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关于对杭州欣昊鞋业有限公司年产工艺鞋150万双迁建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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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关于对杭州欣昊鞋业有限公司年产工艺鞋150万双迁建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工艺鞋*双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工艺鞋*双迁建项目

(略) 萧山区浦阳镇新谊村3-3号(原茗坞村)

(略)

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工艺鞋*双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在杭州第 (略) 官网进行公示,并将联系方法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①废水

项 (略) (略) 已开通,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 (略) (略) 。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 (略) (略) ,其中氨氮排放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最终经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

②废气

有机废气:在鞋面/中底粘合、刷处理剂、刷胶工位上方及烘箱进出口设置集气装置,废气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至屋顶排放。

打磨粉尘:通过地面清理及打磨区域上方设置的布袋收集后作为一般固废处置。

印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臭气浓度:加强车间通风。

③噪声

高噪声设备设置隔振基础或减振垫;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设置在厂房中间;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形成的非正常噪声;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不得进行生产。

④固废

一般固废经分 (略) 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经收集盛放于密封桶内后贮存在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略) 萧山区临浦政务服务中心 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址:萧山区临浦 (略) 1号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工艺鞋*双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工艺鞋*双迁建项目

(略) 萧山区浦阳镇新谊村3-3号(原茗坞村)

(略)

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工艺鞋*双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在杭州第 (略) 官网进行公示,并将联系方法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①废水

项 (略) (略) 已开通,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 (略) (略) 。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 (略) (略) ,其中氨氮排放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最终经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

②废气

有机废气:在鞋面/中底粘合、刷处理剂、刷胶工位上方及烘箱进出口设置集气装置,废气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至屋顶排放。

打磨粉尘:通过地面清理及打磨区域上方设置的布袋收集后作为一般固废处置。

印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臭气浓度:加强车间通风。

③噪声

高噪声设备设置隔振基础或减振垫;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设置在厂房中间;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形成的非正常噪声;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不得进行生产。

④固废

一般固废经分 (略) 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经收集盛放于密封桶内后贮存在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略) 萧山区临浦政务服务中心 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址:萧山区临浦 (略) 1号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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