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水吉安县段固江采区上砂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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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泸水吉安县段固江采区上砂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索 引 号: D2111-2703-2024-1140 分 类: 公告公示
责任部门: 环评与生态法规股 发文日期: 2024-04-23 10:02:29
标 题: 关于泸水吉安县段固江采区上砂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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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泸水吉安县段固江采区上砂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泸水吉安县段固江采区上砂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796-*

通讯地址: (略) 吉安县庐陵大道41号(*)

项目名称

泸水吉安县段固江采区上砂码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吉安县敦厚镇对门村委会胡家村河段右河岸

建设单位

吉安县赣江 (略)

环评机构

南昌 (略)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安县固江镇枫江村委会枫山村段的左河岸,地理坐标E 114 度 44 分 30.* 秒,N 27 度 11 分23.*秒。砂石装卸工艺流程为砂石→船舶运输→分砂设备→堆放暂存→砂石装车→汽车运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本码头装卸货种为砂石,不从事危险化学品和其它货种装卸作业,年转运砂石*吨。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 (略) )、辅助工程(地磅、生活办公用房)、储运工程(原料堆场)、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系统)、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生产过程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防止物料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 (略)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车轮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员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100%回用于砂石装卸和堆场的洒水防尘等;厂区内形成的雨水经明沟收集汇流沉淀池收集处理后100%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来自生产员工日常生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耕地施肥,不外排。

(三)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码头停留船舶尾气、汽车尾气、砂石装卸扬尘和堆场风扬尘。拟采用码头岸电系统代替船舶辅机为停靠的船舶提供能源,可避免辅机工作时的废气污染,仅在船舶靠岸和驶离码头时产生少量的船舶尾气;采用加强运输的规划组织管理、合理 (略) 线、选购油耗相对较低的车辆,保 (略) 况等方式,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扬尘通过洒水抑尘、 (略) 、蓬盖布覆盖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 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清扫砂石、沉淀池砂石、*域职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和机修废油。清扫砂石、沉淀池砂石收集后外售;*域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用作农肥利用;机修废油收集后存于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总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六)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索 引 号: D2111-2703-2024-1140 分 类: 公告公示
责任部门: 环评与生态法规股 发文日期: 2024-04-23 1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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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泸水吉安县段固江采区上砂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796-*

通讯地址: (略) 吉安县庐陵大道41号(*)

项目名称

泸水吉安县段固江采区上砂码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吉安县敦厚镇对门村委会胡家村河段右河岸

建设单位

吉安县赣江 (略)

环评机构

南昌 (略)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安县固江镇枫江村委会枫山村段的左河岸,地理坐标E 114 度 44 分 30.* 秒,N 27 度 11 分23.*秒。砂石装卸工艺流程为砂石→船舶运输→分砂设备→堆放暂存→砂石装车→汽车运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本码头装卸货种为砂石,不从事危险化学品和其它货种装卸作业,年转运砂石*吨。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 (略) )、辅助工程(地磅、生活办公用房)、储运工程(原料堆场)、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系统)、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生产过程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防止物料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 (略)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车轮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员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100%回用于砂石装卸和堆场的洒水防尘等;厂区内形成的雨水经明沟收集汇流沉淀池收集处理后100%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来自生产员工日常生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耕地施肥,不外排。

(三)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码头停留船舶尾气、汽车尾气、砂石装卸扬尘和堆场风扬尘。拟采用码头岸电系统代替船舶辅机为停靠的船舶提供能源,可避免辅机工作时的废气污染,仅在船舶靠岸和驶离码头时产生少量的船舶尾气;采用加强运输的规划组织管理、合理 (略) 线、选购油耗相对较低的车辆,保 (略) 况等方式,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扬尘通过洒水抑尘、 (略) 、蓬盖布覆盖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 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清扫砂石、沉淀池砂石、*域职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和机修废油。清扫砂石、沉淀池砂石收集后外售;*域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用作农肥利用;机修废油收集后存于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总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六)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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