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安县水务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新安县磁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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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安县水务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新安县磁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新环审[2024]001号

关于新安县水务集团 (略) 新安县磁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安县水务集团 (略) :

你公司委托洛阳 (略) 编制的《新安县水务集团 (略) 新安县磁河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已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新安县 (略) 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次磁河整治河道总长14.113km,整治范围分为两段:江村~阎湾村段(桩号0-700~8+383),全长9.083km;阎湾至磁涧桥段(桩号8+383~13+413),全长5.03km,其中桩号8+383~9+214.8 段为农业庄园段,总长0.83km,岸坡已护砌,本次不再治理。河道整治后,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治理主要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工程、建筑物工程和生态修复。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工程、堤防工程、生态防护工程、疏挖工程、建筑物工程、生态绿化工程等。 本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二、我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书》、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其它建设审批手续,请按有关程序办理。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生态恢复措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生态恢复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恢复措施有效运行。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生态恢复等措施。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等措施。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严格的措施保护表土,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并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河岸护砌和河道疏浚采取导流和围堰相结合方式施工,减少施工时悬浮物过高对周围水体的影响。河道建成后,在河道护坡两侧植树种草,并尽可能采用乡土绿化植被。施工期要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加强施工过程管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墙), (略) 应进行定期洒水。弃土堆放完毕后的弃土区应及时在表层覆盖熟土和复植,减少车辆压碎的粉尘受风力作用产生扩散污染。

3、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施工场地必须设置相应的废水处理或收集装置。各施工场地设置临时修建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 (略) 洒水降尘和绿化。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临时淤泥干化场设置围堰,并对场地和围堰做防渗处理;加强施工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若发现异常需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装减振机座,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禁夜间施工,加强施工车辆管理,通过居民区附近应减速慢行,禁鸣喇叭。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并采取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

5、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清淤污泥经干化场干化处理后用作本工程的生态恢复和绿化用土,淤泥干化场设置顶棚和围堰,干化污泥暂存采取覆盖措施;多余的土石方运至其他需要土石方的工程,建筑垃圾收集后综合利用。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略) (略) 连接处设置围栏,防止其他车辆进入, (略) 两侧建设防撞栏,在桥梁两端设置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预防和降低交通事故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对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的影响。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控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废气、废水、噪声监测。

(四)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五)本项目涉及国土、林业、规划、安监、文物保护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五、本项目不涉及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无需进行总量指标核定。

六、该项目在下一步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 (略) 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磁涧监察中队和城关监察中队分别负责辖区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略) 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新环审[2024]001号

关于新安县水务集团 (略) 新安县磁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安县水务集团 (略) :

你公司委托洛阳 (略) 编制的《新安县水务集团 (略) 新安县磁河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已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新安县 (略) 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次磁河整治河道总长14.113km,整治范围分为两段:江村~阎湾村段(桩号0-700~8+383),全长9.083km;阎湾至磁涧桥段(桩号8+383~13+413),全长5.03km,其中桩号8+383~9+214.8 段为农业庄园段,总长0.83km,岸坡已护砌,本次不再治理。河道整治后,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治理主要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工程、建筑物工程和生态修复。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工程、堤防工程、生态防护工程、疏挖工程、建筑物工程、生态绿化工程等。 本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二、我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书》、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其它建设审批手续,请按有关程序办理。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生态恢复措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生态恢复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恢复措施有效运行。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生态恢复等措施。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等措施。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严格的措施保护表土,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并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河岸护砌和河道疏浚采取导流和围堰相结合方式施工,减少施工时悬浮物过高对周围水体的影响。河道建成后,在河道护坡两侧植树种草,并尽可能采用乡土绿化植被。施工期要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加强施工过程管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墙), (略) 应进行定期洒水。弃土堆放完毕后的弃土区应及时在表层覆盖熟土和复植,减少车辆压碎的粉尘受风力作用产生扩散污染。

3、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施工场地必须设置相应的废水处理或收集装置。各施工场地设置临时修建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 (略) 洒水降尘和绿化。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临时淤泥干化场设置围堰,并对场地和围堰做防渗处理;加强施工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若发现异常需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装减振机座,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禁夜间施工,加强施工车辆管理,通过居民区附近应减速慢行,禁鸣喇叭。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并采取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

5、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清淤污泥经干化场干化处理后用作本工程的生态恢复和绿化用土,淤泥干化场设置顶棚和围堰,干化污泥暂存采取覆盖措施;多余的土石方运至其他需要土石方的工程,建筑垃圾收集后综合利用。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略) (略) 连接处设置围栏,防止其他车辆进入, (略) 两侧建设防撞栏,在桥梁两端设置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预防和降低交通事故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对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的影响。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控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废气、废水、噪声监测。

(四)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五)本项目涉及国土、林业、规划、安监、文物保护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五、本项目不涉及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无需进行总量指标核定。

六、该项目在下一步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 (略) 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磁涧监察中队和城关监察中队分别负责辖区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略) 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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