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2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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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2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2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G311沂河大桥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地点

(略) 草桥镇、瓦窑镇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华设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利用现状沂河大桥,在其南侧扩建半幅,采用双向四车 (略)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 (略) 线全长1.609km,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项目已取得《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G311沂河大桥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行审批〔2023〕建议18号,项目代码:2308-*-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2、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按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 (略) 工地污染防治管理规范的通知》(徐大气办〔2021〕11号)等文件要求,施工 (略) 定期清扫洒水;采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覆盖、湿法作业、密闭运输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沥青铺设时间,以减轻沥青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不得设置灰土拌合站、沥青拌合站和混凝土搅拌站。

3、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禁向周边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施工固体废物;桥梁水中墩采用围堰干法施工,减小对水体的扰动;钻孔泥浆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废浆用封闭式运输车辆运至指定地点。工程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于桥梁两端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和事故应急池,桥面径流经隔油处理后,排放至江苏徐州新沂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及沂河洪水调蓄区生态空间管控区 (略) 基边沟。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操作规程,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如因工程需要确需夜间施工的,需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获得许可后方可施工,并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5、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穿越江苏徐州新沂湿地1处生态保护红线及沂河洪水调蓄区1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得进行生态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控措施中的禁止行为活动;除必要的施工便道(桥)外,临时占地不得占用生态保护区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严禁向生态保护区红线及生态空间保护区区域排污倾倒,实施生态补偿措施,减轻对保护区的影响。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对动植物破坏。本工程不设取土场和弃土(渣)场,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回用,加强堆存的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6、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剥离保存的表层耕植土用于永久征地范围内临时占地的复垦和绿化工程;桥梁桩基钻渣按《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88号)的要求进行处理。不得向环境排放各类固体废物。

7、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桥梁防撞设计、桥梁两端设置警示标牌、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跨越生态敏感区桥梁安装桥面径流收集管道、隔油沉淀池及应急事故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并完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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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2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G311沂河大桥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地点

(略) 草桥镇、瓦窑镇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华设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利用现状沂河大桥,在其南侧扩建半幅,采用双向四车 (略)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 (略) 线全长1.609km,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项目已取得《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G311沂河大桥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行审批〔2023〕建议18号,项目代码:2308-*-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2、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按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 (略) 工地污染防治管理规范的通知》(徐大气办〔2021〕11号)等文件要求,施工 (略) 定期清扫洒水;采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覆盖、湿法作业、密闭运输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沥青铺设时间,以减轻沥青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不得设置灰土拌合站、沥青拌合站和混凝土搅拌站。

3、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禁向周边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施工固体废物;桥梁水中墩采用围堰干法施工,减小对水体的扰动;钻孔泥浆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废浆用封闭式运输车辆运至指定地点。工程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于桥梁两端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和事故应急池,桥面径流经隔油处理后,排放至江苏徐州新沂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及沂河洪水调蓄区生态空间管控区 (略) 基边沟。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操作规程,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如因工程需要确需夜间施工的,需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获得许可后方可施工,并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5、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穿越江苏徐州新沂湿地1处生态保护红线及沂河洪水调蓄区1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得进行生态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控措施中的禁止行为活动;除必要的施工便道(桥)外,临时占地不得占用生态保护区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严禁向生态保护区红线及生态空间保护区区域排污倾倒,实施生态补偿措施,减轻对保护区的影响。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对动植物破坏。本工程不设取土场和弃土(渣)场,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回用,加强堆存的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6、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剥离保存的表层耕植土用于永久征地范围内临时占地的复垦和绿化工程;桥梁桩基钻渣按《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88号)的要求进行处理。不得向环境排放各类固体废物。

7、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桥梁防撞设计、桥梁两端设置警示标牌、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跨越生态敏感区桥梁安装桥面径流收集管道、隔油沉淀池及应急事故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并完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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