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小武基村农民安置房项目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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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小武基村农民安置房项目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9日, (略) 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小武基村农民安置房项目方 (略) 上及现场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共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条,经研究,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公众参与意见:自行车停车面积及室内体育设施和室内文化设施用房配置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

1.依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 (略)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5]7号)》、《关于印发<新建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相关配建指标)的通知>(京规自发[2023]2号)》以及《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中关于自行车存车处的相关要求,本项目自行车存车处分别设置于地下和地面,其中地下自行车存车处建筑面积7743m,地面自行车存车处占地面积3576m(该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共计*m,满足配置要求。

2.依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 (略)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5〕7号)》要求,室内体育设施和社区文化设施属于街区级(层级C)配套设施,是多个社区共同使用的、较大型的街区级配套设施。意见中所提及的配套设施已在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中统筹考虑,其中室内体育设施设置于1301-25地块,社区文化设施设置于1301-16地块。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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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9日, (略) 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小武基村农民安置房项目方 (略) 上及现场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共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条,经研究,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公众参与意见:自行车停车面积及室内体育设施和室内文化设施用房配置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

1.依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 (略)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5]7号)》、《关于印发<新建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相关配建指标)的通知>(京规自发[2023]2号)》以及《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中关于自行车存车处的相关要求,本项目自行车存车处分别设置于地下和地面,其中地下自行车存车处建筑面积7743m,地面自行车存车处占地面积3576m(该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共计*m,满足配置要求。

2.依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 (略)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5〕7号)》要求,室内体育设施和社区文化设施属于街区级(层级C)配套设施,是多个社区共同使用的、较大型的街区级配套设施。意见中所提及的配套设施已在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中统筹考虑,其中室内体育设施设置于1301-25地块,社区文化设施设置于1301-16地块。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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