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山银花种植及加工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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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山银花种植及加工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溆浦县山银花种植及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4月19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溆浦县山银花种植及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溆浦县龙潭镇岩板村

建设单位 溆浦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朋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种植基地位于龙潭镇、龙庄湾乡、葛竹坪、黄茅园镇;加工基地位于溆浦县龙潭镇岩板村,在溆浦县4个乡镇22个行政村内的传统山银花种植区建设山银花种地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梯田修复、苗木更换、合理施肥、修剪更新、 除草清杂、农药喷洒等, 并配套进行内部机耕道的建设等,涉及的乡镇和行政村有:龙潭镇(红岭村、红岩村、黄江村、梁家洞村、栗山村、大华村、温水村);龙庄湾乡(龙庄湾村、刘家湖村、柳沙坪村);葛竹坪(山背村、步家垅村、天星村、双江、鹿山村、岚水江村);黄茅园镇(油麻村、金中村、高桥村、西坪村、紫云村、景江村)共*.50亩。总投资:*.*元(种植基地项目投资*.*元,初加工基地投资*元),环保总投资*元(种植基地项目环保投资*元,初加工环保投资约*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四周设排水沟,设置固定的车辆冲洗场所,施工燃油机械维护和冲洗的含油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在场地内修建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化粪 (略) (略) 排入龙潭镇污水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二都河。

2、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 (略) 扬尘防治“6个100%+2”的要求,施工时应设置围挡、 (略) 面清洁、限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运输车辆采用蓬布盖严及施工现场定时洒水抑尘,文明施工。营运期锅炉燃烧的生物质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35m的DA001排气简排放,处理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煤锅炉标准;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排烟管道引至食堂楼顶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2.0mg/m3的排放要求。

3、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噪音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大型设备均安装减震座垫,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在夜晚22时至翌日6时应禁止高噪声设备的施工,特殊情况需报有关部门审批,物料运输应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文明施工,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标准的要求。营运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加装消声器,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正常运行,通过采取建筑屏蔽、建筑隔声和绿化措施,在厂房密闭降噪,距离衰减后,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的2类标准要求。

4、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废弃建筑材料等,需要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处置,不能回收利用的与区域生活垃圾一起处置;建筑垃圾交由当地渣土办统一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营运期废包装袋破损袋子 (略) 处理,筛选废弃物主要包括叶子、树枝, (略) 处理;生物质颗粒燃烧灰渣外售给物质回收单位;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内,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统一处置。

(初审:刘旭 复审:罗艺终审:武元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溆浦县山银花种植及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4月19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溆浦县山银花种植及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溆浦县龙潭镇岩板村

建设单位 溆浦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朋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种植基地位于龙潭镇、龙庄湾乡、葛竹坪、黄茅园镇;加工基地位于溆浦县龙潭镇岩板村,在溆浦县4个乡镇22个行政村内的传统山银花种植区建设山银花种地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梯田修复、苗木更换、合理施肥、修剪更新、 除草清杂、农药喷洒等, 并配套进行内部机耕道的建设等,涉及的乡镇和行政村有:龙潭镇(红岭村、红岩村、黄江村、梁家洞村、栗山村、大华村、温水村);龙庄湾乡(龙庄湾村、刘家湖村、柳沙坪村);葛竹坪(山背村、步家垅村、天星村、双江、鹿山村、岚水江村);黄茅园镇(油麻村、金中村、高桥村、西坪村、紫云村、景江村)共*.50亩。总投资:*.*元(种植基地项目投资*.*元,初加工基地投资*元),环保总投资*元(种植基地项目环保投资*元,初加工环保投资约*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四周设排水沟,设置固定的车辆冲洗场所,施工燃油机械维护和冲洗的含油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在场地内修建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化粪 (略) (略) 排入龙潭镇污水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二都河。

2、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 (略) 扬尘防治“6个100%+2”的要求,施工时应设置围挡、 (略) 面清洁、限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运输车辆采用蓬布盖严及施工现场定时洒水抑尘,文明施工。营运期锅炉燃烧的生物质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35m的DA001排气简排放,处理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煤锅炉标准;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排烟管道引至食堂楼顶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2.0mg/m3的排放要求。

3、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噪音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大型设备均安装减震座垫,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在夜晚22时至翌日6时应禁止高噪声设备的施工,特殊情况需报有关部门审批,物料运输应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文明施工,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标准的要求。营运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加装消声器,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正常运行,通过采取建筑屏蔽、建筑隔声和绿化措施,在厂房密闭降噪,距离衰减后,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的2类标准要求。

4、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废弃建筑材料等,需要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处置,不能回收利用的与区域生活垃圾一起处置;建筑垃圾交由当地渣土办统一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营运期废包装袋破损袋子 (略) 处理,筛选废弃物主要包括叶子、树枝, (略) 处理;生物质颗粒燃烧灰渣外售给物质回收单位;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内,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统一处置。

(初审:刘旭 复审:罗艺终审:武元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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