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千工坝水闸除险加固项目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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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千工坝水闸除险加固项目第二次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溆浦县千工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4月22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溆浦县千工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溆浦县水东镇(原桐木溪乡)莲塘坪村

建设单位 溆浦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朋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溆浦县水东镇(原桐木溪乡)莲塘坪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重建原溢流坝及冲砂闸,对闸坝基础进行固结灌浆加固、高喷灌浆防渗;新建灌溉进水闸、拆除重建渠末退水闸和节制闸;对引水渠底板和边坡进行衬砌;下游新建消能设施;新建上下游护岸工程;增设计算机监控设施,完善工程管理设施等,总投资:4826.59 万元,环保投资:53.*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 (略) 洒水降尘,不外排;洗车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 (略) 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及林地的灌溉,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沟渠排放,营运期值班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的灌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2、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 (略) 扬尘防治“6个100%”的要求,在施工区边界设置硬质围墙, (略) 面清洁,限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运输车辆采用蓬布盖严及施工现场定时洒水抑尘,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以及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淘汰设备;施工期扬尘、机械设备尾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 2 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噪音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单位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6:00)施工,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对设备进行减震,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比较均匀地使用等措施最大程度的降噪,运输车辆要尽量避免在休息时间运行,禁止夜间运输。在施工进度组织方面,通过合理组织以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造成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渣用于项目建设和低洼地带填平等,建筑废料中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统一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送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不可就地填埋。

(初审:刘旭 复审:罗艺终审:武元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溆浦县千工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4月22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溆浦县千工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溆浦县水东镇(原桐木溪乡)莲塘坪村

建设单位 溆浦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朋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溆浦县水东镇(原桐木溪乡)莲塘坪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重建原溢流坝及冲砂闸,对闸坝基础进行固结灌浆加固、高喷灌浆防渗;新建灌溉进水闸、拆除重建渠末退水闸和节制闸;对引水渠底板和边坡进行衬砌;下游新建消能设施;新建上下游护岸工程;增设计算机监控设施,完善工程管理设施等,总投资:4826.59 万元,环保投资:53.*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 (略) 洒水降尘,不外排;洗车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 (略) 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及林地的灌溉,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沟渠排放,营运期值班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的灌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2、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 (略) 扬尘防治“6个100%”的要求,在施工区边界设置硬质围墙, (略) 面清洁,限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运输车辆采用蓬布盖严及施工现场定时洒水抑尘,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以及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淘汰设备;施工期扬尘、机械设备尾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 2 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噪音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单位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6:00)施工,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对设备进行减震,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比较均匀地使用等措施最大程度的降噪,运输车辆要尽量避免在休息时间运行,禁止夜间运输。在施工进度组织方面,通过合理组织以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造成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渣用于项目建设和低洼地带填平等,建筑废料中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统一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送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不可就地填埋。

(初审:刘旭 复审:罗艺终审:武元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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