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暂不予批准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泸县西部抗旱抢险救灾补水工程里程滩灌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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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暂不予批准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泸县西部抗旱抢险救灾补水工程里程滩灌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泸市环建函[2024]36号

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泸县西部抗旱抢险救灾补水工程(里程滩灌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2024年3月5日,我局组织召开该《报告书》专家技术审查会,《报告书》主要存在对工程评价不全,地表水及生态评价内容不足等问题,《报告书》尚不能支撑环评结论及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鉴于上述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暂不予批准该《报告书》。待《报告书》有关问题整改落实、补充完善后,你单位再依法按有关程序另行报批。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江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川添冠 (略) 。


泸市环建函[2024]36号

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泸县西部抗旱抢险救灾补水工程(里程滩灌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2024年3月5日,我局组织召开该《报告书》专家技术审查会,《报告书》主要存在对工程评价不全,地表水及生态评价内容不足等问题,《报告书》尚不能支撑环评结论及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鉴于上述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暂不予批准该《报告书》。待《报告书》有关问题整改落实、补充完善后,你单位再依法按有关程序另行报批。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江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川添冠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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