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完成项目补贴资金拨付情况的公示第二批
关于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完成项目补贴资金拨付情况的公示第二批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中央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奶业项目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冀农函[2023]134号)、《2023年卢龙县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卢 (略) 、卢龙县 (略) 第二批2家奶牛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按照实施方案完成了项目建设。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组对已完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并查阅了相关资料,验收合格。
该项目每家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需补贴中央资金*元,现将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4月19日到4月28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投诉监督单位:卢龙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卢龙县卢 (略) 25号
联系电话:0335-*
电子邮箱:*@*63.com
卢龙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9日
附件:2023年卢龙县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承担单位
建设内容及补助金额表(第二批)
序号 | 场名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中央补助 (万元) |
1 | 卢 (略) | 建雨污分流流水槽、购买良种奶牛 | 65.076 | 30 |
2 | 卢龙县 (略) | 购买良种奶牛、新建青贮池 | 40 | 30 |
合计 | 105.076 | 60 |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中央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奶业项目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冀农函[2023]134号)、《2023年卢龙县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卢 (略) 、卢龙县 (略) 第二批2家奶牛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按照实施方案完成了项目建设。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组对已完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并查阅了相关资料,验收合格。
该项目每家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需补贴中央资金*元,现将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4月19日到4月28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投诉监督单位:卢龙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卢龙县卢 (略) 25号
联系电话:0335-*
电子邮箱:*@*63.com
卢龙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9日
附件:2023年卢龙县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承担单位
建设内容及补助金额表(第二批)
序号 | 场名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中央补助 (万元) |
1 | 卢 (略) | 建雨污分流流水槽、购买良种奶牛 | 65.076 | 30 |
2 | 卢龙县 (略) | 购买良种奶牛、新建青贮池 | 40 | 30 |
合计 | 105.076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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