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怀化市科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生物质成型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怀化市科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生物质成型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怀中环评〔2024〕7号
(略) 科 (略) :
你公司呈报的《 (略) 科 (略) 年产*吨生物质成型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 (略) 中方产业开发区泸阳片区,拟租用原中方县熠诺 (略) 的闲置厂房,建设年产*吨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生产线项目。项目总占地3200m2,总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原料区、成品区等辅助工程,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破碎、粉碎、物料输送、压制成型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限值要求;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浓度须达到《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确保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应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本项目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不得超过0.119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不得超过0.143吨。
3.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分类”处理的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雨水、 (略)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
4.严格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项目产生的废铁钉、不合格产品、收尘灰、废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回用生产,生物质灰渣收集后交由农户用作农肥,暂存期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润滑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工程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振、吸声、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项目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建设运营过程中应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五、如该项目在报批环保手续过程中存在瞒报、假报等欺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有权撤销本批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单位承担。
?????????????????????????????????????????????????????????????????????????????????????????????????????????????????????? (略) 生态环境局
??????????????????????????????????????????????????????????????????????????????????????????????????????????????????????? 2024年4月23日
怀中环评〔2024〕7号
(略) 科 (略) :
你公司呈报的《 (略) 科 (略) 年产*吨生物质成型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 (略) 中方产业开发区泸阳片区,拟租用原中方县熠诺 (略) 的闲置厂房,建设年产*吨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生产线项目。项目总占地3200m2,总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原料区、成品区等辅助工程,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破碎、粉碎、物料输送、压制成型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限值要求;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浓度须达到《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确保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应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本项目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不得超过0.119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不得超过0.143吨。
3.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分类”处理的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雨水、 (略)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
4.严格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项目产生的废铁钉、不合格产品、收尘灰、废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回用生产,生物质灰渣收集后交由农户用作农肥,暂存期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润滑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工程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振、吸声、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项目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建设运营过程中应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五、如该项目在报批环保手续过程中存在瞒报、假报等欺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有权撤销本批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单位承担。
?????????????????????????????????????????????????????????????????????????????????????????????????????????????????????? (略) 生态环境局
???????????????????????????????????????????????????????????????????????????????????????????????????????????????????????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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