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胜华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胜华年产10000吨密胺餐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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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胜华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胜华年产10000吨密胺餐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 (略) (略) 委托安徽 (略) 负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述

建设项目名称:胜华年产10000吨密胺餐具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桥园) (略) 德华 (略) 内

建设内容: (略) 德华 (略) 厂房两栋,共约9800平方米;拟购置密胺餐具生产线、网带烘干线共约11条;购置球磨机、餐具压机等设备共约130台套;厂区内配套消防、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000吨密胺餐具。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桥园)顺达路与永嘉路交叉口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机构:安徽 (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48号)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下载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可发至项目建设单位电子邮箱,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可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承诺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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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 (略) (略) 委托安徽 (略) 负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述

建设项目名称:胜华年产10000吨密胺餐具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桥园) (略) 德华 (略) 内

建设内容: (略) 德华 (略) 厂房两栋,共约9800平方米;拟购置密胺餐具生产线、网带烘干线共约11条;购置球磨机、餐具压机等设备共约130台套;厂区内配套消防、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000吨密胺餐具。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桥园)顺达路与永嘉路交叉口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机构:安徽 (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48号)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下载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可发至项目建设单位电子邮箱,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可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承诺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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