。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执行法律法规以及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持续开拓创新,打通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路径,形成常态化监管合力,努力创造居民生活幸福、居住温馨的美丽家园。一是继续紧盯规范公示。实施常态化监督管理,定期提醒督促物业服务企业 (略)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监管系统、 (略) 物业管理综合平台填报上传,主动接受业主监督。二是持续完善联动机制。将公共收益核查情况纳入物业管理层级督查、专项检查及日常检查等工作范畴,每季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联动督导。三是大力推动统一记账。推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实施统一记账管理,以街(镇)为单元,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交存、代理记账、及时公示,力争将实施统一代理记 (略) 对区的绩效考核。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朱文彬

  联 系 人:苏雅婷

  联系电话:*

   (略) 住房和建设局

  **日

  潘敏毅代表:

  《关于深化党建引领推行小区共有资金审计的建议》(第008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对照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条逐项研究吸纳, (略) 小区共有资金管理的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推动的方向和措施,积极推动建议办理落实。

  二、措施与成效 

  (一)大力开展小区公共收益审计。自2021年以来,我局以“点题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 (略) 发改、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统 (略) 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全市1443个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率100%;市、区、街(镇)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查等方式,结合物业小区星级评定、物业服务管理层级督查等工作,进一步核实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情况。2023年,共抽查核实1006个小区,发现问题532个,已办结522个,办结率98.12%;市、区、街(镇)提供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方式,累计对558个住宅小区进行公共收益专项核查。主要核查物业服务企业或业委会是否按规定公示、是否按规定归集使用公共收益、是否按规定将业主公共收益存入专户等问题。核查结果由区建设(与交通)局会同街(镇)在小区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公示,并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截至目前,累计约谈17家未按规定自查自纠、存入专户及公示公共收益等情况的物业服务企业;累计责令77家企业、处罚1家企业、督促336个小区落实整改工作;指导街(镇)、社区化解131个问题;共有1380个小区公共收益存入专户规范管理,金额共计21405.91万元。

  (二)持续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在市委组织部指导协调下, (略) 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围绕提升业主“点题整治”和物业服务满意率等核心问题,从小区共有资金、物业服务、业主委员会监管等“小切口”入手,印发《 (略) 建设局关于深化推动住宅小区业主公有资金统一代理记账制度的通知》《 (略) 物业服务区域划分暂行办法》《 (略) 住宅物业承接查验暂行办法》《 (略) 物业行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业主委员会监督的通知》《 (略) 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不断健全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制度,促进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再提升。各区也积极出台相关制度,如思明区印发《思明区物业管理办法》《思明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住宅小区共有资金专项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湖里区印发《湖里区住宅小区共有资金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等。二是强化常态化监督管理。将公共收益、日常专项维修资金监管纳入物业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和季度督查检查内容,指导属地区建设局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引导小区业主加强自我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监管。三是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定期向物业服务企业发出提醒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将公共收益 (略) 建设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专户,修改、完善“ (略) 物业公共收益办理使用及自管服务工作流程”, (略)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网发布。

  (三)深入研究完善政策依据。我局申报的《厦门经济特区物业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课题2022年、2023年分别 (略) 立法计划法规调研项目、备选项目。作为起草责任单位和课题申报单位,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由局分管领导负责、业务处室和法制机构相关同志共同参加的课题调研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合理制定课题项目进度计划,有序开展调研工作。在学习借鉴深圳、北京、上海、杭州等 (略) 有关共有资金管理方面的立法规定精神和先进措施, (略) 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焦点等工作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初步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分别召开各区物业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征求意见座谈会,并通过局官网开展立法网上问卷调查,书面征求 (略) 直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开展调查分析和论证研究。2024年办法再 (略) 立法计划法规备选项目,我局将根据相关要求加快推动办法出台。

  (四)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一是提高党组织覆盖率。依 (略) 物业行业党委 (略) 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在物业项目星级评定及物业行业信用评价两项制度中,将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纳入评价指标。全市符合条件的176家物业服务企业均已成立党组织,覆盖率达100%。二是发挥模范引领作用。组织“最美物业人”系列评选、“美好家园”创建等活动,发挥模范带动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去年底,住房和城乡建 (略) 召开“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全国经验交流会, (略) 作经验交流分享,与会人员实地参观鑫塔水尚、瑞丽花园、东荣社区三个各具特色的观摩点,大家纷纷点赞。三是打造区级样板示范。在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以集美区为试点,大力推进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现集美区已成立物业行业党委,出台《集美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试点工作方案》,围绕“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主体,细化具体举措26项,配套制定制度性文件14份、操作范本17项,逐步建立起系统化、标准化、精细化的制度体系,打造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先锋样本,相关经验做法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组织人事报等媒体刊物报道, (略) 物业党建联建工作现场会上作为典型推广。四是推动引入物业服务。出台《“大物业”管理模式工作指引》,系统性提出引入“大物业”管理的路径和机制。目前湖里区东荣社区先行先试,为片区28个无物业小区引入专业物业服务,被住建部纳入全国106个完整社区试点项目之一(全省5个)。根据综合改革部署, (略) 已将思明区鼓浪屿街道、集美区杏林街道盛光社区纳入拓展试点范围,推动进一步总结经验、扩点拓面。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我市公共收益工作虽取得不错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群众对于小区公共事务关心不足,群众参与度不高,尚无法达到“共治共享”效果。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执行法律法规以及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持续开拓创新,打通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路径,形成常态化监管合力,努力创造居民生活幸福、居住温馨的美丽家园。一是继续紧盯规范公示。实施常态化监督管理,定期提醒督促物业服务企业 (略)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监管系统、 (略) 物业管理综合平台填报上传,主动接受业主监督。二是持续完善联动机制。将公共收益核查情况纳入物业管理层级督查、专项检查及日常检查等工作范畴,每季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联动督导。三是大力推动统一记账。推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实施统一记账管理,以街(镇)为单元,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交存、代理记账、及时公示,力争将实施统一代理记 (略) 对区的绩效考核。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朱文彬

  联 系 人:苏雅婷

  联系电话:*

   (略) 住房和建设局

  **日

  潘敏毅代表:

  《关于深化党建引领推行小区共有资金审计的建议》(第008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对照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条逐项研究吸纳, (略) 小区共有资金管理的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推动的方向和措施,积极推动建议办理落实。

  二、措施与成效 

  (一)大力开展小区公共收益审计。自2021年以来,我局以“点题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 (略) 发改、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统 (略) 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全市1443个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率100%;市、区、街(镇)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查等方式,结合物业小区星级评定、物业服务管理层级督查等工作,进一步核实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情况。2023年,共抽查核实1006个小区,发现问题532个,已办结522个,办结率98.12%;市、区、街(镇)提供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方式,累计对558个住宅小区进行公共收益专项核查。主要核查物业服务企业或业委会是否按规定公示、是否按规定归集使用公共收益、是否按规定将业主公共收益存入专户等问题。核查结果由区建设(与交通)局会同街(镇)在小区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公示,并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截至目前,累计约谈17家未按规定自查自纠、存入专户及公示公共收益等情况的物业服务企业;累计责令77家企业、处罚1家企业、督促336个小区落实整改工作;指导街(镇)、社区化解131个问题;共有1380个小区公共收益存入专户规范管理,金额共计21405.91万元。

  (二)持续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在市委组织部指导协调下, (略) 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围绕提升业主“点题整治”和物业服务满意率等核心问题,从小区共有资金、物业服务、业主委员会监管等“小切口”入手,印发《 (略) 建设局关于深化推动住宅小区业主公有资金统一代理记账制度的通知》《 (略) 物业服务区域划分暂行办法》《 (略) 住宅物业承接查验暂行办法》《 (略) 物业行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业主委员会监督的通知》《 (略) 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不断健全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制度,促进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再提升。各区也积极出台相关制度,如思明区印发《思明区物业管理办法》《思明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住宅小区共有资金专项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湖里区印发《湖里区住宅小区共有资金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等。二是强化常态化监督管理。将公共收益、日常专项维修资金监管纳入物业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和季度督查检查内容,指导属地区建设局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引导小区业主加强自我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监管。三是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定期向物业服务企业发出提醒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将公共收益 (略) 建设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专户,修改、完善“ (略) 物业公共收益办理使用及自管服务工作流程”, (略)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网发布。

  (三)深入研究完善政策依据。我局申报的《厦门经济特区物业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课题2022年、2023年分别 (略) 立法计划法规调研项目、备选项目。作为起草责任单位和课题申报单位,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由局分管领导负责、业务处室和法制机构相关同志共同参加的课题调研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合理制定课题项目进度计划,有序开展调研工作。在学习借鉴深圳、北京、上海、杭州等 (略) 有关共有资金管理方面的立法规定精神和先进措施, (略) 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焦点等工作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初步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分别召开各区物业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征求意见座谈会,并通过局官网开展立法网上问卷调查,书面征求 (略) 直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开展调查分析和论证研究。2024年办法再 (略) 立法计划法规备选项目,我局将根据相关要求加快推动办法出台。

  (四)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一是提高党组织覆盖率。依 (略) 物业行业党委 (略) 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在物业项目星级评定及物业行业信用评价两项制度中,将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纳入评价指标。全市符合条件的176家物业服务企业均已成立党组织,覆盖率达100%。二是发挥模范引领作用。组织“最美物业人”系列评选、“美好家园”创建等活动,发挥模范带动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去年底,住房和城乡建 (略) 召开“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全国经验交流会, (略) 作经验交流分享,与会人员实地参观鑫塔水尚、瑞丽花园、东荣社区三个各具特色的观摩点,大家纷纷点赞。三是打造区级样板示范。在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以集美区为试点,大力推进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现集美区已成立物业行业党委,出台《集美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试点工作方案》,围绕“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主体,细化具体举措26项,配套制定制度性文件14份、操作范本17项,逐步建立起系统化、标准化、精细化的制度体系,打造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先锋样本,相关经验做法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组织人事报等媒体刊物报道, (略) 物业党建联建工作现场会上作为典型推广。四是推动引入物业服务。出台《“大物业”管理模式工作指引》,系统性提出引入“大物业”管理的路径和机制。目前湖里区东荣社区先行先试,为片区28个无物业小区引入专业物业服务,被住建部纳入全国106个完整社区试点项目之一(全省5个)。根据综合改革部署, (略) 已将思明区鼓浪屿街道、集美区杏林街道盛光社区纳入拓展试点范围,推动进一步总结经验、扩点拓面。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我市公共收益工作虽取得不错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群众对于小区公共事务关心不足,群众参与度不高,尚无法达到“共治共享”效果。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执行法律法规以及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持续开拓创新,打通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路径,形成常态化监管合力,努力创造居民生活幸福、居住温馨的美丽家园。一是继续紧盯规范公示。实施常态化监督管理,定期提醒督促物业服务企业 (略)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监管系统、 (略) 物业管理综合平台填报上传,主动接受业主监督。二是持续完善联动机制。将公共收益核查情况纳入物业管理层级督查、专项检查及日常检查等工作范畴,每季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联动督导。三是大力推动统一记账。推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实施统一记账管理,以街(镇)为单元,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交存、代理记账、及时公示,力争将实施统一代理记 (略) 对区的绩效考核。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朱文彬

  联 系 人:苏雅婷

  联系电话:*

   (略) 住房和建设局

  **日

  潘敏毅代表:

  《关于深化党建引领推行小区共有资金审计的建议》(第008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对照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条逐项研究吸纳, (略) 小区共有资金管理的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推动的方向和措施,积极推动建议办理落实。

  二、措施与成效 

  (一)大力开展小区公共收益审计。自2021年以来,我局以“点题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 (略) 发改、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统 (略) 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全市1443个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率100%;市、区、街(镇)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查等方式,结合物业小区星级评定、物业服务管理层级督查等工作,进一步核实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情况。2023年,共抽查核实1006个小区,发现问题532个,已办结522个,办结率98.12%;市、区、街(镇)提供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方式,累计对558个住宅小区进行公共收益专项核查。主要核查物业服务企业或业委会是否按规定公示、是否按规定归集使用公共收益、是否按规定将业主公共收益存入专户等问题。核查结果由区建设(与交通)局会同街(镇)在小区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公示,并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截至目前,累计约谈17家未按规定自查自纠、存入专户及公示公共收益等情况的物业服务企业;累计责令77家企业、处罚1家企业、督促336个小区落实整改工作;指导街(镇)、社区化解131个问题;共有1380个小区公共收益存入专户规范管理,金额共计21405.91万元。

  (二)持续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在市委组织部指导协调下, (略) 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围绕提升业主“点题整治”和物业服务满意率等核心问题,从小区共有资金、物业服务、业主委员会监管等“小切口”入手,印发《 (略) 建设局关于深化推动住宅小区业主公有资金统一代理记账制度的通知》《 (略) 物业服务区域划分暂行办法》《 (略) 住宅物业承接查验暂行办法》《 (略) 物业行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业主委员会监督的通知》《 (略) 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不断健全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制度,促进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再提升。各区也积极出台相关制度,如思明区印发《思明区物业管理办法》《思明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住宅小区共有资金专项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湖里区印发《湖里区住宅小区共有资金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等。二是强化常态化监督管理。将公共收益、日常专项维修资金监管纳入物业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和季度督查检查内容,指导属地区建设局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引导小区业主加强自我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监管。三是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定期向物业服务企业发出提醒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将公共收益 (略) 建设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专户,修改、完善“ (略) 物业公共收益办理使用及自管服务工作流程”, (略)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网发布。

  (三)深入研究完善政策依据。我局申报的《厦门经济特区物业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课题2022年、2023年分别 (略) 立法计划法规调研项目、备选项目。作为起草责任单位和课题申报单位,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由局分管领导负责、业务处室和法制机构相关同志共同参加的课题调研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合理制定课题项目进度计划,有序开展调研工作。在学习借鉴深圳、北京、上海、杭州等 (略) 有关共有资金管理方面的立法规定精神和先进措施, (略) 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焦点等工作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初步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分别召开各区物业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征求意见座谈会,并通过局官网开展立法网上问卷调查,书面征求 (略) 直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开展调查分析和论证研究。2024年办法再 (略) 立法计划法规备选项目,我局将根据相关要求加快推动办法出台。

  (四)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一是提高党组织覆盖率。依 (略) 物业行业党委 (略) 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在物业项目星级评定及物业行业信用评价两项制度中,将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纳入评价指标。全市符合条件的176家物业服务企业均已成立党组织,覆盖率达100%。二是发挥模范引领作用。组织“最美物业人”系列评选、“美好家园”创建等活动,发挥模范带动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去年底,住房和城乡建 (略) 召开“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全国经验交流会, (略) 作经验交流分享,与会人员实地参观鑫塔水尚、瑞丽花园、东荣社区三个各具特色的观摩点,大家纷纷点赞。三是打造区级样板示范。在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以集美区为试点,大力推进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现集美区已成立物业行业党委,出台《集美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试点工作方案》,围绕“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主体,细化具体举措26项,配套制定制度性文件14份、操作范本17项,逐步建立起系统化、标准化、精细化的制度体系,打造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先锋样本,相关经验做法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组织人事报等媒体刊物报道, (略) 物业党建联建工作现场会上作为典型推广。四是推动引入物业服务。出台《“大物业”管理模式工作指引》,系统性提出引入“大物业”管理的路径和机制。目前湖里区东荣社区先行先试,为片区28个无物业小区引入专业物业服务,被住建部纳入全国106个完整社区试点项目之一(全省5个)。根据综合改革部署, (略) 已将思明区鼓浪屿街道、集美区杏林街道盛光社区纳入拓展试点范围,推动进一步总结经验、扩点拓面。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我市公共收益工作虽取得不错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群众对于小区公共事务关心不足,群众参与度不高,尚无法达到“共治共享”效果。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执行法律法规以及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持续开拓创新,打通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路径,形成常态化监管合力,努力创造居民生活幸福、居住温馨的美丽家园。一是继续紧盯规范公示。实施常态化监督管理,定期提醒督促物业服务企业 (略)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监管系统、 (略) 物业管理综合平台填报上传,主动接受业主监督。二是持续完善联动机制。将公共收益核查情况纳入物业管理层级督查、专项检查及日常检查等工作范畴,每季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联动督导。三是大力推动统一记账。推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实施统一记账管理,以街(镇)为单元,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交存、代理记账、及时公示,力争将实施统一代理记 (略) 对区的绩效考核。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朱文彬

  联 系 人:苏雅婷

  联系电话:*

   (略) 住房和建设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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