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汽车科创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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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汽车科创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受卸*镇人民政府委托编制“高邮汽车科创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根据国家及江苏省法规及规定,并经卸*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公开环评内容。

本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1?任务由来

2016年, (略) 人民政府设立了高邮苏中循环经济产业园,并下发了设立文件——《市政府关于设立高邮苏中循环经济产业园的通知》(邮政发[2016]127号),规划用地面积 4370亩,其中启动区 2544亩(169.6公顷),启动区规划范围东距规划连 (略) 100m, (略) 南侧支渠,西至车逻镇与卸*镇界河一线,北距规划宁盐高速以南100m,并同步组织编制了启动区的规划环评,产业定位为:循环经济服务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利用)和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高效节能产品、装备制造、新能源及汽车零部件产业)。该规划环评于2018年5月取 (略) 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邮环[2018]34号)。

2019年,苏中循环经济产业园更名为中汽中心高邮汽车科创园, (略) 政府文件——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苏中循环经济产业园”更名为“中汽中心高邮汽车科创园”的批复》(邮政发[2019]78号),2022年3月, (略) 卸*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高邮汽车科创园规划》(2021-2030),园区用地范围西以X205县道为界,东侧距离 (略) 120m,南至车八干渠,西至赫旺河,北侧距离赫旺六组庄台110m,用地面积161公顷,产业定位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制品业、设备制造业、机械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同步组织编制了规划环评《高邮汽车科创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3年3月24 (略) 高邮生态环保局的审查意见(扬环管[2023]?02-1号)。

近年来,高邮持续锚定“聚焦江苏绿心、加快中部崛起”目标定位不动摇,着力掀起新一轮项目建设新高潮,努力打造江淮生态经济区先进制造业发展高地。2024年,园区为引进重点项目扬 (略) 年处置*吨废铅酸蓄电池(含铅废料)及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区内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物量将发生变化,此外,原《高邮汽车科创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禁止引入《<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文件禁止建设的项目( (略) (略) 已落户该园区,企业可从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等方面进行技术改造,如需扩建,必须在园区列入合规园区前提下方可扩建。)。目前, (略) (略) 正在走注销程序,土地进行置换,腾笼换鸟,转型升级,上述禁止条款急需调整。鉴于以上原因,为新招引项目落户汽车科创园做好环境基础配套工作,本次新一轮规划针对区内污染物的变化, (略) 卸*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高邮汽车科创园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0年)》,并委托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同步编制《高邮汽车科创园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规划范围不变,规划面积维持1.61平方公里不变,本次规划基本维持原产业定位描述,其中原产业定位中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不改变,将金属制品业、设备制造业、机械制造业统一为高端智能制造产业,最终新一轮规划产业定位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高端智能装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规划概况

2.1?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东侧距离连 (略) 约120 米,南至车八干渠,西至赫旺河,北侧距离赫旺六组庄台110 米。规划总面积约161.00 公顷。

规划期限为2023~2030年。基准年为2023年。

2.2?规划目标

力求创造一个集约高效、环境优美、便捷完善、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园区,增强投资吸引力, (略) 卸*镇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健康、持续的发展。

2.3?产业定位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高端智能装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4?土地利用规

规划用地规模为161公顷,规划范围土地利用规划结构表见表2.2.3-3及图2.2.3-4。

表2.2.3-3?土地利用规划结构表

类别代号

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占总用地(%)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建设用地

12

交通运输用地

24.54

15.24

1207

(略) 用地

24.54

15.24

10

1001

工矿用地

103.48

64.28

*

二类工业用地

53.60

33.29

*

三类工业用地

38.65

24.00

*

新型工业用地

11.24

6.98

13

公用设施用地

5.22

3.24

1303

供电用地

2.51

1.56

1302

排水用地

2.27

1.41

1309

环卫用地

0.44

0.03

14

绿地与广场用地

21.50

13.35

1401

公园绿地

9.11

5.66

1402

防护绿地

12.39

7.70

合计

154.75

96.12

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

17

*地水域

6.25

3.88

1701

河流水面

6.25

3.88

合计

6.25

3.88

总计

161.00

100.00

①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为11.2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6.98%,主要为环境服务产业提供空间载体。

②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4.5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5.24%。主要为规划范围内的省道、 (略) 以及规划新增 (略) 。

③工矿用地

规划工矿用地面积为92.2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57.30%。其中二类工业用地53.6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33.29%,三类工业用地38.6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24.00%。

④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5.2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3.24%。

⑤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为21.5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3.35%,主要为公园绿地、 (略) 及滨河两侧设置的公共绿地,以及中部220KV高压线的防护绿廊。

2.5?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1)给水工程

规 (略) (略) 布置形式。 (略) 采 (略) ,管径为DN200, (略) (略) (略) 布置,以保证供水安全性,给水管道一 (略) 道路人行道外,非机动车道下面。另外,给水管道和消防管道合用,管网间隔120米,设置室外消火栓。

(2)雨水工程

雨水排放根据地形条件,并采用短距离、多出口、分散就近的排放原则, (略) 坡度,通过雨水干管就近重力流排入规划水系,最后汇总排入附近河流。

规划范围内雨水干管规 (略) 道路下, (略) 两侧雨水井汇入赫旺河。

(3)污水工程

表2.2.5-1 ?汽车科创园污水处理规划

废水类型

废水排放规划

涉及含特征污染物不易降解工业废水

区内不单独建设工业污水厂,依托城南经济新区配套拟建的高邮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

其他易降解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商服废水等

接入卸*镇(区域)污水处理厂

(4)供热工程

园区目前用热单位不多,不使用集中供热,禁止建设燃煤锅炉,以节约能源,改善环境。规划采用天然气作为主要气源,液化石油气作为补充,积极发展其他清洁能源。

(5)供电工程

保留现 (略) 的220KV邮特线,规划新增220KV电力线,沿S125省道架设,内部地块由10KV电力线供给。

(6)燃气工程

天然气气源接自卸*镇镇区,主干管 (略) 敷设中压燃气管线,管道设计压力值0.01≤P≤0.2,管径为DN200,其他呈支状。

2.6?综合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汽车科创园通过宁盐高速、连 (略) (略) 联系,通过省 (略) (略) 区、卸*镇衔接。

2、 (略) 等级与断面规划

规划基地 (略) 分为三个等级: (略) 、 (略) 、支路。详见“道路规划一览表”。

(略)

规划形成“一纵” (略) 体系。

“一纵” (略) 。

(略)

规划形成“一横一纵” (略) 体系。

“一横” (略) ,“一纵” (略) 。

(略)

(略) 、 (略) 、 (略) (略) 作为规划范 (略) ,主要发挥服务、连接功能,注重可达性,以 (略) 、 (略) 的配合,形成完整 (略) 网格。

2.2.4-3 ?道路规划一览表

序号

道路名称

起点

讫点

长度(米)

标准宽度(米)

道路等级

1

(略)

(略)

(略)

1423

30

(略)

2

(略)

(略)

(略)

1290

20

(略)

3

(略)

(略)

(略)

535

20

4

(略)

(略)

(略)

517

16

支路

5

(略)

赫旺河

(略)

2008

16

6

(略)

(略)

(略)

1097

16

7

(略)

(略)

(略)

834

16

8

(略)

(略)

(略)

555

16

9

(略)

(略)

(略)

540

16

10

(略)

赫旺河

(略)

1230

10


3?规划协调性分析

3.1?与区域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本规划区功能定位与《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2018-2035)》、《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1-2020)》等区域发展规划相协调。

3.2?与产业政策及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本规划产业发展方向与《 (略)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20〕28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等国家、省级产业政策文件要求相符合。

此外,科创园规划产业发展类别均不属于当前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中的禁止、限制或淘汰类,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相符合。

3.3?与区域“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协调性分析

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本次规划范围属于淮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对照《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扬环〔2021〕2号),本次规划范围高邮汽车科创园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经对比分析,本次规划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和《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扬环〔2021〕2号)管控要求。


4?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2022 (略) 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略) 2022 年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365 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8 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78.9%,比上年下降了4.4 百分点。其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32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51μg/m3,二氧化硫年均值为10μg/m3,二氧化氮年均值为25μg/m3,臭氧最大8 小时滑动平均年浓度均值为114μg/m3,一氧化碳年浓度均值为0.86mg/m3。补充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2)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南澄子河、备战河、南关大沟、赫旺河上各监测断面的水质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3)声环境

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的声功能区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4)地下水

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因子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93)Ⅲ类及以上标准要求,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5)土壤

监测期间,各土壤监测点位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相应类别用地筛选值要求,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6)底泥

监测期间,各监测点底泥中所测的各项重金属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要求,区域底泥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①规划近期、远期新增污染源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②规划近期、远期新增污染源的污染物正常排放下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

③通过优化产业结构等措施积极控制大气污染,区域大气污染物浓度有望得到降低。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科创园本次规划方案,污水厂尾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严格按照相关防渗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后,科创园本轮规划的实施对周围地下水造成的影响程度较小。

(4)声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规划期科创园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科创园建设使土地利用类型发生了变化,工业用地增加,带来生物多样性与生物量的减少,影响了区域生态结构、生态服务功能,但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建设,尽可能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6?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

(1)资源节约与碳减排

通过优化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健全完善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机制,完善区域节能降耗制度,以及通过建立低碳工业体系、推动低碳建筑发展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等对策措施,进一步促进科创园资源节约与碳减排。

(2)环境风险防范对策

通过对园区、企业层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并且加强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3)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园区严格项目准入,实行源头控制。

②企业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提升企业节水能力和水平。

③加快城南工业污水厂工程推进

2、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强化源头控制

严格准入。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按照国家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源头替代。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推进实施源头替代。

②加大过程削减:主要包括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严控过程无组织排放、加强施工过程扬尘控制。

③深化末端治理:主要加强对铅、有机废气、硫酸雾、颗粒物加大治理力度、进一步减排。

④完善园区管理

园区按要求开展环境绩效评价。对VOCs重点企业进行差异化管理,形成园区VOCs重点企业差异化管理名单,为开展精准治理提供保障。

3、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源头控制措施

严格废水的管理,强调节约用水,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确保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②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管措施

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新的污染;对明确有污染风险的场地应开展场地修复工作;加强对区内企业含重金属废水排放的监管和工业固废的污染整治;加强地下水、土壤的跟踪监测、强化土壤重点监管企业风险防控。

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建筑施工、工业企业噪声、交通噪声的治理和管理。

6、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加强各类固废的管理与处置:做好固废综合利用和分类管理工作,实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环卫清运,一般工业固废主要采用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进行贮存和处置;危险固废应加强全过程管理,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从园区布局、功能定位、土地利用等方面分析,本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等相符;科创园区选址与《 (略)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相符;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等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规划要求相符合。

本规划区域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高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可确保区域生态空间管控得到强化,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高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8?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国勇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联系电话:025-*

联系邮箱:*@*juae.cn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受卸*镇人民政府委托编制“高邮汽车科创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根据国家及江苏省法规及规定,并经卸*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公开环评内容。

本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1?任务由来

2016年, (略) 人民政府设立了高邮苏中循环经济产业园,并下发了设立文件——《市政府关于设立高邮苏中循环经济产业园的通知》(邮政发[2016]127号),规划用地面积 4370亩,其中启动区 2544亩(169.6公顷),启动区规划范围东距规划连 (略) 100m, (略) 南侧支渠,西至车逻镇与卸*镇界河一线,北距规划宁盐高速以南100m,并同步组织编制了启动区的规划环评,产业定位为:循环经济服务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利用)和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高效节能产品、装备制造、新能源及汽车零部件产业)。该规划环评于2018年5月取 (略) 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邮环[2018]34号)。

2019年,苏中循环经济产业园更名为中汽中心高邮汽车科创园, (略) 政府文件——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苏中循环经济产业园”更名为“中汽中心高邮汽车科创园”的批复》(邮政发[2019]78号),2022年3月, (略) 卸*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高邮汽车科创园规划》(2021-2030),园区用地范围西以X205县道为界,东侧距离 (略) 120m,南至车八干渠,西至赫旺河,北侧距离赫旺六组庄台110m,用地面积161公顷,产业定位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制品业、设备制造业、机械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同步组织编制了规划环评《高邮汽车科创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3年3月24 (略) 高邮生态环保局的审查意见(扬环管[2023]?02-1号)。

近年来,高邮持续锚定“聚焦江苏绿心、加快中部崛起”目标定位不动摇,着力掀起新一轮项目建设新高潮,努力打造江淮生态经济区先进制造业发展高地。2024年,园区为引进重点项目扬 (略) 年处置*吨废铅酸蓄电池(含铅废料)及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区内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物量将发生变化,此外,原《高邮汽车科创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禁止引入《<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文件禁止建设的项目( (略) (略) 已落户该园区,企业可从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等方面进行技术改造,如需扩建,必须在园区列入合规园区前提下方可扩建。)。目前, (略) (略) 正在走注销程序,土地进行置换,腾笼换鸟,转型升级,上述禁止条款急需调整。鉴于以上原因,为新招引项目落户汽车科创园做好环境基础配套工作,本次新一轮规划针对区内污染物的变化, (略) 卸*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高邮汽车科创园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0年)》,并委托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同步编制《高邮汽车科创园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规划范围不变,规划面积维持1.61平方公里不变,本次规划基本维持原产业定位描述,其中原产业定位中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不改变,将金属制品业、设备制造业、机械制造业统一为高端智能制造产业,最终新一轮规划产业定位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高端智能装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规划概况

2.1?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东侧距离连 (略) 约120 米,南至车八干渠,西至赫旺河,北侧距离赫旺六组庄台110 米。规划总面积约161.00 公顷。

规划期限为2023~2030年。基准年为2023年。

2.2?规划目标

力求创造一个集约高效、环境优美、便捷完善、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园区,增强投资吸引力, (略) 卸*镇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健康、持续的发展。

2.3?产业定位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高端智能装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4?土地利用规

规划用地规模为161公顷,规划范围土地利用规划结构表见表2.2.3-3及图2.2.3-4。

表2.2.3-3?土地利用规划结构表

类别代号

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占总用地(%)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建设用地

12

交通运输用地

24.54

15.24

1207

(略) 用地

24.54

15.24

10

1001

工矿用地

103.48

64.28

*

二类工业用地

53.60

33.29

*

三类工业用地

38.65

24.00

*

新型工业用地

11.24

6.98

13

公用设施用地

5.22

3.24

1303

供电用地

2.51

1.56

1302

排水用地

2.27

1.41

1309

环卫用地

0.44

0.03

14

绿地与广场用地

21.50

13.35

1401

公园绿地

9.11

5.66

1402

防护绿地

12.39

7.70

合计

154.75

96.12

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

17

*地水域

6.25

3.88

1701

河流水面

6.25

3.88

合计

6.25

3.88

总计

161.00

100.00

①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为11.2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6.98%,主要为环境服务产业提供空间载体。

②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4.5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5.24%。主要为规划范围内的省道、 (略) 以及规划新增 (略) 。

③工矿用地

规划工矿用地面积为92.2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57.30%。其中二类工业用地53.6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33.29%,三类工业用地38.6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24.00%。

④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5.2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3.24%。

⑤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为21.5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3.35%,主要为公园绿地、 (略) 及滨河两侧设置的公共绿地,以及中部220KV高压线的防护绿廊。

2.5?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1)给水工程

规 (略) (略) 布置形式。 (略) 采 (略) ,管径为DN200, (略) (略) (略) 布置,以保证供水安全性,给水管道一 (略) 道路人行道外,非机动车道下面。另外,给水管道和消防管道合用,管网间隔120米,设置室外消火栓。

(2)雨水工程

雨水排放根据地形条件,并采用短距离、多出口、分散就近的排放原则, (略) 坡度,通过雨水干管就近重力流排入规划水系,最后汇总排入附近河流。

规划范围内雨水干管规 (略) 道路下, (略) 两侧雨水井汇入赫旺河。

(3)污水工程

表2.2.5-1 ?汽车科创园污水处理规划

废水类型

废水排放规划

涉及含特征污染物不易降解工业废水

区内不单独建设工业污水厂,依托城南经济新区配套拟建的高邮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

其他易降解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商服废水等

接入卸*镇(区域)污水处理厂

(4)供热工程

园区目前用热单位不多,不使用集中供热,禁止建设燃煤锅炉,以节约能源,改善环境。规划采用天然气作为主要气源,液化石油气作为补充,积极发展其他清洁能源。

(5)供电工程

保留现 (略) 的220KV邮特线,规划新增220KV电力线,沿S125省道架设,内部地块由10KV电力线供给。

(6)燃气工程

天然气气源接自卸*镇镇区,主干管 (略) 敷设中压燃气管线,管道设计压力值0.01≤P≤0.2,管径为DN200,其他呈支状。

2.6?综合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汽车科创园通过宁盐高速、连 (略) (略) 联系,通过省 (略) (略) 区、卸*镇衔接。

2、 (略) 等级与断面规划

规划基地 (略) 分为三个等级: (略) 、 (略) 、支路。详见“道路规划一览表”。

(略)

规划形成“一纵” (略) 体系。

“一纵” (略) 。

(略)

规划形成“一横一纵” (略) 体系。

“一横” (略) ,“一纵” (略) 。

(略)

(略) 、 (略) 、 (略) (略) 作为规划范 (略) ,主要发挥服务、连接功能,注重可达性,以 (略) 、 (略) 的配合,形成完整 (略) 网格。

2.2.4-3 ?道路规划一览表

序号

道路名称

起点

讫点

长度(米)

标准宽度(米)

道路等级

1

(略)

(略)

(略)

1423

30

(略)

2

(略)

(略)

(略)

1290

20

(略)

3

(略)

(略)

(略)

535

20

4

(略)

(略)

(略)

517

16

支路

5

(略)

赫旺河

(略)

2008

16

6

(略)

(略)

(略)

1097

16

7

(略)

(略)

(略)

834

16

8

(略)

(略)

(略)

555

16

9

(略)

(略)

(略)

540

16

10

(略)

赫旺河

(略)

1230

10


3?规划协调性分析

3.1?与区域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本规划区功能定位与《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2018-2035)》、《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1-2020)》等区域发展规划相协调。

3.2?与产业政策及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本规划产业发展方向与《 (略)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20〕28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等国家、省级产业政策文件要求相符合。

此外,科创园规划产业发展类别均不属于当前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中的禁止、限制或淘汰类,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相符合。

3.3?与区域“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协调性分析

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本次规划范围属于淮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对照《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扬环〔2021〕2号),本次规划范围高邮汽车科创园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经对比分析,本次规划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和《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扬环〔2021〕2号)管控要求。


4?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2022 (略) 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略) 2022 年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365 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8 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78.9%,比上年下降了4.4 百分点。其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32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51μg/m3,二氧化硫年均值为10μg/m3,二氧化氮年均值为25μg/m3,臭氧最大8 小时滑动平均年浓度均值为114μg/m3,一氧化碳年浓度均值为0.86mg/m3。补充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2)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南澄子河、备战河、南关大沟、赫旺河上各监测断面的水质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3)声环境

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的声功能区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4)地下水

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因子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93)Ⅲ类及以上标准要求,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5)土壤

监测期间,各土壤监测点位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相应类别用地筛选值要求,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6)底泥

监测期间,各监测点底泥中所测的各项重金属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要求,区域底泥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①规划近期、远期新增污染源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②规划近期、远期新增污染源的污染物正常排放下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

③通过优化产业结构等措施积极控制大气污染,区域大气污染物浓度有望得到降低。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科创园本次规划方案,污水厂尾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严格按照相关防渗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后,科创园本轮规划的实施对周围地下水造成的影响程度较小。

(4)声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规划期科创园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科创园建设使土地利用类型发生了变化,工业用地增加,带来生物多样性与生物量的减少,影响了区域生态结构、生态服务功能,但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建设,尽可能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6?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

(1)资源节约与碳减排

通过优化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健全完善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机制,完善区域节能降耗制度,以及通过建立低碳工业体系、推动低碳建筑发展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等对策措施,进一步促进科创园资源节约与碳减排。

(2)环境风险防范对策

通过对园区、企业层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并且加强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3)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园区严格项目准入,实行源头控制。

②企业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提升企业节水能力和水平。

③加快城南工业污水厂工程推进

2、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强化源头控制

严格准入。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按照国家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源头替代。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推进实施源头替代。

②加大过程削减:主要包括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严控过程无组织排放、加强施工过程扬尘控制。

③深化末端治理:主要加强对铅、有机废气、硫酸雾、颗粒物加大治理力度、进一步减排。

④完善园区管理

园区按要求开展环境绩效评价。对VOCs重点企业进行差异化管理,形成园区VOCs重点企业差异化管理名单,为开展精准治理提供保障。

3、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源头控制措施

严格废水的管理,强调节约用水,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确保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②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管措施

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新的污染;对明确有污染风险的场地应开展场地修复工作;加强对区内企业含重金属废水排放的监管和工业固废的污染整治;加强地下水、土壤的跟踪监测、强化土壤重点监管企业风险防控。

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建筑施工、工业企业噪声、交通噪声的治理和管理。

6、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加强各类固废的管理与处置:做好固废综合利用和分类管理工作,实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环卫清运,一般工业固废主要采用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进行贮存和处置;危险固废应加强全过程管理,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从园区布局、功能定位、土地利用等方面分析,本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等相符;科创园区选址与《 (略)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相符;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等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规划要求相符合。

本规划区域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高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可确保区域生态空间管控得到强化,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高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8?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国勇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联系电话:025-*

联系邮箱:*@*jua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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