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万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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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万宝村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通 (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尾矿渣综合利用免烧制砖生产线项目

(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万宝村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宝铅锌矿

中煤科工重 (略) (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116.94平方米。依托洗选厂的尾矿渣堆存区对尾矿渣进行暂存,拟采用全能砖石一体成型主机及其全自动生产线,以尾矿渣替代部分砂石作为原料,制作免烧砖。项目建成后资源化利用尾矿渣*t/a,年产*平方米地面砖。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洗选厂的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生产废水依托洗选厂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用于洗选厂的选矿工序,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厂房建设、室内装修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装卸废气、投料废气、破碎废气等,通过在原料堆场四周设置自动洒水喷头,在装卸过程中适时洒水扬尘, (略) 对堆场进行全遮挡,减少扬尘产生。投料口设置半封闭围挡,降低卸料落差,减少扬尘产生,减少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等措施,保证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和运输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时引风机、各类机泵、空压机、搅拌机、成型机等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不合格产品、除尘器尘灰、生产原料尾矿渣和废包装材料等。不合格产品和除尘器尘灰全部回用于制砖工序。生产原料尾矿渣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包装材料,委托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桶、废油、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依托洗选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设液体泄漏收集或拦截设施,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进行设计、运行和管理,严格采取防腐、防渗措施。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地下水防控措施,实行分区防渗。进场原料来源要明确,做好交接工作,尾矿渣必须按照《铅锌行业规范条件》、《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部令第26号)》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后才能进行运输。尾矿渣堆存区按照重点防渗技术要求设置,水泥硬化地面,用于堆放尾矿渣,建设防雨档棚,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堆存区四周(除进出口外)设置围挡、导流沟,并设置1个收集池(容积约1m3),防止渗滤液流出。依托洗选厂现有水井作为地下水监控井,监测层位为潜水。

县发改委批复

未开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尾矿渣综合利用免烧制砖生产线项目

(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万宝村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宝铅锌矿

中煤科工重 (略) (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116.94平方米。依托洗选厂的尾矿渣堆存区对尾矿渣进行暂存,拟采用全能砖石一体成型主机及其全自动生产线,以尾矿渣替代部分砂石作为原料,制作免烧砖。项目建成后资源化利用尾矿渣*t/a,年产*平方米地面砖。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洗选厂的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生产废水依托洗选厂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用于洗选厂的选矿工序,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厂房建设、室内装修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装卸废气、投料废气、破碎废气等,通过在原料堆场四周设置自动洒水喷头,在装卸过程中适时洒水扬尘, (略) 对堆场进行全遮挡,减少扬尘产生。投料口设置半封闭围挡,降低卸料落差,减少扬尘产生,减少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等措施,保证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和运输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时引风机、各类机泵、空压机、搅拌机、成型机等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不合格产品、除尘器尘灰、生产原料尾矿渣和废包装材料等。不合格产品和除尘器尘灰全部回用于制砖工序。生产原料尾矿渣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包装材料,委托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桶、废油、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依托洗选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设液体泄漏收集或拦截设施,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进行设计、运行和管理,严格采取防腐、防渗措施。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地下水防控措施,实行分区防渗。进场原料来源要明确,做好交接工作,尾矿渣必须按照《铅锌行业规范条件》、《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部令第26号)》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后才能进行运输。尾矿渣堆存区按照重点防渗技术要求设置,水泥硬化地面,用于堆放尾矿渣,建设防雨档棚,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堆存区四周(除进出口外)设置围挡、导流沟,并设置1个收集池(容积约1m3),防止渗滤液流出。依托洗选厂现有水井作为地下水监控井,监测层位为潜水。

县发改委批复

未开展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通 (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尾矿渣综合利用免烧制砖生产线项目

(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万宝村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宝铅锌矿

中煤科工重 (略) (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116.94平方米。依托洗选厂的尾矿渣堆存区对尾矿渣进行暂存,拟采用全能砖石一体成型主机及其全自动生产线,以尾矿渣替代部分砂石作为原料,制作免烧砖。项目建成后资源化利用尾矿渣*t/a,年产*平方米地面砖。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洗选厂的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生产废水依托洗选厂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用于洗选厂的选矿工序,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厂房建设、室内装修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装卸废气、投料废气、破碎废气等,通过在原料堆场四周设置自动洒水喷头,在装卸过程中适时洒水扬尘, (略) 对堆场进行全遮挡,减少扬尘产生。投料口设置半封闭围挡,降低卸料落差,减少扬尘产生,减少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等措施,保证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和运输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时引风机、各类机泵、空压机、搅拌机、成型机等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不合格产品、除尘器尘灰、生产原料尾矿渣和废包装材料等。不合格产品和除尘器尘灰全部回用于制砖工序。生产原料尾矿渣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包装材料,委托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桶、废油、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依托洗选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设液体泄漏收集或拦截设施,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进行设计、运行和管理,严格采取防腐、防渗措施。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地下水防控措施,实行分区防渗。进场原料来源要明确,做好交接工作,尾矿渣必须按照《铅锌行业规范条件》、《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部令第26号)》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后才能进行运输。尾矿渣堆存区按照重点防渗技术要求设置,水泥硬化地面,用于堆放尾矿渣,建设防雨档棚,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堆存区四周(除进出口外)设置围挡、导流沟,并设置1个收集池(容积约1m3),防止渗滤液流出。依托洗选厂现有水井作为地下水监控井,监测层位为潜水。

县发改委批复

未开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尾矿渣综合利用免烧制砖生产线项目

(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万宝村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宝铅锌矿

中煤科工重 (略) (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116.94平方米。依托洗选厂的尾矿渣堆存区对尾矿渣进行暂存,拟采用全能砖石一体成型主机及其全自动生产线,以尾矿渣替代部分砂石作为原料,制作免烧砖。项目建成后资源化利用尾矿渣*t/a,年产*平方米地面砖。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洗选厂的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生产废水依托洗选厂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用于洗选厂的选矿工序,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厂房建设、室内装修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装卸废气、投料废气、破碎废气等,通过在原料堆场四周设置自动洒水喷头,在装卸过程中适时洒水扬尘, (略) 对堆场进行全遮挡,减少扬尘产生。投料口设置半封闭围挡,降低卸料落差,减少扬尘产生,减少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等措施,保证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和运输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时引风机、各类机泵、空压机、搅拌机、成型机等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不合格产品、除尘器尘灰、生产原料尾矿渣和废包装材料等。不合格产品和除尘器尘灰全部回用于制砖工序。生产原料尾矿渣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包装材料,委托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桶、废油、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依托洗选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设液体泄漏收集或拦截设施,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进行设计、运行和管理,严格采取防腐、防渗措施。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地下水防控措施,实行分区防渗。进场原料来源要明确,做好交接工作,尾矿渣必须按照《铅锌行业规范条件》、《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部令第26号)》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后才能进行运输。尾矿渣堆存区按照重点防渗技术要求设置,水泥硬化地面,用于堆放尾矿渣,建设防雨档棚,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堆存区四周(除进出口外)设置围挡、导流沟,并设置1个收集池(容积约1m3),防止渗滤液流出。依托洗选厂现有水井作为地下水监控井,监测层位为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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