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元·椰景蓝岸”二期BV10型住宅拆除重建的批前公示
关于“金元·椰景蓝岸”二期BV10型住宅拆除重建的批前公示
金元·椰景蓝岸二期项 (略) (略) ,在《 (略) 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3地块内,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权利人 (略) 拟在金元·椰景蓝岸二期项目内按原设计拆除重建BV10型住宅。该建筑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354.64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45.21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1.70米(至屋顶),室内外地坪高差为1.20米,半地下室层高为2.195米,第一层层高为3.90米,其余层高均为3.30米。
根据相关规定,现按程序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30日),如需听证或对该项目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到: (略) (略) 152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科,邮政编码:*;
三、咨询电话:*,联系人:杨传俊。
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请加盖公章。
附件:1.项目区位图
2.总平面图
3.效果图
金元·椰景蓝岸二期项 (略) (略) ,在《 (略) 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3地块内,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权利人 (略) 拟在金元·椰景蓝岸二期项目内按原设计拆除重建BV10型住宅。该建筑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354.64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45.21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1.70米(至屋顶),室内外地坪高差为1.20米,半地下室层高为2.195米,第一层层高为3.90米,其余层高均为3.30米。
根据相关规定,现按程序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30日),如需听证或对该项目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到: (略) (略) 152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科,邮政编码:*;
三、咨询电话:*,联系人:杨传俊。
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请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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