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株洲羟舒开发赵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文件
株经开产发审〔2024)33号
(略) 职教城智慧广场有关配套项目,
(略) ( (略) (略) )周边提质改造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 (略) ( (略) - (略) )周边
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已收
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串联职教科创城东西方向的主要生态、人文景观
绿轴,服务于周边各校区, (略) (略) 建设,根
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
《 (略) 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株政函(2024)10
号)、株洲经开区财政局《 (略) 职教城智慧广场有关
-1-
配套项目- (略) ( (略) (略) )周边提质改造工程资
金来源审核意见》等文件,同 (略) 职教城智慧广场
有关配套项目- (略) ( (略) (略) )周边提质改造工
程。
项目代码:2311-*-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株洲经开区职教城智慧
路( (略) (略) , (略) (略) )两 (略) 西侧
后退绿化带。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 (略) ( (略)
(略) )周边进行提质改造,改造沿线总长约2.17公里,提
质改造面积约12.13公顷。具体内容包括硬质铺装及绿化
工程、景观小品、排水设施改造、土方工程、运动场及运动
设施、电气、文创设施、智慧系统、标识标牌等。
四、项目业主: (略) (略) 。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
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元,预备费*元。资金来 (略) 专项资金和申请
政府专项债资金。建设资金未落实前不能开展项目建设相关
招标工作。请按《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
8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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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2021)17号)有关规定以及专项债资金使用管理等
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
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
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
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
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
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
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
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
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
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
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
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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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
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
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
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
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株洲经济开发管舞委,
员会产业发展局
2024年4月1饺用局
株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2024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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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经开产发审〔2024)33号
(略) 职教城智慧广场有关配套项目,
(略) ( (略) (略) )周边提质改造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 (略) ( (略) - (略) )周边
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已收
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串联职教科创城东西方向的主要生态、人文景观
绿轴,服务于周边各校区, (略) (略) 建设,根
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
《 (略) 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株政函(2024)10
号)、株洲经开区财政局《 (略) 职教城智慧广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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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项目- (略) ( (略) (略) )周边提质改造工程资
金来源审核意见》等文件,同 (略) 职教城智慧广场
有关配套项目- (略) ( (略) (略) )周边提质改造工
程。
项目代码:2311-*-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株洲经开区职教城智慧
路( (略) (略) , (略) (略) )两 (略) 西侧
后退绿化带。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 (略) ( (略)
(略) )周边进行提质改造,改造沿线总长约2.17公里,提
质改造面积约12.13公顷。具体内容包括硬质铺装及绿化
工程、景观小品、排水设施改造、土方工程、运动场及运动
设施、电气、文创设施、智慧系统、标识标牌等。
四、项目业主: (略) (略) 。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
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元,预备费*元。资金来 (略) 专项资金和申请
政府专项债资金。建设资金未落实前不能开展项目建设相关
招标工作。请按《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
8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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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2021)17号)有关规定以及专项债资金使用管理等
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
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
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
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
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
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
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
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
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
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
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
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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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
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
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
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
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株洲经济开发管舞委,
员会产业发展局
2024年4月1饺用局
株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2024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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