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2024年4月22日对同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包装材料生产加工项目项目拟进行审查公示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2024年4月22日对同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包装材料生产加工项目项目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 (略) 包装材料生产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委会209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略) 包装材料生产加工项目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 (略) 电子信息产业12#厂房一楼 | 新 (略) | 新疆清风 (略) |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 (略) 电子信息产业园12#厂房一楼内,地理坐标为:E80°26′8.120″,N44°8′40.218″。项目设计年产1000吨EPS泡沫包装盒。购置发泡机1台,成型机10台,真空系统1台,以及相应配套1个10m3蒸汽储罐,空压机等设备,建设10条生产线。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1.*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58%。 |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该项目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车间密闭,负压操作,收集后经光催化+活性炭措施处理,最终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污染物非*烷总烃、苯*烯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标准限值要求,苯*烯、臭气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中标准限值。 加强水污染防治。该项目产生的蒸汽冷凝水全部直接用于循环冷却水的补充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标准要求,由废水排放口排入污 (略) ,由金边污水处理厂处理。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需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并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其余一般固废按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间采取有效的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对机械生产设备安装隔音、减震设施,尽量减轻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 0999-*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 (略) 包装材料生产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委会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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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包装材料生产加工项目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 (略) 电子信息产业12#厂房一楼 | 新 (略) | 新疆清风 (略) |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 (略) 电子信息产业园12#厂房一楼内,地理坐标为:E80°26′8.120″,N44°8′40.218″。项目设计年产1000吨EPS泡沫包装盒。购置发泡机1台,成型机10台,真空系统1台,以及相应配套1个10m3蒸汽储罐,空压机等设备,建设10条生产线。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1.*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58%。 |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该项目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车间密闭,负压操作,收集后经光催化+活性炭措施处理,最终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污染物非*烷总烃、苯*烯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标准限值要求,苯*烯、臭气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中标准限值。 加强水污染防治。该项目产生的蒸汽冷凝水全部直接用于循环冷却水的补充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标准要求,由废水排放口排入污 (略) ,由金边污水处理厂处理。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需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并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其余一般固废按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间采取有效的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对机械生产设备安装隔音、减震设施,尽量减轻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 0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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