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晋江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信息库更新建设承担单位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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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晋江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信息库更新建设承担单位结果公示

  202 (略) 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信息库更新建设承担单位工作于2024年4 (略) 自然资源局组织比选,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 (略) 财政局转发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晋财〔2022〕220号)等文件的要求,2024年4月9日, (略) (略) 站发布《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202 (略) 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信息库更新建设承担单位的公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截止日期,福建省 (略) 、 (略) (略) 、 (略) 3家单位递交申报材料。

  二、审定结果

  2024年4月18日,我局组织办公室、利用管理科对申报单位资质、工作方案、报价情况等进行综合审定,邀请驻局纪检组见证监督。经审定,3家单位均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略) 报价最低,确定为本项目承担单位。

  三、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7日。在此期间,若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馈。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与项目承接签订委托合同。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 0595—*

  地址: (略) 青阳 (略) 27号

  邮政编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2日

  202 (略) 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信息库更新建设承担单位工作于2024年4 (略) 自然资源局组织比选,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 (略) 财政局转发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晋财〔2022〕220号)等文件的要求,2024年4月9日, (略) (略) 站发布《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202 (略) 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信息库更新建设承担单位的公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截止日期,福建省 (略) 、 (略) (略) 、 (略) 3家单位递交申报材料。

  二、审定结果

  2024年4月18日,我局组织办公室、利用管理科对申报单位资质、工作方案、报价情况等进行综合审定,邀请驻局纪检组见证监督。经审定,3家单位均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略) 报价最低,确定为本项目承担单位。

  三、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7日。在此期间,若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馈。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与项目承接签订委托合同。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 0595—*

  地址: (略) 青阳 (略) 27号

  邮政编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2日

  202 (略) 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信息库更新建设承担单位工作于2024年4 (略) 自然资源局组织比选,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 (略) 财政局转发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晋财〔2022〕220号)等文件的要求,2024年4月9日, (略) (略) 站发布《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202 (略) 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信息库更新建设承担单位的公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截止日期,福建省 (略) 、 (略) (略) 、 (略) 3家单位递交申报材料。

  二、审定结果

  2024年4月18日,我局组织办公室、利用管理科对申报单位资质、工作方案、报价情况等进行综合审定,邀请驻局纪检组见证监督。经审定,3家单位均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略) 报价最低,确定为本项目承担单位。

  三、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7日。在此期间,若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馈。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与项目承接签订委托合同。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 0595—*

  地址: (略) 青阳 (略) 27号

  邮政编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2日

  202 (略) 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信息库更新建设承担单位工作于2024年4 (略) 自然资源局组织比选,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 (略) 财政局转发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晋财〔2022〕220号)等文件的要求,2024年4月9日, (略) (略) 站发布《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202 (略) 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信息库更新建设承担单位的公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截止日期,福建省 (略) 、 (略) (略) 、 (略) 3家单位递交申报材料。

  二、审定结果

  2024年4月18日,我局组织办公室、利用管理科对申报单位资质、工作方案、报价情况等进行综合审定,邀请驻局纪检组见证监督。经审定,3家单位均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略) 报价最低,确定为本项目承担单位。

  三、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7日。在此期间,若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馈。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与项目承接签订委托合同。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 0595—*

  地址: (略) 青阳 (略) 27号

  邮政编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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