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关于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一步工程喜捷/真溪支渠项目ZXZ3#等渣场临时用地续期的批复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关于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一步工程喜捷/真溪支渠项目ZXZ3#等渣场临时用地续期的批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
关于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一步工程喜捷/真溪支渠项目ZXZ3#等渣场临时用地续期的批复
四川省向家坝灌区 (略) :
《关于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一步工程喜捷/真溪支渠项目ZXZ3#等渣场临时用地延续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一步工程喜捷/真溪支渠项目ZXZ3#等渣场临时用地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临时用地,符合临时用地相关规定,原则同意续期。该项目共涉及6个地块,位于高场镇乐安村大崖组、乐安组,原凉山村七一组,清华社区七一组、五爪组、学坝组,同乐村小城组,丰收村联合组,总用地面积为2.3444公顷,包含农用地2.3444公顷(其中耕地1.5623公顷,园地0.3804公顷,林地0.3763公顷,其他农用地0.0254公顷)。
二、该临时用地用于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一步工程建设使用,临时用地单位为四川省向家坝灌区 (略) 。
三、项目临时用地必须按照批准的用地规模、用途、年限使用土地,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禁止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严禁超批准范围使用土地。
四、严格按照所呈报的临时用地合同做好临时用地补偿工作,妥善解决好被使用土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五、按照所呈报的《土地复垦方案》中临时用地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做好拟使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六、严格按照签订的《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落实好土地复垦费并按期缴存;用地期满后按照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履行土地复垦义务,临时用地期满后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经我局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归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七、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至2024年12月1日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
2024年3月25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
关于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一步工程喜捷/真溪支渠项目ZXZ3#等渣场临时用地续期的批复
四川省向家坝灌区 (略) :
《关于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一步工程喜捷/真溪支渠项目ZXZ3#等渣场临时用地延续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一步工程喜捷/真溪支渠项目ZXZ3#等渣场临时用地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临时用地,符合临时用地相关规定,原则同意续期。该项目共涉及6个地块,位于高场镇乐安村大崖组、乐安组,原凉山村七一组,清华社区七一组、五爪组、学坝组,同乐村小城组,丰收村联合组,总用地面积为2.3444公顷,包含农用地2.3444公顷(其中耕地1.5623公顷,园地0.3804公顷,林地0.3763公顷,其他农用地0.0254公顷)。
二、该临时用地用于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一步工程建设使用,临时用地单位为四川省向家坝灌区 (略) 。
三、项目临时用地必须按照批准的用地规模、用途、年限使用土地,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禁止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严禁超批准范围使用土地。
四、严格按照所呈报的临时用地合同做好临时用地补偿工作,妥善解决好被使用土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五、按照所呈报的《土地复垦方案》中临时用地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做好拟使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六、严格按照签订的《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落实好土地复垦费并按期缴存;用地期满后按照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履行土地复垦义务,临时用地期满后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经我局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归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七、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至2024年12月1日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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