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涞水县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涞水县府前街330号涞水县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涞 (略) 年产*吨机制砂项目 | (略) 涞水县赵各庄镇玉斗村 | 涞 (略) | 河北 (略) | 项目位于 (略) 涞水县赵各庄镇玉斗村。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办公室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购置筛分机、洗砂机等9台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吨机制砂。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4.8%。 | 废气:上料、破碎、筛分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通过引风管道将上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引至布袋除尘器(1套)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库、原料加工车间封闭并于棚顶安装雾状水喷淋措施以减少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直接排入沉淀罐,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脱水工序废水经沉淀罐处理后清水回用,不外排,沉淀罐泥渣经搅拌机搅拌后通过压滤机压制成泥饼渣晾干后进行外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设置的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全厂无废水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固废: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废布袋收集后外售;泥饼晾干后外售;沉淀罐污泥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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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涞 (略) 年产*吨机制砂项目 | (略) 涞水县赵各庄镇玉斗村 | 涞 (略) | 河北 (略) | 项目位于 (略) 涞水县赵各庄镇玉斗村。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办公室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购置筛分机、洗砂机等9台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吨机制砂。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4.8%。 | 废气:上料、破碎、筛分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通过引风管道将上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引至布袋除尘器(1套)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库、原料加工车间封闭并于棚顶安装雾状水喷淋措施以减少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直接排入沉淀罐,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脱水工序废水经沉淀罐处理后清水回用,不外排,沉淀罐泥渣经搅拌机搅拌后通过压滤机压制成泥饼渣晾干后进行外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设置的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全厂无废水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固废: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废布袋收集后外售;泥饼晾干后外售;沉淀罐污泥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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