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东方华宇天津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华宇塑料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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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东方华宇天津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华宇塑料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东方华宇(天津) (略) 东方华宇塑料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22 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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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东方华宇塑料瓶生产项目

东方华宇(天津) (略)

(略) 西青区精武 (略) (略) 交口南200米

天津华泽 (略)

东方华宇(天津) (略) 拟投资*元,租 (略) 西青区精武 (略) (略) 交口南200米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购置安装吹塑机、冷水机、空压机等相关生产及辅助设备,建设“东方华宇塑料瓶生产项目”。本项目建成

投产后,可实现年产塑料瓶*个。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过程,仅对厂房内部进行简易装修、安装生产设备。施工时间约1个月,施工期较短。施工过程中仅有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少量固体废物产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吹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吹塑机上端的集气罩+软帘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净化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本项目各产污环节均做到有组织收集,并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有组织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环境及周边敏感点产生较大影响。 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外排至园 (略) ,最终进入大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环保设备置于车间外,采用基础减振、软连接、安装隔声罩等措施。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定期外售物资部门回收;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含油棉纱、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城管部门清运。

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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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东方华宇(天津) (略) 东方华宇塑料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22 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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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东方华宇塑料瓶生产项目

东方华宇(天津) (略)

(略) 西青区精武 (略) (略) 交口南200米

天津华泽 (略)

东方华宇(天津) (略) 拟投资*元,租 (略) 西青区精武 (略) (略) 交口南200米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购置安装吹塑机、冷水机、空压机等相关生产及辅助设备,建设“东方华宇塑料瓶生产项目”。本项目建成

投产后,可实现年产塑料瓶*个。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过程,仅对厂房内部进行简易装修、安装生产设备。施工时间约1个月,施工期较短。施工过程中仅有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少量固体废物产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吹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吹塑机上端的集气罩+软帘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净化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本项目各产污环节均做到有组织收集,并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有组织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环境及周边敏感点产生较大影响。 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外排至园 (略) ,最终进入大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环保设备置于车间外,采用基础减振、软连接、安装隔声罩等措施。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定期外售物资部门回收;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含油棉纱、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城管部门清运。

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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