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办事处兴民村土地综合整治及设施农业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办事处兴民村土地综合整治及设施农业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办事处兴民村土地综合整治及设施农业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大发改审发〔2024〕27号
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办事处兴民村土地综合整治及设施农业改造项目二期的立项申请》石大长兴办发〔2024〕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办事处兴民村土地综合整治及设施农业改造项目二期
二、项目代码:2403-*-04-01-*
三、建设地点: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兴民村
四、建设内容为:新建拱形蔬菜大棚14栋,改造旧温棚6栋、老旧温棚耳房及内外墙改造30栋,
新建规格拱形蔬菜大棚14栋,建筑面积1280㎡/栋。总建筑面积*㎡/14栋,主体结构形式为钢结构,截面为半拱形,长80m、宽16m、脊高4.5m,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及配套的给排水及电气工程。
老旧温棚改造6栋,建筑面积450㎡/座、改造总建筑面积*㎡/座,拆除原有大棚钢骨架、后墙顶板、保温被、保温膜,在大棚厚土墙内侧砌筑砖挡土墙,更换主拱骨架及其它土建及配套的给排水及电气工程。
老旧温棚耳房及内外墙改造30栋,耳房维修30个,翻建看护房22.5㎡,大棚墙面抹灰及砌筑维修,新建防腐木栅栏500m,监控(溯源)设备1套等。
室外工程:砌筑阀门井33座,铺设*给排水管道共2040m,铺设直埋式电力电缆540m及其它工程。(详细的建设内容及工程量,见设计概算或审定的工程概算表)。
五、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六、2024年开工,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795.*元,其中工程费用708.*元,其他费用48.*元。预备费37.*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剩余资金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同步争取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八、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7日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办事处兴民村土地综合整治及设施农业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大发改审发〔2024〕27号
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办事处兴民村土地综合整治及设施农业改造项目二期的立项申请》石大长兴办发〔2024〕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办事处兴民村土地综合整治及设施农业改造项目二期
二、项目代码:2403-*-04-01-*
三、建设地点: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兴民村
四、建设内容为:新建拱形蔬菜大棚14栋,改造旧温棚6栋、老旧温棚耳房及内外墙改造30栋,
新建规格拱形蔬菜大棚14栋,建筑面积1280㎡/栋。总建筑面积*㎡/14栋,主体结构形式为钢结构,截面为半拱形,长80m、宽16m、脊高4.5m,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及配套的给排水及电气工程。
老旧温棚改造6栋,建筑面积450㎡/座、改造总建筑面积*㎡/座,拆除原有大棚钢骨架、后墙顶板、保温被、保温膜,在大棚厚土墙内侧砌筑砖挡土墙,更换主拱骨架及其它土建及配套的给排水及电气工程。
老旧温棚耳房及内外墙改造30栋,耳房维修30个,翻建看护房22.5㎡,大棚墙面抹灰及砌筑维修,新建防腐木栅栏500m,监控(溯源)设备1套等。
室外工程:砌筑阀门井33座,铺设*给排水管道共2040m,铺设直埋式电力电缆540m及其它工程。(详细的建设内容及工程量,见设计概算或审定的工程概算表)。
五、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六、2024年开工,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795.*元,其中工程费用708.*元,其他费用48.*元。预备费37.*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剩余资金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同步争取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八、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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