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珠琳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珠琳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4〕48号)要求。 (略) 现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对我公司以下内容进行公示:
一、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1.1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珠琳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尹训东 *
地理位置: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63号
1.2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
名称 | 数量(吨/年) | 用途 |
油漆 | 18.4 | 辅料 |
水性漆 | 8 | 辅料 |
稀释剂 | 3.68 | 辅料 |
切削液 | 6 | 辅料 |
脱脂剂 | 3 | 辅料 |
1.3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可根据环评批复和验收监测报告、实测数据)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量 | 备注(废气/废水) |
COD | <200 | 0.75吨/年 | 废水 |
氨氮 | 6.39 mg/L | 0.013吨/年 | 废水 |
二氧化硫 | 2mg/m3 | 0.0013吨/年 | 废水 |
挥发性有机物 | 13.5mg/m3 | 0.0.97吨/年 | 废气 |
颗粒物 | 13.7mg/m3 | 0.24吨/年 | 废气 |
氮氧化物 | 32mg/m3 | 0.2575吨/年 | 废气 |
1.4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我公司的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的漆渣、漆桶、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等,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5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应急预案,并通过临沂沂河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的备案。
2024年4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4〕48号)要求。 (略) 现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对我公司以下内容进行公示:
一、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1.1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珠琳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尹训东 *
地理位置: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63号
1.2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
名称 | 数量(吨/年) | 用途 |
油漆 | 18.4 | 辅料 |
水性漆 | 8 | 辅料 |
稀释剂 | 3.68 | 辅料 |
切削液 | 6 | 辅料 |
脱脂剂 | 3 | 辅料 |
1.3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可根据环评批复和验收监测报告、实测数据)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量 | 备注(废气/废水) |
COD | <200 | 0.75吨/年 | 废水 |
氨氮 | 6.39 mg/L | 0.013吨/年 | 废水 |
二氧化硫 | 2mg/m3 | 0.0013吨/年 | 废水 |
挥发性有机物 | 13.5mg/m3 | 0.0.97吨/年 | 废气 |
颗粒物 | 13.7mg/m3 | 0.24吨/年 | 废气 |
氮氧化物 | 32mg/m3 | 0.2575吨/年 | 废气 |
1.4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我公司的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的漆渣、漆桶、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等,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5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应急预案,并通过临沂沂河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的备案。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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