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大佛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关于S212龚家沟至曹家园段改建工程一期一标段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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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大佛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关于S212龚家沟至曹家园段改建工程一期一标段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一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现委托四川省川冶 (略)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S212龚家沟至曹家园段改建工程(一期)一标段;
建设单位:荣县 (略) ;
建设地点:荣县相关乡镇;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刘家庙分离式立交桥、经 (略) 段。刘家庙分离式立交桥,建设里程1.2km,起于快速通道K3+200上跨拟建省道S212,至快速通道K4+400,主线与S212呈立体交叉,两侧分离设置辅道,辅道展线与主线平行,至S212处形成平面交叉,主线上 (略) 基采用扶壁式挡墙收坡,中间段布置桥梁290m;经 (略) 段起于青阳街道污水处理厂西侧,止于快速通道一标段相接,路线总长1.707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荣县 (略)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川冶 (略)
联 系 人:陈媛丽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评报告书送审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公众意见表
荣县 (略)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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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现委托四川省川冶 (略)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S212龚家沟至曹家园段改建工程(一期)一标段;
建设单位:荣县 (略) ;
建设地点:荣县相关乡镇;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刘家庙分离式立交桥、经 (略) 段。刘家庙分离式立交桥,建设里程1.2km,起于快速通道K3+200上跨拟建省道S212,至快速通道K4+400,主线与S212呈立体交叉,两侧分离设置辅道,辅道展线与主线平行,至S212处形成平面交叉,主线上 (略) 基采用扶壁式挡墙收坡,中间段布置桥梁290m;经 (略) 段起于青阳街道污水处理厂西侧,止于快速通道一标段相接,路线总长1.707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荣县 (略)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川冶 (略)
联 系 人:陈媛丽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评报告书送审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公众意见表
荣县 (略)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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