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2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2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2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4-22 17: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2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内 (略) 额济纳旗小狐狸山东矿区萤石矿*t/a地下开采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额济纳旗赛汗陶来苏木

内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位于额济纳旗赛汗陶来苏木,中心坐标为:东经:100°12′31″,北纬:42°27′08″。该项目为萤石矿井工开采项目,采用浅孔留矿嗣后充填采矿法,矿山采选矿规模为*t/a,矿区面积1.14km2,首采区面积为0.2309km2,矿山总服务年限为11年,首采区开采服务年限为10.1年,本次环评仅针对首采区进行评价。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工业场地、回风井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排土场(基建期)、临时矿石堆场、水泥库、材料堆棚及矿 (略) 等,井下工程内容包含井筒工程、平巷工程、硐室、采准工程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供电、供热(电锅炉)。环保工程包括生态恢复及保护措施、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地下水防渗、环境风险防范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7146.*元,其中环保投资346.*元,占总投资的4.85%。

报告书

内蒙古 (略)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探矿期现有环境问题整改措施。针对探矿期间产生的探槽、钻孔以及办公生活营地等人为扰动区域未进行恢复的问题,你单位要切实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相关整改措施,确保在项目运营前有关探矿期生态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2、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该项目位于生态脆弱地区,且矿区范围外1km内分布有基本草原,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占地范围,不得对占地范围以外的自然生境,尤其是基本草原造成破坏。待项目服务期满后,应对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等的各类建(构)筑物、管线、基础设施进行拆除清理,封堵提升竖井、回风井,并采取遮挡和防护措施。对矿区人为扰动区域开展生态恢复措施时,要遵循因地制宜、乡土适生植物优先、构建近自然植物群落的原则,以工程措施和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最终形成与周边相适应的稳定生态系统。

3、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采矿作业、充填站、爆破、临时矿石 (略) 运输等工序应采取有效的洒水降尘、 (略) 苫盖等措施,粉状物料堆存场所应进行全封闭,并加强工程管理措施,确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相应浓度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矿井涌水经处理,在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以及《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0)表2、《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表2标准限值后用作矿山生产用水,其余运往额济纳旗赛汉陶来工业小区用作建设单位自建的年处理*吨萤石选矿厂及其他选矿企业用水。锅炉排水回用作矿区洒水抑尘水;临时矿石堆场淋溶废水回用于矿石堆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在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2020)相应标准后,回用于矿区绿化及抑尘。

5、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

6、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矿物油、废油桶及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要求收集,分区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中的相关规定的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运营期采矿废石不出井,直接回填采空区;沉淀泥沙定期清理后,掺入水泥砂浆中回填采空区。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7、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

邮寄地址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窗口

电话

0483-*


编辑: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与排放管理科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2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4-22 17: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2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内 (略) 额济纳旗小狐狸山东矿区萤石矿*t/a地下开采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额济纳旗赛汗陶来苏木

内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位于额济纳旗赛汗陶来苏木,中心坐标为:东经:100°12′31″,北纬:42°27′08″。该项目为萤石矿井工开采项目,采用浅孔留矿嗣后充填采矿法,矿山采选矿规模为*t/a,矿区面积1.14km2,首采区面积为0.2309km2,矿山总服务年限为11年,首采区开采服务年限为10.1年,本次环评仅针对首采区进行评价。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工业场地、回风井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排土场(基建期)、临时矿石堆场、水泥库、材料堆棚及矿 (略) 等,井下工程内容包含井筒工程、平巷工程、硐室、采准工程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供电、供热(电锅炉)。环保工程包括生态恢复及保护措施、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地下水防渗、环境风险防范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7146.*元,其中环保投资346.*元,占总投资的4.85%。

报告书

内蒙古 (略)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探矿期现有环境问题整改措施。针对探矿期间产生的探槽、钻孔以及办公生活营地等人为扰动区域未进行恢复的问题,你单位要切实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相关整改措施,确保在项目运营前有关探矿期生态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2、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该项目位于生态脆弱地区,且矿区范围外1km内分布有基本草原,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占地范围,不得对占地范围以外的自然生境,尤其是基本草原造成破坏。待项目服务期满后,应对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等的各类建(构)筑物、管线、基础设施进行拆除清理,封堵提升竖井、回风井,并采取遮挡和防护措施。对矿区人为扰动区域开展生态恢复措施时,要遵循因地制宜、乡土适生植物优先、构建近自然植物群落的原则,以工程措施和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最终形成与周边相适应的稳定生态系统。

3、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采矿作业、充填站、爆破、临时矿石 (略) 运输等工序应采取有效的洒水降尘、 (略) 苫盖等措施,粉状物料堆存场所应进行全封闭,并加强工程管理措施,确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相应浓度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矿井涌水经处理,在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以及《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0)表2、《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表2标准限值后用作矿山生产用水,其余运往额济纳旗赛汉陶来工业小区用作建设单位自建的年处理*吨萤石选矿厂及其他选矿企业用水。锅炉排水回用作矿区洒水抑尘水;临时矿石堆场淋溶废水回用于矿石堆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在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2020)相应标准后,回用于矿区绿化及抑尘。

5、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

6、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矿物油、废油桶及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要求收集,分区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中的相关规定的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运营期采矿废石不出井,直接回填采空区;沉淀泥沙定期清理后,掺入水泥砂浆中回填采空区。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7、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

邮寄地址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窗口

电话

0483-*


编辑: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与排放管理科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